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1-2019-004771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中国·德阳
成文日期: 2019-09-18
发布日期: 2019-09-20
文       号:德府发〔2019〕13号
相关附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德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7日    

 

德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行动计划(2019—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川府发〔2019〕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便民利企,以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为导向,以深化政务服务侧改革为主线,以互联网和大数据建设为依托,积极对标国际国内营商环境评价标准,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努力将德阳打造成为国内一流、西部领先的国际化营商环境高地。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变“我要怎么办”为“企业和群众需要我怎么办”,推动政务管理服务向用户导向服务转变,切实把便民利企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最大努力满足企业和群众的需求。

2.坚持整体政府、集成服务。按照全市一盘棋、一张网的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统筹谋划、集约共建、整合共享,促进群众和企业办事从“跑部门”向“跑政府”转变,政府部门从“各自为政”向“协同作战”转变,部门从行使“行政权力”向承担“行政责任”转变,形成“改革没有局外人”的生动局面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3.坚持改革创新、技术引领。加强智慧政府和智慧政务顶层设计,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手段,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促进政务信息联动和数据共享,实现传统政务服务模式深刻变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

4.坚持聚焦问题、精准发力。针对企业和群众办事全生命周期涉及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靶向攻坚、精准发力、分类施策、重点突破,有效回应社会关切,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5.坚持对标一流、争先创优。积极对标国际先进理念、领先标准和最佳实践,科学构建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努力在多个领域与国际国内一流水平比肩看齐。

(三)工作目标

集中两年时间,着力实施“10+5+N”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即:提升10条营商环境关键指标,推进5项攻坚突破专项行动,夯实N个政务服务工作基础),促进我市“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德阳打拼全省经济副中心城市,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019年底,我市营商环境大幅改善,营商环境法治化体系基本形成,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产权登记、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等主要营商环境指标得到突破性提升。企业开办全流程压缩到3个工作日内;不动产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压减到1个工作日办结,在系统整合到位、数据共享充分的条件下,实现“全流程一小时即时办”;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全覆盖审批总用时不超过100个工作日;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500个高频事项实现移动办理;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窗分类办理”,100个高频事项实现套餐式、主题式、场景式服务;一批高频跨部门事项办理环节减少30%以上,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平均减少60%以上,纸质申请材料在2018年基础上平均再减少30%以上,全市实现200项以上“零材料提交”事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报关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020年底,我市营商环境显著改善,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智慧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竞争中性市场环境加快形成,政策执行更加透明公开,政务服务更加便捷高效,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营商环境主要指标得到较大提升。企业开办全流程力争压缩到1个工作日内;不动产一般登记业务实现“全流程一小时即时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统更趋完善,区域评估制度框架和管理体系基本建成,中介服务办理时间压缩30%以上;700个高频事项实现移动办理;200个高频事项实现套餐式、主题式、场景式服务;申请人实际提交材料平均减少50%以上。

二、着力提升十条营商环境关键指标

(一)企业开办

    1.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规范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市场准入许可、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形门槛、清单之外违规制定的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落实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负面清单之外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将更多的审批事项纳入“照后减证”改革范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外局。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深化企业登记便利化改革。进一步简化流程、压缩办理时间,方便企业快速进入和退出市场。依托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服务功能,实行“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2019年8月底前,企业开办全流程压缩到3个工作日内;进一步梳理和优化企业“一件事”办理流程,2019年10月底前实现涉企关联事项“一个窗口、一套资料、一次办理”;2020年底前,按照全省统一登记系统建设要求,力争企业开办全流程“一日办结”。2019年底前,将简易注销审批时限压减至3个工作日内,编制公布统一的企业注销操作指南,建立容缺机制,支持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快速退出市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人行德阳中心支行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1.全面提升项目审批效率。全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力争改革进度和成效走在全省前列。2019年底前,实现一般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总用时控制在100个工作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控制在90个工作日内,中小型社会投资项目控制在80个工作日内,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和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控制在70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发改委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2.探索推进区域评估。在省级以上开发区探索推行共性前置事项统一评估机制,由开发区统一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规划水资源论证、文物保护、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企业入园后可不再进行上述评估。在能评、环评等方面,探索开展区域评估,推行线上线下“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验合一”等模式。[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

3.推进承诺制改革。按照“容缺预审、一诺即办”的原则,有序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建立“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的企业投资项目新型管理模式。以供地、开工、竣工投产为节点,按照“政府统一服务、企业按标承诺”的方式对报建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公布承诺制审批事项清单。[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不动产登记

1.整合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建立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集成机制,推进公安、房产交易、税务、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单位)信息共享,逐步扩大申请材料免提交范围。在政务服务大厅或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立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整合集成房产交易、税收征缴、不动产登记流程,实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推进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网络、有线电视过户等关联业务联动办理。[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住建局、德阳供电公司、德阳天然气公司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大幅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2019年底前,按照全流程办理要求,市级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转移登记时限压减至1个工作日以内,增量房(新建商品房)交易转移登记时限压减至3个工作日,不动产抵押登记时间压减至3个工作日;对不同类型登记事项进行分类提速,着力系统整合优化、数据充分共享,推行“一小时办结”和“即时办结”,基本实现市级不动产一般登记业务“一小时全流程即时办”。2019年底前,县(市、区)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底前,市级不动产一般登记业务全面实现“一小时全流程即时办”;县(市、区)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住建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水电气供应

1.推动公用事业服务提质增效。制定统一的用水、用电、用气办事指南,优化报装流程、减少报装耗时和费用,减免小微企业手续费。建立水、电、气接入通道建设许可“一站式”办理工作机制,推进通道建设相关的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临时占用绿地许可、占用道路挖掘许可等事项并行办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大幅提升获得水电气报装效率。进一步简化水电气报装流程、精简申报资料、压缩报装时限。2019年底前,实现工业企业、工程项目用水缩短至22个工作日;供水报装时限压缩至100户以内22个工作日、100—500户27个工作日、500户以上30个工作日。实现用电报装办理时限压减至10千伏用电50个工作日、低压居民及小微企业客户用电7个工作日、小微企业及其他非居民客户15个工作日;用电报装环节10千伏用电压缩至4个环节,低压居民及小微企业客户压缩至3个环节;用电申请资料低压居民和低压非居民减少为3种,高压客户减少为4种,逐步实现低压客户办电“零上门”。实现供气报装由原8个环节压缩至4个环节,报装总时限压减至主城区零散户和中小型商业用户完成安装并通气不超过15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德阳供电公司、德阳天然气公司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五)企业融资

1.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大力改善民营和小微金融服务,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省“五千四百”上市行动计划,推动符合条件的民营和中小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支持我市科技型民营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支持股权投资基金、证券服务中介机构为民营和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德阳中心支行、德阳银保监分局)

2.创新金融支持方式。抓好支小再贷款、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相关政策落实。加强增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拓展合格抵(质)押品范围,提高不动产抵押登记、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效率。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和中小企业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公司债、企业债。(责任单位:人行德阳中心支行、市金融局、市市场监管局、德阳银保监分局)

3.提高融资便利性。鼓励金融机构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金融咨询服务窗口或在有条件的金融机构网点开设企业登记窗口,推广使用“德阳金融服务综合平台”,帮助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现在线融资业务申请办理,提升金融服务便利性。(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德阳中心支行、德阳银保监分局)

(六)产权保护

    1.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加强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的保护,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补偿机制。依托全省统一的企业维权服务平台,支持和鼓励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依法设立商事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一步拓宽纠纷化解途径。不断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提升破产案件审理效率,降低破产案件办理成本。(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工商联)

2.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依托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创新主体提供“全链条、全领域、一站式”的知识产权服务。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开展查处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导作用,依法惩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显著提高侵权行为违法成本。(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中级法院、市科技局)

    3.强化商事案件司法保障。依法审理涉及民营企业的金融借款、融资租赁、民间借贷等案件,支持民营企业多渠道融资。坚持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的理念,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妥善审理民营企业劳动争议案件,促进企业与劳动者共渡难关、互利共存、共赢发展。建立健全破产程序启动机制和破产重整企业识别机制,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七)纳税缴费

1.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全面落实国家普惠性和结构性减税政策,推进落实增值税税率降低,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等政策。全面推广涉税事项网上办理,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90%以上的主要办税事项提供“全程网办”服务。扩大税务“最多跑一次”事项范围,年纳税时间压缩至130个小时内。2019年10月底前,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全市范围内实现100%的综合性办税服务厅“一厅通办”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2.继续规范涉企收费。加快收费清单“一张网”建设,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持续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政策。根据国、省部署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民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3.着力降低涉企收费。对国家规定收费标准有浮动幅度的涉企收费项目按标准下限执行。围绕中介服务、进出口环节、工程建设等涉企收费重点领域,开展坚决有力的专项治理行动,压减各种不合理的前置评估和中介服务项目。对接制定降低社保费率具体实施办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八)成本降低

    1.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继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2019年一般工商业电价再降低10%。城市地区160千瓦及以下、农村场镇100千瓦及以下、农村其他地区50千瓦及以下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对园区企业客户将线路架至红线处,严格执行“就近接入”和“先接入,后改造”原则,落实园区客户相关部门同步分析,必要时同步开展电网改造,全力满足客户需求。扩大直购电范围,争取和落实资源地气价优惠和国家直供气政策。落实从源头上降低用电用气成本。(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德阳供电公司、德阳天然气公司)

    2.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落实好进一步优化工业用地供应管理政策要求,降低企业用地综合成本。建立市级统筹的重大工程用地保障机制,按照《德阳市工业用地“土地池”管理办法》,做好全市重大工业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建立加强工业用地年度计划管理机制。积极推进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土地年租、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工业用地的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探索建立综合评标的土地出让机制,将能耗、水耗、环境、建设、税收贡献、研发投入、产业类型等方面标准统筹纳入拟出让土地评价指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3.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积极帮助企业缓解用工成本上涨压力,对符合条件的按政策予以补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九)跨境贸易

    1.提升整体通关效率。压缩口岸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推行提前申报和一体化通关模式,公示口岸通关流程和物流作业时限,到2020年底,通关时间较2017年压缩45%。缩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原产地证申领时限,符合条件的当即办理。简化出口原产地证办理流程,严格落实原产地证审核、办理时限要求。加强“单一窗口”推广运用,2019年7月底前,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报关覆盖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德阳海关、市财政局、市经外局、市交通局]

    2.切实改进通关服务。切实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待遇,落实便利境外投资的相关政策,推动监管证件验核无纸化,除安全保密需要等特殊情况外,监管证件全部实现联网核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德阳海关、市财政局、市经外局、市交通局]

(十)人才服务

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研究制定我市人才建设行动纲要,完善和落实领军人才、英才计划、院士专家工作站、首席技师、大师工作室等各类人才认定办法及培养支持政策,坚持引育并举,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引导、激励广大人才更好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三、全力推进五项攻坚突破专项行动

五项《专项行动方案》详见附件1、2、3、4、5。

四、扎实筑牢N个政务服务工作基础

   (一)扎实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

    1.深入推进“一网通办”。认真落实省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德阳试点任务。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枢纽,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全面打通全市各地各部门(单位)政务服务办理系统。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要进入一体化平台运行,实现100%网上可申请。分批整合各地各部门(单位)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优化“查、问、办、评”功能,推进700件高频事项“掌上可办”,打造德阳政务移动服务品牌。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入库工作,提升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水平。按照“一网通办”要求,加大对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应用推广力度,进一步强化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基础支撑。2019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全面推行“只进一扇门”。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全面实行“一窗分类办理”,制定完善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快递代办送件”模式,打造高效便利的窗口服务体系。加快推进高频事项全域通办和就近可办,市、县分别制定发布全市通办和全县(市、区)通办清单。推动一批高频事项下沉至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司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3.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全面消除模糊和兜底条款,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以一件事“最多跑一次”为目标推进业务流程再造,推出200个套餐式、情景式、主题式服务。进一步压减审批承诺时限,推动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60%以上,实际办理时间比承诺时限平均减少30%以上。大幅精简办事过程中需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实现申请人实际提交材料平均减少50%以上,同步按批次推出“零材料提交”事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积极探索开展告知承诺制,加强信用监管,切实减少繁琐证明。聚焦企业办事体验,以申请人办好“一件事”为切入点,升华“最多跑一次”内涵,大力推广钉钉在线服务、免费政务快递代办服务、园区“直通车”服务等,实现“全过程不见面办成事、最多跑一次快办事”目标。[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司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完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

    1.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基础性制度作用,将权责清单贯穿到政府管理运行的各个环节,逐步打造成为政府部门履职清单。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梳理权责清单,做到行政职权的行使主体、事项、依据、流程、岗位、责任明确。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实行实时调整和定期集中调整相结合,按程序审核确认后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有行政权力的市级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规范行政审批和监管行为。推进“审管衔接”,加强行政审批和业务监管的无缝衔接、高效协同,坚决杜绝“审管两张皮”现象。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重点规范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消除审批和许可“灰色地带”。清理公布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推进中介服务“最多跑一次”。建立“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各地各部门(单位)监管业务系统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联通,为实现协同监管、重点监管、风险预警提供大数据支撑,提高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

3.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新任务新举措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前后变化、后续工作考虑等。完善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惠企政策集中发布、归类展示、查询搜索等功能,为市场主体提供统一便捷的信息获取渠道和场景化服务入口。[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加强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贯彻落实四川省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要求,依托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推进检查结果共享共用和公开公示。根据四川省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目录和监管规则,探索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审慎包容监管,提高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5.完善政务服务反馈机制。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企业和群众可以现场或在线评判服务绩效,评判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加快各类服务热线资源整合,受理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并及时查处回应。加强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提供实时查询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服务,做到网上可查询、可互动、可追溯。全面梳理群众办事、咨询、反映的高频事项和高频问题,建立常见问题解答清单并主动公开。[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构建营商环境法治化体系

    1.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涉企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企业参与重大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对企业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制定过程中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律师协会的意见。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地方政府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全市政府系统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市司法局、有起草或制定重大经济政策职责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2.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深化“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整合归并执法队伍,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问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托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推动建立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主动公开公示执法信息。细化落实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分行业分领域编制行政执法标准,细化自由裁量规则。[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防止“新官不理旧账”。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全面梳理政府对企业失信事项,依法依规提出限期解决措施。做好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工作。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实施联合惩戒,积极参与全省民营企业“诚信百千工程”评选活动。制定德阳市政务诚信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政务诚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法院、市人社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有效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1.清理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2.组织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全面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鼓励以保函代替供应商保证金,在政府采购领域大力推行“政采贷”。研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提高审查质量和效果。加强反垄断执法和垄断行业监管,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治理。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进一步提升交易公开性和透明度,切实降低招投标交易成本。[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五)全面推进审批服务综合柜员制

全面归并整合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受理职能,设立综合受理窗口,推行受理与办理相分离机制,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整合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工作模式,试点推行“全科无差别受理”。2019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100%完成分类综合窗口改造,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六)持续推进智慧政务建设

    加强基础政务数据归集、回流、清洗和梳理,完善八大政务资源数据库和政务云平台建设,加大政务大数据交互共享力度,推进政银、政邮、政通合作,提升政务大数据服务水平。着力构建“3+N”(移动客户端、自助服务端、网厅服务端+N种业务应用)智慧政务服务体系,加快各业务系统打通、共享,向统一的服务入口集成。推进政务服务超市建设,形成城市“10分钟”、农村“半小时”和“网上全天候”政务服务圈。政务服务大厅全面设置自助终端区,实行7×24小时自助终端服务,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布自助办理事项清单。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七)加大园区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力度

    进一步优化园区营商环境,推动其在“放管服”改革方面走在前列,简化审批程序,实施流程再造,在市场准入、土地管理、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通过下放、授权、委托等赋权方式,赋予园区相应审批权限。对园区暂时无能力承接或上位法不支持下放的审批事项,纳入“园区受理接件、部门网上审批、快递代办发证”的项目审批“直通车”服务机制,全面打通园区办事通道,实现“园区办事不出园区”。[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审改办),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凯州新城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亲自抓部署、抓方案,又要亲自协调、抓落实,确保“一竿子插到底”。全市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单位)实际,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难点,主动作为、攻坚克难,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细化政策措施,加大探索创新力度,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强化政治担当和作风建设。

(二)突出统筹推进,加强协调调度。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定期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每季度进行一次会商研究,协调解决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从自身做起,为本行业本系统立标杆、树榜样,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加强对各地区的指导服务,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注重跟踪评估,严格督查考核。坚持“改革内容项目化、工作责任清单化、成果检验实践化”思路,市政务和大数据局要指导和督促全市各地各部门(单位)建立改革任务对照检查台账,每半年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对账。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对各地各部门(单位)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考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企业群众代表参与,考核结果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情形严重的予以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培训,强化舆论引导。建立全市统一权威的政策发布平台,组织开展形式灵活多样的政策解读,着力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应用度。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重视新出台政策措施的跟进解读、宣传和培训工作,专项开展面向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政策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评选及典型案例宣传,讲好德阳营商环境故事。组织县(市、区)政府、市级部门(单位)开展“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学习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和国际国内先进经验做法,提升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的能力。将改革宣传、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与社会监督等结合起来,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改革共识,营造全市上下竞相改革的良好氛围。

 

    附件:1.德阳市政务服务对标专项行动方案

        2.德阳市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专项行动方案

        3.德阳市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方案

        4.德阳市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方案

        5.德阳市推进“一网通办”专项行动方案

 

 

 

 

 

 

 

 

 

 

 

 

 

 

 

附件1

 

德阳市政务服务对标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推动全市各部门(单位)对标国内一流标准,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政务服务目标任务清单

  (一)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100%接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汇聚相关政务服务数据、电子证照数据及社会化数据,推行“自然人”和“法人”身份信息电子化。[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

  (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按照“一网通办”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在线办理。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

  (三)建立包含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户口簿、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结婚证、离婚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取水许可证、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营业执照、药品GMP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残疾人证等高频电子证照应用。[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

  (四)整合各部门(单位)政务服务移动应用至四川政务服务移动端,700个高频事项实现移动办理。[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推出500个高频事项实现移动办理,2020年推出200个]

  (五)建成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全省、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及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完成〕

  (六)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大厅实现“应进必进”。确因场地限制、安全等特殊原因暂不能进驻的,需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对确需建立分中心的,应实施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并接受同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指导监督。[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8月完成]

  (七)编制完成“一窗受理、分类办理”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完成时限:2019年8月完成)

  (八)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推动实现一窗进出、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次办成。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100%完成分类综合窗口改造,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分类办理”。[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

  (九)政务服务大厅全面设置自助终端区,实行7×24小时自助终端服务,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布自助办理事项清单。[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

  (十)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水平显著提升,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8月完成]

  (十一)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综合性咨询服务导办台,大厅运行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成深度对接,实现在线预约、在线排队、在线评价。[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

  (十二)推出200个高频事项套餐式、情景式、主题式服务指南。[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推出100个服务指南,2020年推出100个]

  (十三)一批高频跨部门事项办理环节减少30%以上,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平均减少60%以上。[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

  (十四)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开通邮寄收件送件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开通免费邮寄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7月完成]

  (十五)市、县两级分别制定公布“全市通办”事项清单和“全县通办”事项清单。[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

  (十六)以县为单位公布“就近能办”清单,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下沉。利用政务服务一体机、自助服务终端等信息化设备提高基层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就近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

  (十七)制定全市精简纸质申请材料目录,减少申请人实际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在2018年基础上平均再减少30%以上。2019年底,以市为单位实现200项以上“零材料提交”事项。[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

  (十八)市、县两级公布保留和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同步公布保留的证明事项办事指南,提供网上开具证明服务。(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司法局;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

(十九)完成金融、医疗、公证机构、水电气等服务单位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司法局,市、县两级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8月完成]

(二十)建成100个座席的呼叫场所,完善12345政务服务热线知识库,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整合率达100%。[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二十一)制定公布市、县、乡(镇)代办帮办事项指导目录。全市开发区内开设产业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推行代办帮办等园区项目“直通车”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8月完成]

(二十二)政务服务大厅提供领办服务,针对业务量集中、办理时间较长或因健康、年龄等原因导致办理业务较为困难的办事群众推行全过程帮办。[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8月完成]

(二十三)积极创新便民服务举措。加快推进办理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便民服务事项互联互通、在线可查、异地可办。推广容缺后补、告知承诺、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和预约办理、异地代办、跨层联办等服务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对量大面广的个人事项,鼓励利用银行、邮政等网点实现服务端口前移。加快完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推行代办代缴代理等便民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8月完成]

  二、建立政务服务质量反馈机制

  (一)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出台全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方案,让企业和群众成为政务服务的评价主体,增强企业和群众的参与权。[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

  (二)完善政务服务投诉举报制度。畅通线上线下投诉举报渠道,实行投诉举报快速受理首问责任制,切实保护投诉人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投诉举报受理率达100%,保障企业和群众的监督权。[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8月完成]

  (三)构建政务服务企业群众关切回应制度。提升线上线下回应功能,对企业和群众来访信访、线上留言、举报投诉等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回访率达100%、回复率达100%,企业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四)健全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政务事项办理结果,完善线上实时查询进度和办理结果服务,定期公开曝光反面典型案例,确保企业和群众的知情权。[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

  三、强化政务服务考核问效

  (一)科学评价评估。深入基层、企业、群众,更多运用三方评估、问卷调查等方式,多层次、多维度反映各地各部门开展政务服务对标行动的进展和成效,确保评价评估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准确性。[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鲜明考核导向。对任务落实到位、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滞后的及时预警提醒,列入整改清单,限期整改;对于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追究有关责任。[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推广先进经验。鼓励各县(市、区)、各部门从自身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涌现形成更多更高的政务服务示范标杆;总结梳理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复制推广。[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附件2

 

德阳市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法制体系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以更有力的法治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制定本方案。

一、完善营商环境法制体系建设

(一)加强营商环境法律宣传深入开展面向企业的法律宣传推广工作,将与商事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在全市形成崇尚法治、依法经营、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的营商意识和氛围,提升全民和营商主体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二)严格落实公正司法要求。依法保障各类投资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公开、公正参与投资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继续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提高审判质效,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保护企业的合法权利,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机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依法审查,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确保不放过带病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展“放管服”改革、“证照分离”改革、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及时提出修改和废止建议。[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推行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制定细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张”任务清单,严格禁止无法定依据或者未经法定程序,影响、阻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执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二)加强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建立行政执法用语标准、流程标准和文书标准,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教科书式执法”。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建立全省统一智慧执法平台,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资源共享,初步实现行政执法和监督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四化功能”。[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三)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严格落实《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分类分项细化量化、调整优化行政执法裁量标准,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规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禁止以市场监督、环保检查等理由“一刀切”式关停企业的行为,杜绝一味处罚、一罚了事。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

   (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快速查处机制,加大对专利、注册商标、商业秘密等方面侵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着力解决侵权成本低、企业维权成本高等问题。(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深化平安德阳建设。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周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对聚众干扰企业经营、寻衅滋事、封门堵路、敲诈勒索、欺行霸市、非法阻工、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破坏市场秩序、侵犯企业及其经营管理人员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依法受理、严厉打击、及时办结。[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完善经济犯罪案件受案立案制度,严格立案标准和审核程序并向社会公布。准确认定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坚决防止刑事执法介入民事纠纷。严格落实涉案财产处置有关规定,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加强合同纠纷、民商借贷及股权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依法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完善企业投诉体系。按照全省统一建立企业维权服务平台要求,加快推进建立市、县联动投诉机制,统一受理企业投诉,实现市、县分级办理。加强对企业投诉工作的管理,制定企业投诉受理、处理、转办、反馈实施细则,规范工作流程。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商事仲裁有机衔接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支持和鼓励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依法设立商事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完善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多元协同共建、服务质量监管、政策资金保障等公共法律服务运行机制,积极拓展公共法律服务业务领域,在资产并购、招标投标、知识产权、股权流转、金融证券、涉外贸易等领域为企业提供全面、专业、精准的法律服务。创新服务方式,实施公证上门服务、延时服务、节假日服务、网络远程受理、窗口式、一站式集成服务、互联网仲裁,建立企业困难职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附件3

 

德阳市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方案

 

为破解企业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切实减少“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制定本方案。

一、深入清理证明事项

(一)取消一批证明事项。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组织再次全面清理,凡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凡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应尽可能予以取消,并根据国家已公布的取消证明事项开展对应清理,不留盲区和死角。[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二)实行清单制管理。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本地、本部门(单位)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清单和保留清单。公布证明事项保留清单时,要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事指南等,实行清单之外无证明。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部门要及时将取消清单、保留清单报市司法局,经市政府批准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统一公布全市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三)加强审核把关。在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时,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起草单位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严格审查把关,防止违法设定证明事项,严防已经取消的证明事项“死灰复燃”,最大限度控制自由裁量权。[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积极开展“六个一批”清理

开展“六个一批”清理。根据性质不同,按照“六个一批”原则分别对涉及企业群众的证明材料进行清理规范。对审核后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证明出具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办理环节、规范办理流程、减少提供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便利企业、群众办事。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一)取消废止一批。没有法律、法规(含部委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依据,或相关规章、政策、文件中明确不得开具的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一律取消废止。

(二)告知承诺一批。凡是能够并且适合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提交相关协议方式解决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

(三)信用查验一批。凡是能依托部门内部征信系统或银行征信系统以及其他信用监管系统,相关审批或办事部门能够自主查验相关信息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

(四)证件代替一批。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有效证照或凭证即可证明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

(五)部门核查一批。凡是所需证明可在部门间流转办理,以及本部门制发的有效证照或批准文书,或者类似经济状况、亲属关系、证件遗失等企业群众难以自行举证的事项,一律由主管部门调查核实,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六)信息共享一批。依托政务资源共享交互平台,能够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信息比对、内部征询等方式自行查询、查证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三、依法加强证明事项投诉监督

    (一)及时处理群众投诉监督。市司法局要及时接收省司法厅通过“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收集并转交涉及我市的关于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投诉监督。落实机构和专人负责,按照“谁实施,谁办理”的原则,及时转送相关县(市、区)和部门依法办理。〔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积极回应群众批评建议。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部门要确保有专人办理群众投诉监督事项,保证办理质量和效率,在收到市司法局关于投诉监督转办函后,应及时与投诉监督人联系、沟通,依法答疑解惑,办理投诉监督事项,并于收到转办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市司法局。对于投诉监督并经查实,存在违法设定的证明或应当取消未取消的证明,要立即清理并修改、废止相关规定。对因未认真办理投诉事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司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附件4

 

德阳市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方案

 

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重点解决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与审批部门存在利益关联等突出问题,培育服务高效、管理规范、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促进我市中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管理

(一)全面清理中介服务事项。结合机构改革后市级机构职权设置情况,全面清理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制定德阳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向全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清单内的逐步减少数量。清理设置依据,除法律法规等有明确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审批部门一律不得自行设定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后列入清单、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要明确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构、审批部门、服务时限等内容,其中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项目,明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司法局、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8月15日前]

  (二)实施动态调整管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要求、谁负责”的原则,整理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名录,明确中介服务事项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完善中介服务事项动态调整管理制度,明确动态调整原则、范围、适用情形、调整程序以及职责分工。实时调整中介服务事项,并及时在同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更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制定发布]

  二、切断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利益关联

  (一)破除中介服务垄断。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放开中介服务市场,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其他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一律取消,各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一律取消,各部门现有的中介服务机构数量限额管理规定一律取消。[责任单位: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推进中介机构脱钩。按照中央和省部署,启动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脱钩完成情况要及时在(原)主管部门网站公告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公务员局,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启动并持续推进]

  三、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监管

  (一)规范中介服务收费。深入推进中介服务收费改革,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对于市场发育成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竞争充分规范的中介服务收费,一律通过市场调节价格;对于垄断性较强,短期内无法形成充分竞争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确需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要依法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二)严查中介违规收费行为。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陆续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扩大收费范围、减少服务内容等乱收费行为。加强中介服务收费监管,杜绝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违规收费。建立举报和反馈机制,及时查处违规收费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四、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执业行为

  (一)加强中介行业管理自律。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行业协会开展中介服务标准化工作,制定服务指南,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指南的依据、范围、对象、内容、方法、结论等基本要素信息,切实增加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建立健全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一次性告知、执业记录等制度,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严守职业道德、执业准则和工作规范。相关制度规范要在部门网站和各类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二)规范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本行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中介服务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杜绝“霸王条款”等各种形式的显失公平条款。强化合同管理,提高合同履约率,切实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签约行为和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三)推进中介服务“最多跑一次”。按照“全程网办”和“最多跑一次”的标准,优化中介服务流程,简化中介办理环节。审批部门可直接作出判断的审批项目,不再要求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评估、评价、检测、咨询。审批部门可事后监管的事项,不再强制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设计、评估、评价、检测等材料,允许企业自主编制。进一步削减要求企业提供的相关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属于审批职能部门自身职责范围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取消,实现中介服务办理时间提速30%以上。[责任单位: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四)推行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服务“区域评估”。认真落实《德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德办发〔2019〕23号)相关要求,由区域管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统一组织对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等事项所涉及的中介服务实行区域评估,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结果。除特殊工程和重大工程外,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区域综合评估评审结果,不再单独编报评估评审。到2020年3月底前,基本建成政府统筹、企业共享评估成果的区域评估制度框架和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住建局等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3月底前]

    五、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

  (一)启用中介服务“网上超市”。按照“零门槛、零限制”原则,将我市具有合法资质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纳入“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上超市”规范运行并动态调整,供企业和公众自主选择。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中介服务事项,项目业主可在中介服务网上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实现中介服务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交易、网上评价。[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二)强化中介服务诚信监管。落实中介机构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提升中介服务效率。加强中介服务机构诚信管理,严厉查处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纪行为。建立完善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和考评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强化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对未按照规范和标准提供中介服务的中介机构和人员,视情节将相关不良信用信息记入信用档案或列入黑名单予以公开曝光,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实行禁入机制,在全市范围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附件5

 

德阳市推进“一网通办”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切实破解政务服务事项标准不一致、平台功能不完善、数据共享不充分、办事服务不便捷等问题,加速推进“一网通办”,实现政务服务精准化、便捷化和移动化,完成好省政府下达给德阳的改革试点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推进业务流程再造

   (一)对标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19年8月底前,市、县两级要对标省级部门梳理、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完成事项认领。对属于本单位(行业)上级单位发布的服务事项而未能认领的,要说明理由,并书面函告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确保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找得到、对得上”。[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

   (二)优化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进一步明确实施主体,细化业务办理项和办事指南,推进事项名称、编码、类型、法律依据、行使层级、受理条件、服务对象、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项目等要素信息标准化。梳理公布“零材料提交”服务事项,实现申请人仅需填写格式化申请表即可办理;优化高频事项申请、审查、决定、支付、送达等流程;按类别梳理形成主题服务清单和“最多跑一次”等特色服务清单;编制全市通办事项服务清单,推动同一事项在更大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实现第一批150个事项“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网通办”。[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三)重点突破跨部门协同审批和并联审批事项办理。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梳理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要素、应交材料、结果证照之间的共享复用关系图谱,重构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同办事流程,推进开办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许可、不动产登记、出入境办理等事项办理。[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围绕社会关切推出100项套餐式、主题式服务,2020年再推出100项。]

(四)拓展网上办事的广度和深度。推动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和更多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办理,推进交通违章缴费、教育缴费等个人非税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收费功能接入省统一支付平台,推进更多事项纳入政府统一支付的“政务专递”。推动更多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快政务服务超市建设,利用自助服务终端以及银行、邮政等企业网点代办,推行7×24全时政务服务模式,为企业群众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财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凯州新城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五)加快实现线上线下集成融合。加快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资源整合,实现咨询、投诉、求助和建议等一号受理,形成从接听到办结归档公示的全闭环管理,打造政务服务“总客服”。整合对接市、县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运行管理系统和相关服务设备,实时汇入网上申报、排队预约、服务评价等信息,构建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无缝街接、全程留痕的集成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信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加快平台优化整合

    (一)打造“一网通办”德阳门户。对标国家政务服务门户建设要求,全面清理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市级各政府部门网上政务服务网站、栏目、大厅、页面,实现入口统一、标识统一、界面统一、风格统一。配合做好政务服务网分站点内容建设,叠加特色服务,打造本地本部门专属旗舰店,提升四川政务服务网整体形象,2019年内,我市实名注册用户数达到80万以上。[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凯州新城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二)加强支撑体系能力建设和推广应用。推进全市各级(部门)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与省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全面对接融合、采信互认。利用全省统一电子证照基础库,推进全市所有部门(单位)实体证照电子化、数字化管理,有效期内存量证照信息完整归集到电子证照库,新增纸质证照与电子证照同步签发,依法依规推进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中的现场亮证应用。全面推进电子印章制作使用,各地各部门(单位)在办事服务中生成的电子证照一律加盖电子印章。推动面向自然人、法人的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企业、群众使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减少纸质材料递交,减少跑动次数。[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公安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完成身份认证系统功能改造和对标行动方案规定的22项高频事项相关证照归集,其余持续推进]

(三)打造德阳移动服务品牌。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界面建设要求,整合各地各部门(单位)政务服务移动应用、小程序、公众号,实现政务服务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建成全市唯一官方入口的掌上办事平台,促进部门服务事项在统一移动端集成。优化“看、问、查、办、评”等功能,用好对外统一的四川政务服务“天府通办”掌上办事总门户。2019年12月底前推动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500项服务事项掌上可办,2020年推进200项。[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强力推动系统对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一律纳入一体化平台办理。各地各部门(单位)已建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不具备全流程网上办理能力的要停用,具备全流程网上办理能力的经评估后在2019年12月底前与全省一体化平台有效对接,费用自理,并实现界面统一、入口统一、出口统一。国家垂管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应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和页面嵌入。[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三、加强工作统筹落实

(一)加强宣传培训。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716号)为契机,建立常态宣传机制,扩大“一网通办”公众知晓度。分级组织一体化平台的操作使用培训,确保一线窗口人员全覆盖、会操作。[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凯州新城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二)推进试点示范。围绕社会公众需求热点,充分利用德阳市作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试点的契机,做好示范创建工作,在解决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方面进行探索创新,为提升全省政务服务能力积累经验,树立标杆。(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三)强化安全运营。按照“统一建设、分级运营”原则做好内容保障、应用推广和政务服务分站点运营保障等工作,健全运营保障队伍,完善上下联动、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凯州新城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责任编辑:王成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