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实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巩固脱贫成效

“是扶贫小额信贷让我摆脱了贫穷,奔向了小康。”受益于扶贫小额信贷,中江县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信心更足、决心更坚定、内生动力更强。截至2020年12月末,中江县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2.44亿元,累计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9521户次。

据2020年中江县开展的《建档立卡户问卷》调查显示:已获得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认为扶贫小额信贷对自己发展生产的帮助很大,希望贷款到期后仍能够享受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继续贷款的愿望强烈。一些建档立卡贫困户认为,自己的产业尚在发展中,短期收益不够还贷,到期后不能完全还清贷款,希望能够延续扶贫小额信贷政策。

鉴于此,在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吴俊提出《关于继续实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建议》。“建议继续实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帮助脱贫人口发展生产,持续巩固脱贫成效。”

针对代表的建议,银监委德阳监管分局等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全力以赴支持乡村振兴发展。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方面,督导全市银行保险机构在五年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支持力度、工作力量总体稳定,同时对现有政策逐项分类,并进一步优化完善,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结对帮扶和定点帮扶工作,继续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结对”帮扶。

强化对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的金融支持方面,督导各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将脱贫攻坚的好做法好经验应用到乡村振兴中,进一步强化对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的金融服务,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金融支持政策衔接,重点支持脱贫地区、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大对脱贫地区县域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努力增加对吸纳带动脱贫人口较多的产业和企业的信贷投放。

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方面,督导各银行机构根据脱贫人口的产业特点、生产周期、还款能力等实际情况,在符合政策、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准确开展评级授信,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优化业务审批流程,继续对建档立卡已脱贫户和边缘户发放优惠利率、财政适当贴息的小额信用贷款,努力满足脱贫人口的贷款需求。督导各银行机构继续按照原“整村推进分片包干”服务范围,履行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主责任银行职责,确保应贷尽贷,对执行政策不力的则采取有效监管措施。(记者 伍玲

责任编辑:胡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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