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及职责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00-2020-002380
文  号:德府办字〔2020〕36号
发布日期: 2020-07-0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德阳市政府
关  键  词:德阳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 水土保持 委员会 职责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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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7-07 来源:德阳市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各重点产业功能区,市级有关部门:

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市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及职责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任:徐光勇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王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 市水利局局长

成 员:伍崇伟 市发改委机关党委书记

        林 市经信局副局长

        张 市财政局三级调研员

        苟建汶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陈文元 市住建局副局长

        李 争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李 市水利局副局长

        杨春明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潘宗保 市委党校副校长

        李兴炳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王国均 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

(一)共同职责宣传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负责告知、督促行业主管领域的生产建设单位在开工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在施工期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在投入运行前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二)市水利局编制水土保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防治计划,指导各县(市、区)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划定并公告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组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测、调查,推广水土保持科研成果;组织实施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市本级和德阳经开区审批(核准或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

(三)市发改委负责将水土保持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审批(核准或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四)市经信局负责将水土流失预防、治理的对策和措施纳入工业园区规划;提供市本级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技术改造项目基本信息。

(五)市财政局负责在财政预算中落实资金,保障开展水土保持规划、治理、监督、检查、监测、宣传工作;负责市本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负责下达、监管中央、省级各类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资金。

(六)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将水土流失预防、治理对策和措施纳入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负责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点措施落实情况的公示公开,建立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指导实施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指导实施绿化全川、土地整理;严格管控生态脆弱区的森林资源,实施植树造林、低产林改造、退耕还林和封山育林;提供审批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基本信息;负责规划城区专用弃土场或中转场,并取得水土保持相关批复;配合开展矿山、林业采伐项目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

(七)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督促指导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和修复;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湿地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八)市住建局提供市本级审批(核准或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信息;配合开展建设领域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

(九)市交通局负责将水土流失预防、治理的对策和措施纳入交通建设规划;指导交通项目优化设计方案,减少土石方挖、填、借、弃、余方量,合理布置取土场、弃土场,减少地表扰动;配合开展交通领域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

(十)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在5°—25°缓坡地实施免耕、等高耕作、轮耕轮作、草田轮作和间作套种等保土耕作措施;指导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合开展农业领域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

(十一)市委党校负责将水土保持国策教育列入党校干部培训。

(十二)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监督建筑垃圾处置特许经营企业活动,依法查处私拉乱运、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配合开展建筑垃圾领域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

(十三)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协调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

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由市水利局副局长李嘉兼任办公室主任。委员会成员若发生岗位变动,则由继任者自动递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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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