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税地税机构改革涉及规范性文件执行问题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1-2018-002411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中国·德阳
成文日期: 2018-07-05
发布日期: 2018-07-09
文       号:德府发〔2018〕10号
相关附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平稳有序推进我市国税地税机构改革,确保改革后税务机构的合法性和执法统一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精神,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涉及的地税、国税职责和工作,自国家税务总局德阳市税务局挂牌之日(201875日)起,由国家税务总局德阳市税务局及所属税务机构承担。

上述规范性文件需调整的,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德阳市人民政府

20187月5日

责任编辑:市政府办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