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认定攀枝花创新开发产业园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批复
索  引  号: 510600-2020-000885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5-19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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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认定攀枝花创新开发产业园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批复




川府函〔2020〕88号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攀枝花创新开发产业园区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请示》(攀府〔2020〕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攀枝花创新开发产业园区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名称为攀枝花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新材料、智能装备为主导产业,区域范围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开发区审核公告确定的四至范围。

  二、攀枝花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要突出高新技术特色,着力自主创新,集聚创新资源和人才,在体制机制、人才激励、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大力推进园区转型升级发展,努力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

  三、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园区建设管理,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特色鲜明、规模适度、配套完善的要求,依法供地,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园区环境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完善防控体系,确保园区及周边环境安全。加强园区安全监督管理,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构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0日

责任编辑: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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