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00-2020-001715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德阳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20-05-20
发布日期: 2020-05-20
文       号:德办发〔2020〕21号
相关附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各重点产业功能区,市级各部门:

《德阳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已经八届市委第158次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八届七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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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

2020年市政府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德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统筹推进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共安排立法项目5项。其中,力争年内完成的制定项目2项,包括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1项,拟出台政府规章项目1; 需进一步调研、论证,待条件成熟后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调研项目3项。具体项目安排如下:

一、制定项目(2项)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1项)

德阳市华强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规定

牵头起草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二)政府规章项目(1项)

德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牵头起草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二、调研项目(3项)

地方性法规项目(3项)

1.德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

承办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2.德阳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草案)

承办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3.德阳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草案)

承办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立法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对行政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立法项目,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立法工作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做到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健全完善行政立法立项、起草、论证、评估、审议、清理等方面制度机制,积极推进立法公开,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行政立法的途径和方式,不断提升立法精细化水平。精准聚焦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立法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科学设计解决问题的措施制度,着力体现地方特色,提高立法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系统性。

(三)保障立法计划执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计划的贯彻执行。对于年内应完成的制定项目,起草部门要严格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德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按时完成起草任务,提升立法质量。对于调研论证项目,各相关部门要抓紧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形成阶段性成果。市司法局要及时跟踪了解立法计划执行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责任编辑:谢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