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00-2021-002162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德阳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3-25
发布日期: 2021-03-25
文       号:德办发〔2021〕7号
相关附件: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各重点产业功能区,市级各部门:

《德阳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八届市委第204次常委会议、市政府八届九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324

德阳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

2021年市政府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为推动德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市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共安排立法项目9项。其中,力争年内完成的制定项目地方性法规2项;需进一步调研、论证,待条件成熟后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调研项目4项,政府规章调研项目3项。具体项目安排如下:

一、地方性法规制定项目(2项)

(一)德阳市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

承办部门:市文旅局、三星堆博物馆

(二)德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承办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二、调研项目(7项)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4项)

1.德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

承办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2.德阳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草案)

承办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3.龙门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

承办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4.德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

承办部门:市住建局

(二)政府规章(3项)

1.德阳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草案)

承办部门:市住建局

2.德阳市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草案)

承办部门:市交通局

3.德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办法(草案)

承办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领导立法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党委政府所急、社会发展所需、人民群众所盼的问题开展立法调研。严格落实立法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对行政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立法项目,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立法工作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做到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强化立法责任落实。对于年内应完成的制定项目,起草部门要严格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德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要求,建立专门的项目起草组,加强人才智力支撑,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对于调研论证项目,各相关部门要抓紧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形成阶段性成果。市司法局要及时跟踪了解立法计划执行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三)注重提高立法质量。坚持科学立法,学习先进地市经验做法,着力体现地方特色,统筹考虑各方面利益诉求,涉及重要利益调整的,要开展论证咨询,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坚持民主立法,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行政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注重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等在行政立法中的作用。严格依法立法,全面准确理解现行法律法规,确保立法符合宪法精神和上位法规定,立法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责任编辑:何华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