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 《德阳市加快玄武岩纤维新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索  引  号: 510600-2020-003229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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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加快玄武岩纤维新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强化“四项支持”支持重大项目鼓励技术创新

《德阳市加快玄武岩纤维新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共4个部分18条措施,重点从项目招引、要素保障、创新能力提升、市场拓展四个方面对玄武岩纤维产业发展进行支持。

强化项目招引。设立玄武岩纤维项目子基金,市级统筹建立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县级及产业功能区建立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用于支持玄武岩产业重大项目;对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玄武岩纤维及复合材料生产应用项目,给予3%的设备投资事后奖补,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并购重组本市企业、投资总额超过5000万元的市外企业,三年内按当年地方贡献留成部分超过前一年的部分给予第一年100%、后两年50%的补助。

加大要素保障。对入驻我市且租赁我市标准厂房的企业,租用期间完成承诺产值和税后的,可享受前两年全额、后三年50%的租金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对入驻我市且购买我市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的,可享受成本价格出让,且不得高于同期同区域市场价格;对新引进的玄武岩纤维产业项目且用地集约的,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给予在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成功上市或实现股权融资的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250万元的奖励,给予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50万元奖励。

提升创新能力。一是引进高层次人才,对评为德阳市创新科技领军人才的,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给付报酬的档次标准,连续三年给予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岗位资助;对评为德阳市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的,按照创办企业占股部分的新增营业收入的1.5%,连续三年给予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二是引进中层次人才,对入选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卓越人才的,给予5万元资助;对入选科技菁英的,给予3万元资助。在团队建设、项目、平台、成果转化、岗位职称、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支持。三是培育创新主体,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期满重新认定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省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四是建设创新平台,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奖励等。五是实施专利战略,对玄武岩纤维生产应用企业申请并获得欧盟、美国、日本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每件10万元支持,每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给予不超过5000元支持。六是开展科技研发,对连续两年研发投入增量超过50万元的科技型企业,按照增量档次标准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七是开展技术创新,对建有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自主投入实施技术创新项目且投入超过150万元的,采取事后补助方式按项目总投入的15%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拓展市场应用。对玄武岩纤维生产应用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在我省研制生产的新产品,试行保险补偿和市场推广应用奖励,扩大市场份额;支持推动德阳玄武岩纤维产品在政府投资的交通道路设施、市政及给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先试先用;对采购并使用德阳玄武岩纤维及复合材料1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度实际采购金额的3%给予补助,每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

责任编辑:李应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