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开展非煤矿山企业火工品专项检查
索  引  号: 510600-2021-00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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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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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德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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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1-28 来源:德阳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针对非煤矿山领域重大安全风险,为吸取山东芴山金矿“1·10”爆炸事故教训,日前,按照国、省关于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德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德阳市非煤矿山火工品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对岁末年初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责任。

根据要求,我市成立由市安办主任为组长,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市所有非煤矿山企业火工品管控开展了专项检查。

1月26日,检查组对四川省金河磷矿、绵竹腾程矿业有限公司仰天窝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火工品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对企业火工品购买、运输、储存、爆破作业等重点环节;对火工品是否规范管理;是否按规定设置火工品储存点、分发点;是否同时同地装卸炸药和雷管;是否建立并执行三人联保制度等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现场提出处理意见。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要求企业,一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各企业一定要深刻吸取山东芴山“1·10”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自身隐患,严格火工品管控,杜绝类似事故发生。二是认真开展隐患风险自查自改。结合国、省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隐患风险自查自改,全方位、各环节彻查,不留盲区和死角。对发现的问题要纳入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动态更新,闭环整改。三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对爆破作业人员、爆破安全员等相关火工品使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警示教育,强化火工品安全管理,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记者 曾可嘉)

责任编辑:何华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