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面向社会招录795名消防员 立功授奖、急需专业直接或优先录用,享受国家系列优待政策

8月11日,记者从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经国家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今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15000名,其中公开招录社会青年5000名、定向招录退役士兵5000名、专项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4894名、专项招录原公安消防部队解约定向培养士官106名。在本次招录工作中,四川共招录消防员 795名,其中消防救援队伍400名,森林消防队伍395名。

报名者需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报名者可在今年7月20日23时后、9月30日18时前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http://xfyzl.119.gov.cn),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进入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申请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者,由本人于9月10日前(以信件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向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寄送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经省级招录办组织审核、公示并报应急管理部审批同意后,办理网上注册报名。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招录考核合格的直接录用;全日制大学专科急需专业毕业生,中共党员、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表彰的人员、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特殊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培训合格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由录用总队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消防员中的优秀业务骨干,通过单独招生择优选拔到消防院校定向培养,毕业后提任为指挥员。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还可通过专门录用干部考试直接提任为指挥员。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地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待遇,并根据消防救援工作特点建立伤亡附加保险制度。同时,在伤亡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

此外,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记者 肖盛雄)

责任编辑:吴必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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