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门通报我市2022年度环境统计数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超八成 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推进有序

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规定,上一年度的排放源统计数据在次年底前公布。元旦前夕,市生态环境部门召开2023年四季度媒体通报会,通报了我市2022年度环境统计数据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制度落实情况,并就媒体记者关心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绵竹市美丽四川先行示范区建设等情况作了介绍。

市生态环境部门通报的2022年全市污染物排放数据显示,工业生产、人居生活和机动车行驶,是我市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来源。

三大污染来源:工业生产、人居生活、机动车行驶

据通报,2022年我市水污染物排放主要来源为生活源。监测数据显示,水污染物排放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8123.817吨,其中工业源1352.242吨,占7%;生活源16767.31吨,占93%;集中式排放量4.265吨。氨氮排放量为1189.651吨,其中工业源154.61吨,占13%;生活源1034.15吨,占87%;集中式排放量0.891吨。总氮排放量为3351.94吨,其中工业源411.662吨,占12%;生活源2938.33吨,占88%;集中式排放量1.948吨。总磷排放量为128.544吨,其中工业源7.11吨,占6%;生活源121.38吨,占94%;集中式排放量0.054吨。

2022年我市大气污染物排放主要来源为工业生产和机动车行驶。监测数据显示,大气污染物排放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166.923吨,其中工业源2726.533吨,占86%;生活源440.39吨,占14%。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1582.29804吨,其中工业源4727.188吨,占41%;生活源828.33吨,占7%;机动车6026.78吨,占52%;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量0.000038吨。颗粒物排放量为4762.204吨,其中工业源3952.804吨,占83%;生活源746.1吨,占16%;机动车63.3吨,占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8940.91吨,其中工业源1607.13吨,占18%;生活源3938.9吨,占44%;机动车3394.88吨,占38%。

环境损害赔偿或修复金额超2000万元

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中,我市明确了市政府为赔偿权利人,指定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等部门分别负责各自领域范围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市级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作用,以书面提示函、警示函及时提醒部门加强办理回复,提高工作效率。

据通报,2018年底市委、市政府印发《德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来,我市累计启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66件,其中生态环境系统28件,农业农村系统5件,自然资源系统4件,水利系统3件,城市管理系统26件。目前磋商结案42件,结案率63.6%,已赔偿或修复金额2397万余元,赔偿履行情况稳步推进,公益服务代偿赔偿方式探索推进中。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超八成

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被纳入我市民生实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市生态环境部门全力推进,多次向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厅专题汇报,得到大力支持。按照《德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各地根据自然环境和社会条件,分区分类、科学稳妥推进,落实治理模式。成功争取省级专项资金1733万元,组织实施“千村示范工程”36个。在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城市遴选中,我市以全国第3、全省第1的名次入围。

据通报,截至目前,纳入目标的3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已全部完工,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1.53%,超额完成80%的治理任务。

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推进有序

2023年10月,绵竹市被确定为2023年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县(市),通报会上还就这一试点工作的推进情况作了介绍。据介绍,被确定为2023年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县(市)后,绵竹成立了试点工作专班,聚焦绿色低碳,建设“美丽园区”;聚焦蓝天碧水净土,保护“美好生态”;聚焦城乡环境,打造“美绿家园”;聚焦综合施策,形成“美誉治理”,统筹协调推动美丽绵竹建设有序开展。下一步,绵竹市将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加强美丽四川建设先行县试点工作专班的统筹协调力度,深入开展调研,谋划整合一批园区建设、交通提升、乡村治理、美丽河湖等方面的项目,以项目为抓手,提领推动试点工作,奋力趟出一条美丽四川建设先行县的绵竹之路。(记者 张嵘

责任编辑:卿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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