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510600-2020-000960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1-21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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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1-21 来源:市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德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德阳市科学技术局编制。全文包括一、概述,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德阳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 deya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德阳市科学技术局联系(地址:德阳市岷江东路126号,邮编:618000,电话:0838-2517575,传真:0838-2518383)。

  一、概述

  本部门按照《条例》、《规定》,以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完成本部门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规范管理体系,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公众服务能力。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科技工作宣传力度,做好对外宣传,切实提高公众意识,确保科技信息畅通,充分展示科技成果和工作亮点,我局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全市科技成就,大力弘扬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创新创业先进人物,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起科技兴市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结合上级部门下达的本年度目标考核任务要求,较好地为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了解掌握科技工作动态提供了及时准确的信息。

  此外,我局十分重视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利用现代手段促进科技工作,对外开展工作宣传,对内实行高效管理,不断增强政务工作水平。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将网站建成时效性强、信息量大、更新频率高、互动功能完备的网上虚拟政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创新形式,注重强化信息公开法规学习和内容审核,使信息工作人员明确了解政务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增强了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截止12月31日在德阳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及其他方式公开446余条。

  (一)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加大创新驱动发展系列政策的公开,及时公布支持中小微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产学研创新平台、人才培养引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二)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三)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所有拟公开的政务信息,都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才予以发布,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四)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等信息公开。

  (五)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本局年度部门预算、决算。

  (六)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确保关键时候不失声、不缺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无该项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无该项情况发生。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无该项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多平台广泛铺开,工作量较大,人员配备不足,难以做到精益求精。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2020年本我局将采取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提高透明度、提升行政水平方面的作用,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创新、廉洁政府部分的促进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责任编辑: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