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德阳市落实四川省核与辐射安全和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  引  号: 1111-2019-000591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中国·德阳
成文日期: 2019-03-04
发布日期: 2019-03-05
文       号:德府函〔2019〕24号
相关附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德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批准印发〈德阳市落实四川省核与辐射安全和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实施方案〉的请示》(德环〔2018〕378号)收悉。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德阳市落实四川省核与辐射安全和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由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印发施行,并会同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抓好贯彻落实。

二、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实施方案》各项措施,确保我市核技术与电磁技术利用的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不发生核与辐射安全事故,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放射性废物得到安全处理处置,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大幅提高,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大幅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三、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不断推进核与辐射安全和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

四、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资金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综合协调,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适时开展《实施方案》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德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4日

责任编辑:王成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