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新盛、金山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索  引  号: 1111-2019-003599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中国·德阳
成文日期: 2019-08-22
发布日期: 2019-08-22
文       号:德府函〔2019〕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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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撤销新盛、金山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德市罗府〔2019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原则同意撤销新盛镇、金山镇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销新盛镇、金山镇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后,要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保障相关乡镇饮用水正常供应,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德阳市人民政府

2019821

责任编辑:李应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