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德阳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00-2022-001818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德阳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4-06
发布日期: 2022-04-06
文       号: 德府办字〔202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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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重点产业功能区,市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根据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对德阳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及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兼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兼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协调小组成员包括各专题组和保障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二)主要职责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单位)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7个专题组(推进“一网通办”组、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政务公开组),3个保障组(综合组、法治组、专家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和大数据局。

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及主要职责

(一)推进“一网通办”组

组长由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局、市医保局、市经外局、市国安局、市气象局、市税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积金中心、市残联、市工商联、市新闻出版局、市民宗局、市档案局、市侨办、市林业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救援支队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牵头负责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研究解决系统对接不通畅、数据信息不共享、“一网通办”应用不广泛、政务服务不协调等难点堵点问题,应用推广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强化数据资源互通共享,优化再造政务流程,创新“一件事一次办”,深化“综合窗口”改革,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融合发展,实现政务服务“联、通、办”。

(二)精简行政审批组

组长由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放权方面,承接落实省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协调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和网上规范运行,强化对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推进权责清单制度与“三定”规定有机结合,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继续清理精简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等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审、并联审批等。监管方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服务方面,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优化营商环境组

组长由市发改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市中级法院、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医保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金融局、市国资委、市公积金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工商联、德阳海关、人行德阳中心支行、德阳银保监分局、德阳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德阳天然气公司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负责牵头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营商环境指标,增强综合竞争力,打造竞争新优势。放权方面,推进落实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扩大外资市场准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民间投资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监管方面,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服务方面,加强产权保护,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水电气、银行等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提升服务质量效率。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四)激励创业创新组

组长由市科技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局、人行德阳中心支行、德阳银保监分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放权方面,协调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创新,推动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赋予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激发创业创新活力。监管方面,对新兴产业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服务方面,协调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改革分配机制,健全保障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

(五)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发改委、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经外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德阳海关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放权方面,提升企业开办效率,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推行简易注销改革。监管方面,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服务方面,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标准体系,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

(六)改善社会服务组

组长由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信访局、市医保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档案馆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牵头负责协调推进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保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监管方面,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督,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建设12345政务服务热线。服务方面,简化优化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项异地联网办理。充分运用“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模式,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促进政务服务效能提升。

(七)政务公开组

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包括市政府办公室、市法院、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政府新闻办、市保密局、市档案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信访局、市金融局、市医保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经外局、市协同发展局、市供销社、市公积金中心、市人防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管负责同志。  

负责牵头贯彻落实国、省、市三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四川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加强对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协调各地各部门(单位)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后,按程序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各保障组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

组长由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局长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联系各地各部门(单位)“放管服”改革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地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法治组

组长由市司法局局长担任。

负责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进行法制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提出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建议,推动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制度化等。

(三)专家组

受协调小组委托,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政策咨询,对重点改革事项进行第三方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协调小组成员和各专题组、保障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调整的,由相应岗位负责人递补,书面报送协调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责任编辑:李应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