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按照国家和省、市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权责清单制度有关要求,根据《四川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和“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原则,市政府八届八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动态调整德阳市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动态调整德阳市市本级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动态调整德阳市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动态调整德阳市市本级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是对《德阳市市本级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德阳市市本级动态调整行政权力责任清单(2019年本)》的补充完善。此次未动态调整的其他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仍以《德阳市市本级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德阳市市本级动态调整行政权力责任清单(2019年本)》为准。《2020年动态调整德阳市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中按法律法规取消的行政权力,其对应的责任事项一并取消。
二、本次公布的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和动态调整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涉及的市级部门,要在德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deyang.gov.cn)电子公告栏自行下载本部门动态调整内容,并于12月底前在本部门网站予以公开。
三、各县(市、区)要参照已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和市级部门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各要素,加快推进本地区行政权力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德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