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00-2020-001608
文  号:德办函〔2020〕1号
发布日期: 2020-01-16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德阳市政府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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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1-16 来源:德阳市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德阳市“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6日

德阳市“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331日,在全市集中开展以“重拳出击治乱象,凝心聚力护民生”为主题的“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以下简称“春雷行动2020”)。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要求,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机构改革的整体效应,深入实施“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结合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贴大局锚定方向,围绕市场激发活力,强化监管稳定秩序,加快融合凝聚人心。严守安全底线,聚焦知识产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市场价格秩序等工作重点,通过集中力量开展统一执法行动,对当前严重影响民生安全和市场稳定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持续保持对市场乱象的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行为,治理规范一批市场主体,宣传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积极回应民生关切,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

三、主要任务

(一)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进一步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加强正面典型的宣传和反面典型的曝光,推动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最大限度地发挥知识产权对内激励创新、对外促进开放的重要作用。

2.行动重点:一是查处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犯涉外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二是开展涉农领域商标侵权违法行为治理。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为重点监管区域,严厉查处各类商标侵权行为。针对我市瓜果蔬菜、粮食油料、畜禽蛋、水产品、茶叶、加工食品等地理标志产品类别,加强地理标志侵权风险监控,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严格依法查处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三是开展酒类商标专用权保护行动。以我市知名白酒企业商标专用权保护为重点,加强与相关企业的沟通衔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严厉查处侵犯酒类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四是整治专利领域违法乱象。组织开展市县联合执法,开展展会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专利、专利虚假宣传、专利标注不规范等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特别加大跨省跨市打击电商领域专利侵权工作力度,提高线上线下案件移送执行衔接协作效率。同时,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违法专利代理线索,严查专利代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五是严厉打击市场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结合节日期间热销商品,重点查处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标识,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市场混淆行为。突出高新技术行业发展,加强对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执法和指导工作,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二)食品经营安全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深化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成效为契机,以校园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农村集体聚餐、小餐馆、承办大型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及网络订餐为重点业态,以消费量大、风险较高的食用农产品、散装白酒为重点品种,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

2.行动重点:一是对豆芽菜、乌鸡、乌鱼等问题突出的农产品进行重点治理。开展专项监督抽检,严查重处豆芽菜生产经营中非法添加喹诺酮类药物、4-氯苯氧乙酸钠和6-苄基腺嘌呤等禁用物质,对乌鸡、乌鱼非法使用禁用磺胺类、氟喹诺酮类等兽药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二是对学校食堂突出问题发动春季攻势。严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责任问题,整治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原材料,以及不落实进货查验、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制度等问题。三是对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农贸市场、小经营店经营散装白酒开展清理整顿,统一规范标签标识,严厉打击销售不明来源散装白酒的行为;严查销售标签标识不符合规范、信息不真实误导消费的方便食品(“辣条”),严查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对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严格检查,坚决整治无证经营行为。四是对承办大型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场所)开展重点检查。对违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回收利用废弃油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不明来源食材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五是对网络订餐开展重点检查。严厉查处第三方平台、代理商不按要求审查入网餐饮经营者资质,不落实入网餐饮单位实名登记,不按要求公示信息,无实体店、无证、冒用或使用假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

(三)药品安全放心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在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的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零售和使用环节,针对问题突出、乱象较多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检查整治,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药品领域重大风险。

2.行动重点:一是开展药品零售环节专项整治。以人口密集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零售门店为重点单位,主要检查经营资质、购进渠道和产品是否合法,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是否按规定储存和陈列药品,执业药师是否在职在岗,是否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特殊管理药品。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假劣药品、执业药师“挂证”、违规销售处方药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开展医疗机构药械使用专项整治。以美容医院、专科医院、私人诊所、卫生室(站)为重点单位,主要检查药品、医疗器械购进渠道和产品是否合法,储存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要求,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查验、使用记录并按规定期限保存,对无菌和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是否严格执行使用前质量检查、信息是否可追溯。严厉查处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购进使用假劣药品、未经依法注册或者备案以及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使用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专项整治。以美容机构、美发店为重点单位,主要检查化妆品购进是否索取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批准文号,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经过备案、产品是否与备案信息相符,购销台帐是否真实完整,化妆品储存是否符合要求,化妆品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虚假或夸大宣传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自制化妆品和经营使用不合法、不合格、过期或变质的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四)价格减负惠民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以转供电、医疗服务、旅游等重点行业及重点时段生活必需品市场消费为重点,加大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充分发挥价格监管促发展、促消费、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作用。

2.行动重点:一是持续开展转供电电价重点治理。对照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额度和时点要求,严格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两个降低10%的政策规定,以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火车站、写字楼、物业等特殊区域转供电主体执行电价政策为重点,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和违规加价行为,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清退多收电费以及在电费中违规加收其他费用的行为,促使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二是持续推进全市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流通企业、零售药店等领域的监督检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行为,落实明码标价与价费公示制度,重点查处医疗机构自立项目、自定标准、分解项目收费,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加价销售药品、医用耗材,以及虚增或重复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三是持续加强旅游市场的价格监管力度。采取日常巡查、节前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对旅游景区门票销售和办理退票、景区内交通、导游讲解、购物、餐饮、住宿、停车、娱乐等服务价格行为的监管,着力整治国有景区门票降价政策未严格执行、票价优惠政策未落实到位,旅游景区内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依法查处旅游景区捆绑收费、重复收费、价格欺诈、价外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持续做好重要时段价格监管。密切关注猪肉、粮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变化,对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商场及车站等重点场所,采取市场巡查、提醒告诫等方式,强化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依法查处明码标价不规范、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围绕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压实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主体责任,逐步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2.行动重点:一是依法规范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贮存服务提供者等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等制度要求,加强食品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食品经营过程管理,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二是开展生猪屠宰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城乡结合部、县乡交通道路周边、已取缔的私屠滥宰点(户)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为重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屠宰企业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宰前、宰中、宰后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入场查验、待宰静养、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非洲猪瘟自检、出入登记、运输车辆备案登记、消毒等制度。三是加强风险排查,严厉打击农产品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行为。针对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和水产品等重点农产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强种植养殖基地巡查检查,严厉打击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行为;针对种植产品,要重点监测毒死蜱、甲拌磷、克百威、氧乐果等蔬菜禁用农药,坚决杜绝在蔬菜、瓜果上使用剧毒、高毒农药;针对畜产品,要严厉打击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氧氟沙星等停用药物及生鲜乳非法添加等行为;针对水产品,要严厉打击使用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喃等禁用药物、氧氟沙星等停用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行为。对不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贮存服务提供者,要严字当头,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四是加强农产品监督抽检。建立健全农产品风险项目清单,把农药、兽药残留和非法添加作为农产品抽检监测的重点内容;加强对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鲜蛋、水产品和水发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的监督抽检,对检出非法添加、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的,要及时监督销售者采取下架、召回、销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追查源头和流向。五是全面推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实行自我管理、自控自检,自我承诺;推行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在交易时主动出具合格证,逐步实现农产品合格上市、带证销售;建立健全农产品溯源制度,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建立健全本辖区种植养殖生产者种植养殖名录数据库,包括种养殖生产者名称、地址、类型、生产品种等信息,确保试行范围规定的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六)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以电线电缆、消防防护及火灾逃生产品、成品油及添加剂、建筑装饰材料、服装及床上用品等为重点,加大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的抽检力度,综合运用经济、行政、信用等多种措施引导和服务企业主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守住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底线,促进高质量发展。

2.行动重点:一是开展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对全市电线电缆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生产过程、生产工艺和出厂检验等情况进行核查,排查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同时,加大对电线电缆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以次充好、假冒伪造认证标志、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二是持续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无证无照销售成品油的违法行为;加大油品质量抽检力度;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的违法行为;做好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查处计量作弊的违法行为。三是深入开展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专项整治。以建筑装饰材料(涂料、油漆、板材)、水泥、陶瓷砖、家具等产品为重点产品,以全市建材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对无照经营建材,销售无厂名、厂址和合格证明的“三无”建材商品,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建材、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建材商品和对建材商品作虚假违法广告或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四是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服装(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床上用品、学生儿童用品(校服、床上用品、学生用文具、玩具)、定配近视眼镜等产品质量监管,清理一批违规生产销售的产品,查办一批质量安全违法案件,使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五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容器)、化肥、洗涤剂、信息技术设备及移动通信用手持机电池和电池组等其他产品的质量监管。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将“春雷行动2020”作为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抓手,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统一思想、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务实创新,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德阳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春雷行动2020”,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辖区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抓出工作实效。“春雷行动2020”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开展,其他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职,针对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完善工作措施,加强协作配合,严格两法衔接,切实将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部署落实到位。

(三)强化应急处置,整治规范并重。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线上线下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4512315等热线优势,对涉及事关民生安全、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置。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加强相关领域重大案件查处力度,切实守住安全底线,有效遏制市场违法行为。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好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创新方法手段,做好宣传策划,提高宣传质量,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及时宣传典型案件,曝光违法行为,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格局,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谢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