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德阳市政府网站及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发改委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谢倩,联系电话:0838-250384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项目投资、价格服务、粮食安全、营商环境等方面为切入点,深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市发改委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成立以党组书记、主任兼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王锐同志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确定2名同志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做好政府网站建设维护、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
(二)建立完善制度,规范公开程序。
一是确保公开数量。根据《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党委系统、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德市发改办〔2020〕3号),细化每月公开数量,确保每月至少完成80条的目标任务。二是严格发布程序。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之中,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严格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发布信息时需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保密审查后方能发布,对因工作人员失职造成泄密事件,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2020年全年,我委无失泄密事件发生。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在2020年第45次党组会议上,组织党组成员及科室负责人专题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增强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对依申请公开类的信息要加强审核把关,具体回复内容充分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后,按程序进行审签发布,坚决杜绝行政违法行为出现。采取集中为主、自学为辅的培训方式,每月对政务公开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不断夯实政务公开理论基础,增强政务公开意识。
(三)畅通公开渠道,提高信息质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的影响面,始终立足发改职能职责,聚焦宏观经济运行、疫情防控、重点项目推进、社会民生事业等社会大众关切的热点领域,定期公布全市粮油价格、生猪价格监测相关数据,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等民生关注高的信息。同时,不断加强与电视台、报纸等媒体的合作交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努力提高政府公开的曝光率,按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开信息共计800条,涵盖重大政策及其解读、项目投资、粮食安全、价格服务、统计数据、便民服务、重要会议等领域。其中:重大政策文件236条、文件解读54条、规划计划3条、工作动态115条、统计数据108条、重要会议34条、人事信息7条、执法监督9条、公示公告28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5条、便民服务40条、重大项目29条、应急管理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 |
0 |
3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456.9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 公开 |
1. 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8 |
0 |
0 |
0 |
0 |
0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委经过不懈努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进步和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亟待改进。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资源投入还不足,专职人员配备不足,虽然一直强调政务公开的重要性,但在业务工作比较繁忙时,政务公开有时不及时的现象。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当前,相关信息报送渠道线上、线下相互交叉,信息体裁和用途不够明确,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主动报送相关信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政务公开的上传、操作有时在质量上做的标准还不够准确,业务素质还不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存在内容不具体、附件不齐全、时间不及时等问题。
三是信息公开平台创新应用有待进一步探索。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公开的渠道越趋多元化,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应用更加广泛,如何在多个平台做好信息公开的管理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要多种形式组织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深入学习《条例》,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完善机制,确保责任落实。进一步按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确保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创新方法,提升工作成效。继续加大项目投资、粮食安全、价格收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对发改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声音,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