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德阳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00-2021-005225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德阳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8-12
发布日期: 2021-08-12
文       号:德府函〔2021〕56号
相关附件:

旌阳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天府旌城管委会、物流港服务中心、天府数谷服务中心,市级各部门:

为适应我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和土地价格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0414号)等相关规定,我市对城区基准地价成果进行了更新。经自然资源厅技术检查及市土资委会2021年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德阳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准地价含义

基准地价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建设用地,按照商服、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并由政府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上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权利的区域平均价格。

基准地价更新是在土地定级或划分均质地域的基础上,利用土地收益、市场交易的样本地价及地价指数等,重新确定某类用途土地在现状利用条件下于某一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一)估价期日。202111日。

(二)土地开发程度。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气、通讯、通路);宗地内“场平”(场地平整)。

(三)土地使用年期。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商服用地40年、工业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四)容积率。商服用地为2.0;住宅用地为2.5;工业用地为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

(五)土地权利状况。出让土地,无他项权利限制下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二、基准地价更新的对象及范围

本次基准地价更新的对象:国有建设用地。

本次基准地价更新范围为德阳市城区,总面积为203.3273平方公里(不含水域面积)。范围包括旌阳街道办、旌东街道办、孝感街道办、八角井街道办部分、天元街道办部分、东湖街道办部分、和新镇部分、双东镇部分、黄许镇部分。

三、实施日期

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成果于202191日起实施。《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德阳市城市规划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德府函〔201684号)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1德阳市城区土地级别分布范围表

   2.德阳市城区基准地价表

   3.德阳市城区细分用途基准地价表

   4.德阳市城区物流仓储用地基准地价表

   5.德阳市城区划拨地价表

   6.德阳市城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表

   7.德阳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8.德阳市城区物流仓储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德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1日

德府函〔2021〕56号(附件).doc

责任编辑:李应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