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市人大办公室等24家单位为“德阳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的通报
索  引  号: 1111-2016-002557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德阳市公众信息网
成文日期: 2016-07-15
发布日期: 2016-07-15
文       号:德府函〔2016〕136号
相关附件: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按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要求,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总结经验,进一步调动各地、各行业和各单位创建节水型社会的积极性,推进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决定授予市人大办公室等24家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为“德阳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

希望获得“德阳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的单位继续巩固和发展建设成果,深入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做好迎接每5年一次的复核工作。同时,希望其他市级部门和单位按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要求,积极争创“德阳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为推进我市节能降耗工作和建设节水型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2015年度德阳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名单


德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714

   

附件

 

2015年度德阳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名单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检察院、市委党校、德阳日报社、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审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供销社、市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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