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川办发〔2020〕58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开展德阳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在四川省统一部署下开展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获取主要灾害致灾信息、承灾体信息、历史灾害信息,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市级分数据库。开展主要灾害风险评估和综合风险评估,编制市、县两级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修订主要灾种区划,编制市、县两级综合风险区划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客观认识灾害综合风险水平,形成自然灾害防治建议,为全市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切实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普查范围及内容
(一)普查范围。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普查地域覆盖各县(市、区)(含工业开发区)。普查涉及自然灾害类型包括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
(二)普查内容。一是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主要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二是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与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三是年度历史灾害、历史一般灾害、重大灾害事件调查与评估。四是政府综合减灾资源(能力)、企业和社会应急力量参与资源(能力)、基层综合减灾资源(能力)、家庭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五是次生危化事故、次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次生核与辐射安全事故等次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调查与评估。六是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普查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德阳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普查实施中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普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市级主要负责编制德阳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指导县(市、区)开展普查工作,审核汇集上报全市普查数据成果,组织开展市、县两级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防治区划编制工作,建设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整合已有资源,配强人员队伍,做好本地区普查各项工作。
(二)时间安排。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编制普查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宣传和培训,组织开展普查试点工作。2021—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市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上报普查成果。
(三)任务分工。市应急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组建普查技术组,开展技术指导、宣传培训、质量控制、数据审核、信息汇总和分析上报等工作,开展风险评估与区划,形成全市普查系列成果;牵头制定除住房城乡建设类、交通基础设施类以外的全市其他承灾体调查和历史灾害调查、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重点隐患调查、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等普查专项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气象局分别负责制定全市地质灾害与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灾害、气象灾害专项普查及风险评估与区划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市住建局负责制定全市房屋建筑、在建市政设施承灾体专项普查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已建市政设施承灾体专项普查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全市交通基础设施承灾体专项普查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全市民用核设施、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重点隐患调查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或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各县(市、区)按“在地统计”原则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普查数据成果审核汇集上报。
四、普查经费保障
全市普查经费以地方保障为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要确保经费按时落实到位。各地要对已安排各领域的常态化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工作经费,优先用于普查工作,普查工作结束后按原渠道安排使用。
市级负责市本级相关支出及市级部门承担的跨县(市、区)普查工作相关支出,并给予县(市、区)适当补助。资金来源通过相关领域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和省、市级现有常态化风险调查、隐患排查等工作经费对应安排。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大力提高我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普查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严密组织。市应急局要发挥好牵头单位作用,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作为,抓好普查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各县(市、区)要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力量部署,因地制宜,科学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总结成效经验,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确保普查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加强督导。各级普查机构、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报普查数据,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各县(市、区)要加强普查质量管理,严格审核把关。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普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普查各项目标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附件:德阳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
德阳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
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罗文全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罗 毅 副市长
袁华兵 副市长
成 员:姚曙光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张龙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张 笠 市政府副秘书长、德阳熊猫分局副局长
王 涛 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兆忠 市应急局局长
伍崇伟 市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书记
吴志强 市经信局副局长
曾 勇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旭君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唐 成 市自然资源局副县级干部
李家勇 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书记
陈文元 市住建局副局长
周光述 市住建局副局长
杨清文 市交通局安全总监
胡 通 市水利局副局长
许万金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成华 市应急局总工程师
廖 霞 市统计局机关党委书记
邓 挺 市气象局副局长
杨继东 德阳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局长朱兆忠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