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就业扶贫示范典型 获奖补资金1200余万元

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建成国家级就业扶贫基地和典型企业12家,市级就业扶贫示范基地114家,市级就业扶贫示范村143个,拨付市级就业扶贫示范基地和示范村一次性经费补助1233.5万元。

今年4月起,市人社局组织开展第三批市级就业扶贫示范基地和示范村评选认定工作,对积极参与就业扶贫,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主动为返乡农民工、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的村和优先吸纳安置返乡农民工、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农村专合社等各类用人单位给予政策支持。

为切实把开展就业扶贫工作扎实、规范、效果好的行政村和用人单位推荐出来,市、县(市、区)人社部门成立了“百日攻坚”就业扶贫督导组,联合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对参加评选认定的市级就业扶贫示范基地和示范村进行全覆盖实地走访核查。评选认定期间,全市共组织86家用人单位和77个行政村申请认定,经县(市、区)初审推荐、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复核、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并向社会公示后,确定德阳金翼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62家用人单位为第三批市级就业扶贫示范基地、罗江区金山镇茅庵堂村等67个行政村为第三批市级就业扶贫示范村。

通过打造就业扶贫示范典型,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协调产业园区开发了大量果蔬、中草药采摘等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岗位,积极引导“二次”返乡农民工、贫困劳动力进入园区就业。同时,鼓励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和各类农资企业吸纳“二次”返乡农民工、贫困劳动力就业。截至目前,全市114家市级就业扶贫示范基地、143个市级就业扶贫示范村共吸纳和促进 14152 名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其中,“二次”返乡农民工、贫困劳动力64人。

按照相关规定,对认定为市级就业扶贫示范村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经费补助,对认定为市级就业扶贫示范基地的按照“招用贫困户劳动者达到5人的,给予2万元补助;超过5人的,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补助,最高补助总额不超过10 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兑现第三批市级就业扶贫示范基地奖补 429.5 万元,市级就业扶贫示范村奖补 201万元。获评的市级就业扶贫示范基地和示范村负责人纷纷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意识,继续深挖招用贫困劳动力潜力,吸纳安置更多贫困劳动力就业;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为辖区内贫困劳动力提供精准就业创业服务,确保实现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的目标。(记者 曾征)

责任编辑:吴必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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