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确定

近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2021年度德阳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确定,个人缴费标准两个档分别为280、380元。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据悉,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第一档280元/人·年第二档380元/人·年;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中小学、大中专(职)院校学生按第一档缴费标准缴费。

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中小学大中专(职)院校学生35 元/人·年,成年人80元/人·年。

中小学校、大中专(职)院校新入学的市外户籍学生,因户籍地或参保地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终止的,在办理学籍登记后一个月内,可自愿参加新入学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并按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一档缴费标准和在校学生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1/3缴纳医保费,待遇期为新入学当年9月1日至12月31日。2020年新入学市外户籍学生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83元/人,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11元/人。

参保人员可通过社区、村(组)、学校代收,以及银行代收、非接触式征收三种渠道缴费。首先,城乡居民缴费人可由所属社区、村委会代收,在学校统一参保的学生由学校代收;其次,城乡居 民凭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往税务部门委托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商银行(信用社)、长城华西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天府银行等银行代办点办理缴费,也可通过以 上银行的网银、手机银行APP、银行自助终端等办理缴费业务。

此外,城乡居民缴费人还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手机 A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理缴费业务。也可通过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办理缴费业务。如遇缴费失败,请及时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乡镇劳保所,县(市、区)医保局或当地税务机关查明原因后再缴费。(记者 徐皓)

责任编辑:胡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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