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监督
索  引  号: 510600-2021-002239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3-31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德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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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3-31 来源:德阳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清明节将至,3月30日,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监督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通知明确,要全面压实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将森林防灭火专项监督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要督促相关单位认真传达执行全市森林防灭火相关精神要求,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的宣传教育,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五个带头”、落实“五个不准”。

通知明确,要紧盯重点部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要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德阳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市包区(市、县)联系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对相关单位督导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其工作推进有力、责任履行到位。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构要紧盯乡镇(街道),特别是森林资源丰富的地区,督促其做好火源管理、隐患排查、宣传引导、值班备勤等工作。

通知要求,要严肃责任追究。注重发现森林防灭火工作推进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及其他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火源管控不严格、火情报告不及时、应急处置不力、“五个带头”“五个不准”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要依纪依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重大情况实行“一事一报”制,及时向市纪委监委进行上报。(记者 伍玲)

责任编辑:何华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