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个司法所入选首批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近日省司法厅命名全省40个司法所为首批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德阳市司法局经开区分局八角井司法所、旌东司法所和绵竹市司法局孝德司法所榜上有名。

为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04月,省司法厅启动了枫桥式司法所试点创建工作。全省21个市州118个司法所申报参与创建。德阳市司法局按照要求,科学制定创建试点方案和规划,明确创建任务清单,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司法局经开区分局积极行动,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司法所战斗堡垒作用;坚持人民主体,创新做实新时代群众工作;坚持三治融合,提升司法所依法治理水平;坚持服务大局,提升司法所服务中心工作水平。对标对表创建标准,确保试点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按照一所一特色、一所一亮点的思路,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群众需求,分类推进特色品牌所建设。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把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为主攻方向,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作为价值追求,着力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和市域社会治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为德阳高质量发展和法治德阳建设贡献司法行政智慧。

据悉,继命名40个司法所为首批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后,我省将认真总结枫桥式司法所工作经验,完善推广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标准,力争到2021年底,建成省级枫桥式司法所”100个以上,实现市州全覆盖。(记者张嵘)

责任编辑:谢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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