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随时在领域广
索  引  号: 510600-2021-000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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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1-19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德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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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1-19 来源:德阳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近年来德阳司法系统创新打造“四级三能三书”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了法律服务全覆盖、随时在、领域广。日前,这一创新之举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实践案例。

在全面贯通省、市、县、乡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基础上,我市司法系统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以普惠为民为出发点,以实体平台建设为着力点,以“3+X”功能优化为结合点,建立乡镇(街道)工作站、村(社区)工作室、小区(院落)工作点和单元(楼幢)公示牌4500余个。通过“四级”模式进一步将法律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随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群众随地享受到公共法律服务。

“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能得”,为让群众抬头就能看见家门口张贴的法律顾问信息,举手就能拿到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扫码就能获取相关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信息,我市司法系统在全市村(社区)普法宣传栏、院落出入口和人口聚集小区(单元)门口悬挂“法律顾问公示牌”3200余个设置“法律服务便民箱”“法律服务资料架”1000余个,在标牌、普法读本和法治文化产品上公示中国(四川)法网司法通和各类普法微信二维码2万余个,惠及群众300余万人。通过这种“三能”方式,畅通了公共法律服务的微循环。

为进一步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我市司法系统充分发挥律师、公证机构的专业优势、实践优势和职业优势,首创了“律师审查意见书+公证书+交易鉴证书”的农村闲置农房流转“三书”模式,实现 闲置农房规范良性流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规范利用,进而激发乡村活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辟了一条法治助力乡村振兴的新路径。截至目前,利用“三书模式”办结闲置农房流转246宗、安置房合同权利转让51宗、商品房合同权利转让3宗,资产处置1宗,累计交易金额5972.52万元。

为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的“痛点”,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目前我市司法系统正借鉴闲置农房使用权流转“三书模式”在基层治理中的成功经验做法,将其拓展到行政执法事务领域,通过“律师法律意见书+公证书+行政执法文书”的行政执法“三书”新模式,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靶向服务质效水平。(记者 张嵘)

责任编辑:何华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