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防救援支队

一、基本信息

机关名称:德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岷山路二段216号

邮  编:618000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2:30-6: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2657916 0838-2657933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承担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二)承担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参与拟订消防专项规划,参与起草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和执勤备战、训练演练等工作。

(五)负责消防救援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设,承担综合性消防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六)负责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

(七)负责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划、建设与调度指挥,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

(八)负责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与管理。

(九)完成应急管理部和所在省(区、市)党委政府交办的相关任务。

三、领导简介

熊明东 德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王蕾环 德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委员

贾广超 德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田  飞 德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王  斌 德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范晓林 德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政治委员

冯  鑫 德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主任

四、机构设置

(一)指挥中心。承担支队机关应急值守工作,接报处理全市警情和灾情信息,承办跨区域消防救援力量调动事宜,参与协调和指挥调度较大以上火灾及突发灾害事故处置。承担支队机关应急值守和值班工作,指导队伍应急值守和值班工作;负责警情和灾情信息的接收、综合、研判、报送、分转等工作;负责上级批示、指示、命令及队伍报告、举报信息等接收、分转,承担舆情监控、报告、督办等任务;组织制定各类灾害事故分级应对制度、力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灾情发布预警预报;承办跨区域消防救援力量调动事宜;辅助总队指挥中心、支队领导指挥调度较大以上火灾及突发灾害事故处置;协助市委、市政府协调指挥相关救援队伍、应急联动部门参与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全市火灾和消防救援警情数据统计分析;承担支队机关室内会议通信保障;完成支队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作战训练科。承担全市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工作,组织指导综合性消防救援、执勤备战、训练演练和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牵头负责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规划、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消防救援队伍特种灾害事故救援及其训练演练、专项战术研究工作。负责制定执勤备战、业务训练、消防救援等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消防救援、特种灾害事故救援专业队伍发展规划及业务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消防救援、特种灾害事故救援技术、战术研究与应用工作;组织指导队伍业务训练、演练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消防水源维护管理、预案编制、战评总结、信息化应用等业务基础工作;负责与应急管理相关业务部门,重点行业系统和企业单位以及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应急联动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指挥火灾扑救和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勤务应急处置工作;牵头统筹指导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规划、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其业务训练、演练、指挥等工作,组织指导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规划、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与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联勤联训联战工作;指导消防救援、特种灾害事故救援装备配置和新技术新装备应用工作;组织参与各类救援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指导全市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岗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三)组织干部科。组织指导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负责支队机关党的建设、群团组织建设等工作。负责制定队伍党的建设、群团组织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基层建设等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队伍党组织建设、群团组织建设和优抚优待、表彰奖励等工作;组织指导队伍基层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按纲抓建和创先争优等活动;组织指导队伍消防救援、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等遂行任务与训练中的政治工作;负责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政治理论学习研究,制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党员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队伍经常性思想工作、心理工作和自杀事件预防等工作;负责队伍形象宣传和文化建设,制定重大典型宣传教育培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支队党委、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支队机关党组织建设、学习教育、宣传文化、群团组织建设,以及优抚优待、表彰奖励、请假销假、日常考勤等工作。

(四)队务督察科。负责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机构编制管理和消防员人事、劳动工资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队伍正规化建设与管理。组织制定队伍编制规划、正规化建设与管理、安全工作、消防员管理等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队伍机构编制管理和人员实力统计,按权限管理所属单位编制定额,承办建制单位与内设机构组建、调整、撤销,以及印章请领、制发、收缴、销毁等工作;组织指导队伍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条令条例、制度规定,组织开展队伍正规化建设、经常性管理和纠察工作;组织指导队伍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事故防范、处置、报告、统计、责任追究机制并组织实施;组织队伍消防员招录、培训、考核、任免、晋升、调配、退出、安置等工作,承担消防员消防救援衔等级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消防员工资、津补贴、奖金等核定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消防员休假、婚恋、量化考评、档案、证件等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队伍内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管理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的招录退出、培训考核、日常管理等工作;牵头统筹指导消防救援队伍和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承担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队伍中级及以下等级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五)防火监督科。组织指导火灾预防、消防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分析研判火灾防控形势,制定对策措施并推动落实;组织指导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及检查考核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行业消防管理以及联合开展消防监督,承担市政府消防工作议事协调机构日常工作;指导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行政案件办理工作,指导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消防监督执法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指导队伍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协调公安机关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农村消防工作;组织指导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社区应急救援站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规划、建设工作。

(六)综合指导科。组织拟订消防法规、规章草案和消防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编制城乡消防规划并监督实施。编制地方消防立法和执法制度建设规划,起草消防法规、规章和执法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修订地方消防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消防法制建设和消防执法工作,开展消防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执法内部监督,指导、办理消防执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等工作;负责市级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担支队机关法律审核工作;组织编制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和城乡消防专项规划并督促落实,指导开展城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执业等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组织指导县级和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规划、建设工作。

(七)办公室。负责支队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工作日常运转,制定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规则、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上级领导重要批示指示,支队重要会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支队领导批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支队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全局性、综合性工作统筹计划,牵头起草有关重要文件和文稿,承办综合性请示、报告工作,组织开展相关调查研究,组织开展工作总结和综合性工作考核;负责公文审核,文电收发、运转,机要、文印、保密、密码、档案管理和信息安全综合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编发简报和政务信息,指导队伍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社会单位、人民群众和指战员来信来访,以及上级转办的信访事宜;承担对外交往与合作相关工作。

(八)后勤保障科。负责全市消防救援队伍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队伍后勤装备建设发展规划、制度规定、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队伍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支队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组织指导队伍车船、飞行器等交通工具专用牌证申领与被装、给养、油料等供应管理工作;负责队伍装备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队伍装备的计划、采购、调配、储备、统计、维护、报废和进口免税等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队伍开展卫勤防疫、职业健康管理、应急卫勤保障、病退医学鉴定、伤残等级评定等工作,承担支队机关及直接管理单位的医疗保障任务;组织指导队伍贯彻落实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上级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负责制定队伍预决算、会计核算、资产管理、财务制度规定和经费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队伍编制经费支出规划、预决算和财务报表报告,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组织指导队伍会计基础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队伍人员社会保险、住房资金等结算和划转业务;组织指导队伍财政票据和银行账户管理,负责维护各级中央财政零余额账户,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承担支队机关经费筹措、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工作。

(九)战勤保障分队。组织指导队伍战勤保障体系建设和较大以上灾害事故救援战勤保障工作,承担装备、技术、物资、生活和社会联勤保障。编制战勤保障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战勤保障预案、力量调动方案、规章制度,完善战勤保障训练体系,定期组织开展训练、演练;建立社会单位联动体系,完善联勤保障机制;负责战勤保障装备、物资储备管理;组织开展对消防车辆、装备进行日常技术性巡检、维修、维护、保养;负责各类灾害事故处置和跨区域救援战勤保障工作,提供车辆、装备、油料、灭火剂、生活、卫勤、抢修等战勤保障支持;组织开展战勤保障战评工作。

(十)全媒体中心。组织指导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承担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等工作。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新闻宣传等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等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指导消防科普教育场所建设;承担队伍新闻宣传、形象宣传等工作,负责联系新闻媒体,指导新闻宣传队伍和全媒体工作中心建设;承担队伍新闻发布、舆情应对等工作;负责支队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新媒体宣传工作;指导开展消防公益事业和志愿消防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全省119消防奖评选表彰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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