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水土保持工作 8家单位被约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推进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美丽四川建设,日前,市水利局对8家涉嫌“未批先建”“未批先变”“不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以及整改进度缓慢等违反国家水土保持法的生产建设单位进行了集体约谈。

会议通报了8家被约谈生产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重点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条款进行了针对性宣讲,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手册和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告知书。

会议要求建设单位加强内控管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水土保持工作部门人员和职责;强化《水土保持法》的学习和宣传,增强水土保持法治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强化施工过程中的监管,明确各参建单位的职责,特别是要加强施工单位的管理,防止滥挖滥采,随意倾倒废弃土石渣造成的水土流失现象;强化履行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批,水土流失设施验收等法定义务;强化水土保持工作宣传,主动联系水行政主管部门宣传水土保持工作,并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被约谈单位表示,将认真学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提高认识,严格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在今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记者 张伟)

责任编辑:胡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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