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四川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
索  引  号: 510600-2020-001699
文  号:政府令第340号
发布日期: 2020-05-2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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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5-20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340号

 



  《关于废止〈四川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0年5月14日第48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8日起施行。 

 

省长  力

2020年5月15日

 

关于废止《四川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



  由于《四川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所规定的内容与国家现行规定不符,且相关内容已被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全部涵盖,已无继续实施的必要。为维护法制统一,促进深化“放管服”改革,省政府决定废止2001年3月20日起施行的《四川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本决定自2020年5月18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何华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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