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德阳市财政局汇总,2021年德阳市本级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3430万元,较2020年的3558万元减少128万元,下降3.6%。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00万元,减少40万元,下降16.7%;公务接待费1091万元,减少45万元,下降3.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99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840万元),减少43万元,下降2%。
2021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市级各部门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有关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