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510600-2021-000514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1-2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德阳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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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1-27 来源:德阳市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德阳市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德办发〔202020号)要求,始终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强化公开平台建设监管,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2020年,市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2条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96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98条,新闻报刊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48条。

(一)持续强化组织领导,着力确保任务落实。2020年,市财政局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局党组书记、局长冯军及时安排部署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及其职责。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对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制发《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和考核方案》(德市财办〔202023号),明确公开内容、职责任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及时有序。

(二)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巩固多渠道信息发布体系。继续做好在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德阳市财政局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上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德阳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紧密围绕财政工作实际,总结工作成效,挖掘特色亮点,重新整合设置财政重点公开栏目,及时就政务服务、预算信息、专项资金等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互动性强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咨询回复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受众广、传播便捷的传统平台和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全力保障公众查询和获取信息渠道通畅。

(三)注重公开规范教育,推行工作流程标准化管理。把《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职工学习例会的学习内容,组织全体财政干部认真领会相关法律法规精神,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有效指导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及时全面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依托德阳公众信息网、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多渠道做好预决算信息和年度重点工作相关信息公开。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本级预算、决算草案经市人代会或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日内,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实现支出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基本建设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类级科目,便于社会各界多维度了解财政资金投向。二是积极推动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设立涵盖部门(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三公”经费预(决)算、机关运行经费情况和数据增减变化情况说明等统一模板,督促部门做好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三是按月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执行总体情况、财政收支重点科目完成情况和增减变动情况。四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公开,严格对照省财政厅专项资金公开标准,对专项资金的分配办法及分配结果及时以规范格式公告公示。五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积极打造廉洁透明政府,及时公开政府“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以信息公开规范“三公”经费开支。六是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助力“六稳”“六保”,主动公开惠民惠企、疫情防控相关财政信息,让优惠直达市场主体、让公众了解最新政策。

(五)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妥善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除涉密事项外,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提案,在四川省政府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中公开答复全文。

(六)继续加强监督保障,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严格把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关,由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注重信息公开质量和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将检查结果纳入各科室(单位)年度考核。按照年初下达各科室(单位)的目标任务,定期通报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确保政务信息公及时、规范。同时,向社会公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投诉电话和信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0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

+1

3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152.2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有序,在公开信息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以及公开平台建设和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等方面均取得一定实效,但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仍存在政策解读主动意识较弱、公开形式单一等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一)牢牢把握政策动向,切实提升财政工作透明度。继续做好财政预决算、政府集中采购等法定主动公开事项的公开,同时加强对自身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财政相关的上级政策加以解读。在涉及民生、优化营商环境、“三大攻坚战”等重点领域信息方面,牢固树立主动公开的意识。通过有效的监督,不断提升财政工作透明度。

(二)依托现有平台建设,创新财政信息公开形式。结合工作实际,充分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等形式丰富财政信息公开方式,利用好“德阳财政”微博账号与公众直接沟通交流的便利,进一步改善微博信息更新频率,不断提升与公众的有效互动交流。

(三)坚持抓好教育培训,全面提升财政信息公开水平。针对近年来新进人员多、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交接较为频繁的现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尤其是新入职、新接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长期坚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责任编辑:李应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