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唐长江“见义勇为勇士”称号的决定
索  引  号: 510600-2024-007778
公文种类:决定
发布机构:德阳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2-04
发布日期: 2024-02-05
文       号:德府函〔2024〕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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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人民政府,各重点产业功能区市级各部门

近年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践行中国式现代化德阳征程上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维护社会稳定中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大力弘扬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市政府决定授予唐长江(绵竹市紫岩街道赤竹村居民德阳市“见义勇为勇士”称号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唐长江等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的大无畏精神和见义勇为的高尚品质,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勇担时代使命和社会责任,接续书写见义勇为故事,推动形成崇尚、支持、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见义勇为工作的决策部署,健全发现认定奖励机制,大力选树先进典型,积极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依法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激发全社会崇德向善的内生动力,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德阳、法治德阳汇聚强大正能量。

德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4日

责任编辑:李应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