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住建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住建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市、县(市、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德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德办发〔2019〕55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30号)精神,现就做好安全技能培训补贴发放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安全技能培训补贴对象为户籍地、常住地、培训地、就业地在我市的贫困家庭子女、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役军人、残疾人、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对口援助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余刑不满一年的监狱服刑人员、强制隔离余期不满1年的戒毒人员(以上全部培训对象简称“重点群体”);我市辖区内企业职工。
二、补贴条件及标准
重点群体及我市辖区内企业职工自2019年5月18日(含)到2021年12月31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取得证书(含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下同),按照不高于8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参加不同培训类别、不同职业(工种)或项目、不同等级培训,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含)职业培训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证书名称 |
获证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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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
新办 |
复审 |
换证 |
800元/人 |
400元/人 |
4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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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新办 |
增项(仅焊工) |
复审(仅焊工) |
800元/人/项 |
800元/人/项 |
800元/人/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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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
新办 |
换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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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人 |
300元/人 |
2020年6月16日(含)以后取得证书的劳动者,个人申请培训补贴所提供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金额低于以上补贴标准的,以“据实结算”的原则按照实际金额给予补贴。
三、补贴申领程序
(一)申请
安全技能培训补贴的补贴方式按照《德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管理办法》(德人社发〔2020〕1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执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推进补贴批量发放工作,2019年5月18日至2020年6月15日(含)期间取得证书并符合补贴要求的按以下原则批量申请: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补贴对象原则上按照企业所在地优先由企业统一向相应市、县(市、区)住建部门提出申请,住建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对应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审核。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补贴对象,原则上由企业或个人统一将补贴申报资料报送所在安全培训的机构,由安全培训机构代企业或个人向安全培训机构所属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应急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对应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审核。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补贴对象原则上按照发证机关所在地优先由企业向相应市、县(市、区)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发证机关初审后统一报送对应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审核。其它符合条件的个别补贴对象及2020年6月16日(含)至2021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证书的按照自愿原则向市、县(市、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企业或劳动者个人申请的一般应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德阳市安全技能培训补贴申报表(附件1);
2.德阳市安全技能培训人员名册(附件2,劳动者个人申请可不提交);
3.劳动者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证书复印件;
4.2020年6月16日(含)以后取得证书的劳动者,个人申请培训补贴需提供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企业申请培训补贴需提供企业委托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培训的相关协议。
(二)审核
市、县(市、区)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等发证机关(以下简称“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受理人员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负责对补贴对象身份、补贴标准等内容进行复核。市、县(市、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受理的个别其它补贴对象(含市外取得的证书),各行业主管部门协助核查证书的真实性。经审核后,按照协商情况,由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劳动者个人社会保障卡等个人银行账户。补贴拨付完成后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将补贴人员、金额等信息反馈各行业主管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办好民生实事。安全技能培训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为2020年省定民生实事,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工作效率,有序推进相关培训及补贴发放工作。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2021年12月31日结束后,国家、部、省对此类补贴有后续政策的,按国家、部、省相关规定执行。
(二)建好补贴台账。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应按要求推动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将安全技能培训补贴纳入实名制管理。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应建立信息台账,将申领人员信息、补贴发放信息等建账管理,加大市、县(市、区)间的台账信息比对,防止虚报冒领、重领多领。
(三)厘清统计口径。各县(市、区)人社局、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应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做好政策解释与服务,于每月20日前向各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相应补贴人员、金额等信息。各县(市、区)住建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应于每月23日前将各自受理的《德阳市安全技能培训补贴花名册》(附件2)经汇总后报送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应于每月25前将《德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部门补贴资金支出情况统计表(月报)》及本部门《政府补贴类职业培训人员台账表(月报)》报送市人社局。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按照支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为统计口径,向市人社局报送相应报表。
(四)其它部门如有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书的参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
1.德阳市安全技能培训补贴申报表
2.德阳市安全技能培训补贴花名册
3.各部门安全技能培训补贴受理联系方式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阳市财政局
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德阳市应急管理局
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