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德阳市财政局汇总,2020年德阳市本级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3558万元,较2019年的3683万元减少125万元,下降3.4%。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40万元,减少10万元,下降4%;公务接待费1136万元,减少95万元,下降7.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0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882万元),减少20万元,下降0.9%。 2020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市级各部门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有关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