互助提取公积金为老房装电梯到底该咋“互助”?——记者走访相关部门为您解答

4月10日起,我市多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正式实施,其中,开展职工家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互助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引起广泛关注。对此,记者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对这一政策的办理情况进行详细解读。

据悉,职工家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互助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一政策,是为了更好地支持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满足缴存职工住房加装电梯需求,解决职工家庭增设电梯分摊费用的资金问题。根据政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房屋产权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分摊费用。即父母安装电梯,可以提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子女安装电梯,亦可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

那么,能提取多少额度呢?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称,家庭成员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所在楼层所分摊的增设电梯费用总额(不含后期运行费用),且不超过申请时职工账户余额。

值得注意的是,家庭互助提取原则上优先提取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账户余额。如果在德阳市行政区域内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账户需留存不少于5000元的余额。

职工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五年内申请提取一次。如工程竣工验收时间在2024年4月(不含)之前的,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提取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职工申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职工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电梯使用登记证、实际支付电梯费用正式票据。产权人的子女、父母以产权人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能够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材料(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人事档案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等)。

另外,职工家庭发生多套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在规定时间内均可提取,无套数限制,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仅能选择一套申请提取。(记者 陈晓霞

责任编辑:卿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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