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1-2017-003157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中国·德阳
成文日期: 2017-09-01
发布日期: 2017-09-04
文       号:德府发〔2017〕15号
相关附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德阳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八届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德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日

德阳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2016—2020年)

   

 

 

    德阳1983年建市。现辖旌阳区、广汉市、什邡市、绵竹市、中江县和罗江县,幅员面积5911平方公里,人口392万,是成渝经济区重要区域中心城市和成都经济区重要增长极。2016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52.5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8.4%,经济总量继续保持四川省第3位。全年进出口总额17.6亿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159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51元。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十二五”时期,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德阳贫困实际,加大扶贫投入,创新扶贫方式,出台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扶贫开发取得巨大成就。“十二五”期间,累计投入资金75000万元,其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993万元,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542万元,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362万元,业主投入28831万元,其他投入17272万元。通过实施整村推进、连片扶贫、产业扶贫、劳务扶贫、精准扶贫到户、残疾人扶贫等项目,覆盖939个村41万人,项目区农户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其中贫困户人均增收1500元以上。通过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工作的开展,全市贫困人口由2011年的46.78万人减少到2015年末的8.35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扶贫开发的攻坚期、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关键期,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德阳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是德阳市主动适应新常态,准确把握我市扶贫攻坚的总体要求和主攻方向的需要,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根据《全国“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川委发〔2015〕10号)、《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四川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川府发〔2016〕66号)和《中共德阳市委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2011—2020年)的通知》(德委发〔2012〕11号)、《中共德阳市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德委发〔2015〕8号)、《中共德阳市委办公室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德委办〔2014〕47号)等进行编制《德阳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主要阐述全市“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建设内容和重大举措,是指导德阳各地组织实施“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工作的行动指南和制定相关扶贫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确保中江龙泉山区、水库淹没区、南部尾灌区、旌阳丘陵区、罗江鄢回片区5个贫困片区的385个市级连片贫困村和广汉、什邡、绵竹16个“插花”贫困村,截至2015年底的37800户83502名扶贫对象到2017年末全部脱贫,2018年、2019年进一步巩固提升,确保2013年底84100户18729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到2020年保持扶持政策基本不变。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脱贫攻坚总体思路,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按照“六个精准”要求,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作用,强力推进实施“五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加快破解贫困地区发展瓶颈制约,推动《德阳市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2011—2020年)》全面落实,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全市84100户187295名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401个贫困村全部摘帽,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贫困人口和贫困村与全省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准脱贫,加强分类施策。坚持扶持对象精准、扶贫项目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扶贫措施精准、驻村帮扶精准、脱贫成效精准,锁定贫困对象,找准“穷根”、明确靶向,量身定做、对症下药、精准滴灌,扶到点上、扶到根上,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

二、坚持完善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部门和地方规划实施责任,严格执行脱贫攻坚地方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力推进。

三、坚持统筹兼顾,推进改革创新。脱贫攻坚规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与特色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等规划相融合,着力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增收,逐步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加强改革创新,不断完善资金筹措、资源整合、利益联结、监督考评等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

四、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可持续发展。紧密结合德阳实际,科学制定规划,脱贫攻坚与经济发展互促共进,争取脱贫攻坚生态、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加快产业合理布局和结构优化,帮助破解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瓶颈,激发贫困地区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切实构建以外力促内力、以“输血”助“造血”的体制机制,促进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协同并进。

五、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群众主体地位,保障贫困群众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推进开发式扶贫,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实现光荣脱贫。

第三节  脱贫目标

一、总体目标

中江龙泉山区、水库淹没区、南部尾灌区、旌阳丘陵区、罗江鄢回片区5个贫困片区的385个市级连片贫困村和广汉、什邡、绵竹16个“插花”贫困村,截至2015年底的37800户83502名扶贫对象,以县为单位分年度制定到村到户的扶贫脱贫计划,确保全市2016年减少贫困人口4.5万人以上,2017年减少贫困人口3.8万人以上;2017年至2019年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工作。每年12月底前,对照当年脱贫标准结合年度脱贫对象验收,对之前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出贫困村,开展“回头看”核查,将脱贫不稳定的对象纳入次年帮扶计划,制定“回头帮”措施;确保2013年底以来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84100户187295人在2020年达到当年脱贫标准实现稳定脱贫,全面实现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的‘四好’目标要求,到2020年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我市全面消除绝对贫困,贫困农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德阳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目标表

序号

指  标

单位

2020年

属  性

1

贫困人口脱贫

万人

8.35

约束型

2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万元

≥2

预期型

3

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

100

约束型

4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95

预期型

5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

%

100

约束型

6

六项补充医疗保障覆盖率

%

100

预期型

7

农村危房改造

11166

预期型

8

易地扶贫搬迁人数

828

约束型

9

贫困村退出

401

约束型

10

村卫生室覆盖率

%

100

约束型

11

村文化室覆盖率

%

100

约束型

12

行政村互联网覆盖率

%

100

预期型

13

安全饮水覆盖率

%

100

约束型

14

通电率

%

100

约束型

15

农村电网改造覆盖面

%

100

预期型

16

广播电视覆盖率

%

100

预期型

17

乡村旅游扶贫农家乐

1500

约束型

18

特色旅游村

2

预期型

19

贫困村新村建设

300

预期型

20

县文化馆、图书馆覆盖率

%

100

约束型

21

市(县)高速公路覆盖率

%

100

约束型

22

国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

%

80

预期型

23

省道三级及以上公路比重

%

60

预期型

24

乡镇油路、硬化路覆盖率

%

100

约束型

25

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达标率

%

100

约束型

26

精准识别和医疗扶持覆盖率

%

100

约束型

27

全民预防保健覆盖率

%

100

约束型

28

分级诊疗覆盖率

%

100

约束型

29

控制医疗费用覆盖率

%

100

约束型

30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

%

100

约束型

31

贫困患者基层就医社会公示覆盖率

%

100

约束型

注解:预期性指标是指期望的发展目标;约束性指标是指必须实现、必须完成的指标。

二、分年分县(市、区)减贫目标

“十三五”期间,德阳市减贫83502人,6个县(市、区)分年度减贫目标任务如下表:

德阳市“十三五”农村扶贫开发规划贫困人口减贫任务表

单位:万人

县(市、区)

合计

攻坚阶段

巩固提升阶段

小计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总  计

8.3502

8.3502

4.6418

3.7084

旌阳区

0.5640

0.5640

0.3167

0.2473

广汉市

0.8201

0.8201

0.4599

0.3602

什邡市

0.7841

0.7841

0.5071

0.2770

绵竹市

0.8680

0.8680

0.4955

0.3725

中江县

4.8068

4.8068

2.5699

2.2369

罗江县

0.5072

0.5072

0.2927

0.2145

备注:由于2017年3月编制“十三五”方案,2016年减贫任务中含动态减贫(新生儿、嫁入、迁入、死亡、嫁出、迁出)587人。


第二章  精准实施“五个一批”

“十三五”期间精准实施: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易地搬迁安置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灾后重建帮扶一批,计划投入6亿余元,确保83502人在2017年全部脱贫。

第一节  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

对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发展生产和务工就业实现脱贫的,加大产业培育、就业培训、促进就业等扶持力度,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参与重大项目务工,扩大转移就业培训和就业对接服务,实现贫困人口的稳定脱贫。“十三五”期间共规划3万名贫困人口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解决贫困问题。

一、特色优势产业扶贫

以市场为导向,立足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充分发挥农业、工业、旅游、商务等产业扶贫的基础性作用,发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带动作用,加快培育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增收的产业体系,增强贫困地区发展能力,实现贫困群众稳定增收。

(一)优化产业布局

依据贫困地区资源状况、气候条件及贫困村、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渔则渔、宜旅则旅,培育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统筹谋划粮油、畜牧、经济作物、水产、农产品初加工及精深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发展格局。

1.种植业区域布局

中部平坝粮经复合高产高效发展区。在我市包括旌阳区、广汉市、什邡市、绵竹市、德阳经开区的52个乡(镇),10个街道办,面积1714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28.8%。该区贫困户应重点抓好耕地的深度开发,提高粮油规范栽培技术,大力引进和推广优质粮油、蔬菜、食用菌、水果、晒烟等经济作物新品种和现代农业新技术,全面推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努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将其建成“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东南丘陵粮经复合基地、旱地及无公害农产品综合发展区。位居本市东南部盆中丘陵地区,包括中江县、罗江县全域和旌阳区、广汉市部分区域,共61个乡(镇),面积2772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46.6%。区的贫困户今后应着力改善水利灌溉条件,增强抗灾能力,进一步提高规范化栽培水平,抓好旱地综合开发,大力发展饲用玉米、优质水果、蚕桑、食用菌、药材等经济作物及适销对路的小杂粮,提高产品档次,扩大生产规模,创建品牌,提高效益,促进丘陵地区经济的全面发展。

西北山区和沿山多经生态发展区。位居本市西北部,属龙门山脉的一部分。包括什邡市、绵竹市部分区域,共6个乡(镇),面积1465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24.6%。在该区的贫困户,今后应改善生产条件,大力发展小杂粮及优势经济作物,积极开发独具山区特色的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加强综合治理,改造低产茶园,发展优质名茶;积极发展各种经济林木和中药材,提高综合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积极发展旅游观光农业,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

2.畜牧业发展区域布局

“十三五”期间,我市要紧扣“稳数量、转方式、提质量、保安全、见效益”的主题。稳定发展生猪、家禽业,大力发展牛、羊、兔等节粮型畜牧产业,加快发展奶牛业,着力推进现代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养殖、畜产品安全、产业化经营、动物疫病防控水平的全面升级。

生猪养殖区域布局。各县(市、区)突出以生猪养殖为重点,因地制宜发展规模猪场、生猪万头村,积极和鼓励发展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协会)。各贫困村要根据“现代畜牧业发展规划”“优质生猪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制定出适宜本地的生猪养殖重点区域,精心指导,典型示范,带动全市的生猪发展。

小家禽养殖区域布局。“十三五”期间,要积极推进规模养殖,全市规模养殖比重达到65%(规模比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总出栏数/统计局核定畜禽总出栏数)。以旌阳区、中江县、罗江县为核心,实行温氏肉鸡养殖模式,“公司+农户”带动贫困养殖户1万户;以广汉市、什邡市为核心,发展水禽养殖和禽苗生产及外销,发展水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协会),带动贫困农户水禽养殖和销售;以广汉禽苗市场为龙头,带动禽苗孵抱。

草食性畜养殖区域布局。以中江县、罗江县和什邡市、绵竹市沿山乡镇为重点,发展肉牛、肉羊养殖,推广肉牛短期育肥和三元杂交技术,建立优质肉牛羊生产基地;以旌阳东湖、广汉合兴、绵竹新市等地为重点发展奶牛养殖小区;以罗江为重点发展肉兔养殖。

3.林业发展的区域布局

当前,改善生态环境已成为林业发展的首要目标,林业发展已由主要向社会提供木材转变为保护生态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确保国土生态安全,提供丰富多样的绿色林产品等多重效益的综合性服务。“十三五”期间,我市林业发展必须坚持走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可持续道路,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的多种需求,结合德阳森林资源现状、区域特点及林业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本着分类经营、生态优先、协调发展、突出重点的原则,按照山、丘、坝三大地貌类型进行德阳林业发展的区域布局。

西北山区。含什邡市、绵竹市的6个全山乡(镇)和10个沿山乡(镇)及市伐木厂全部。在低山和部分中山区的贫困户,以培育森林资源为主,实施退耕还林,大力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工业原料林、生态商品兼用林和以银杏、“三木”(厚朴、杜仲、黄连)药材为主的经济林,建成我市重要的商品林基地。积极开发黄连,山野菜等林下资源和以农家乐、休闲山庄为主的森林休闲度假旅游。在中高山区、国有林区的贫困户,以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为主,重点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和自然保护区建设。营建沱江源头的水源涵养林,加强天然林管护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快九顶山自然保护区建设。把森林生态旅游作为林业发展第三产业的重点,积极开发蓥华山、九顶山森林旅游资源,打造旅游精品。

丘陵地区。培育与保护森林资源并重,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以封山育林、人工新造、疏林补植、低效林改造等方式,合理调整树种、林种结构,提高丘区森林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合理安排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比重,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功效;充分利用光热资源,大力发展以竹类、杨树、桉树为主的纸浆原料林和人造板原料林;以龙泉山脉为轴线,建设我市经济林产业带,积极开发推广名特优新经济林品种,在该区的贫困户抓好中江蚕桑、中江柚;罗江的优质梨、贵妃枣、长荣柚、杂柑、青花椒;旌阳的银杏、核桃、柑桔、桃、李;广汉的苹果、桃、柚、柑桔等水果、干果的发展。

平坝地区。以农田林网建设、江河道路绿色通道建设、城镇单元、小区绿化、四旁植树等为重点,提高平原绿化档次和林木覆盖率。在城市郊区、公路干道沿线,积极发展花卉苗木种植专业大户、专业村组或专业乡(镇),壮大我市花卉产业;通过政策扶持、技术服务等把我市林产品加工业做大做强,以龙头企业和专合组织带动林业产业化发展;以农户为单元,利用房前屋后庭园空地发展小林园、小果园、小花园,促进庭园经济发展。

(二)加快发展特色效益农业

1.特色种植业

在中部平坝区,以旌阳区、广汉市、什邡市、绵竹市平坝区公路干线周围为重点,贫困户重点发展现代蔬菜、食用菌、葡萄、草莓、西瓜、川芎、车前草、鱼腥草、叶烟、花卉等带状产业基地;在东南丘陵区,以中江县、广汉市、旌阳区、罗江县丘陵区公路沿线为重点,贫困户应发展现代优质梨、桃、枇杷、李、柚、杂柑、枣等水果;丹参、白芍等药材和蔬菜、西瓜产业基地;在西北山区,以什邡市、绵竹市沿山乡(镇)和山区公路沿线为重点,贫困户应发展现代优质梨、猕猴桃、枇杷、枣等水果,杜仲、黄连等药材,以及茶叶、无公害蔬菜和山野菜产业基地。

2.特色畜牧业

突出“调整、创新、升级”主题,大力实施“稳猪禽、兴牛羊”战略,继续以全市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推进我市现代化畜牧业建设,在全市创建一批“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和粪污无害化”优秀养殖企业。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合作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推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适度规模养殖农户”发展模式,继续推进温氏、正大、德康和金富发展“订单养殖”“联建入园”“六方合作+保险”等紧密型农企合作模式,通过“统一种苗、统一饲料、统一兽药、统一养殖技术”等方式,带动周边合作养殖户形成区域性标准化生产。在中江县、罗江县和旌阳区部分浅丘区域的贫困户,推广畜种“散养”“放养”和“林下养殖”等循环养殖技术;在什邡市、广汉市和绵竹市等平原区域的贫困户则推广“猪(牛)、沼、渔(果)”“垫料发酵生态肥”“牛粪养蚯蚓”等模式。

3.特色林产业

以现代林业产业强县建设为抓手,结合林业工程和项目,采取新造和改造措施,进一步推进全市优质经果林、珍稀林木及木竹原料林适度规模发展,打造“万亩林亿元钱”示范工程,提升第一产业发展效益。坚持绿色发展、高效发展、可持续发展原则,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加快发展以森林观光、康养等为重点的林业生态旅游业,发展以林下中药材种植、林禽林畜养殖、森林蔬菜等为主的林下产业。“十三五”期间,全市的贫困户将重点发展经济林果、工业原料林、林木种苗、花卉业,积极发展木竹精深加工业、森林旅游业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特色优势产业

4.特色水产业

按照“两产业一养护”进行产业布局,即:发展大宗淡水鱼产业和名优鱼产业,实施天然水域资源养护。大宗淡水鱼产业以池塘、堰塘、水库和宜鱼稻田养殖大宗水产品;名优鱼产业以绵竹市和什邡市的山区及沿山区冷水资源和境内平坝地区的泉水资源,开展冷水鱼和亚冷水鱼的养殖,积极引进市场紧俏的名优鱼类的养殖,开发沱江和凯江流域土著鱼类养殖;开展天然水域鱼类增殖放流活动,通过加强渔政管理、生态环境修复等增加天然水域的渔业资源量。实施渔业良种工程,做好鲤鱼、鲫鱼、草鱼、鲢鱼、鳙鱼等大宗品种的良种引进。

(三)推进工业产业扶贫

统筹指导各县(市、区)编制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县域工业布局,着力突出地方特色和比较优势,实现差异化发展。以提升园区综合承载能力为重点,加大对各县(市、区)产业园区建设支持力度。加快实施一批轻纺、食品、医药、建材、农机等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带动作用较强的工业扶贫项目,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把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点,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促进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实施一批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排头兵”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全市重点做大做强粮油、肉食品、果蔬、中药材、食用菌等绿色产品加工业,提升白酒、软饮料、烟草业,加速发展林产品加工业,合理布局和建设集聚的农产品加工和物流园区大幅度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实现原料基地化和加工现代化,初步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深加工体系和全程经济质量控制体系,把我市建设成为西部重要的农产品深加工基地。

(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采取产业融合、要素集聚、技术渗透等方式,推动农业生产向产前产后延伸,构建集产业基地、农产品初加工及精深加工、产后商品化处理、特色农产品品牌打造、市场营销为一体的全产业链条,推进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吸纳贫困户就地就近就业,提高产业促农增收能力。加强物流建设,促进跨区域农产品产销衔接,推动零售市场多元化发展。推进村企对接共建,带动贫困村加快实现特色产业和带动主体全覆盖。构建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建设一批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示范工程、示范企业。

(五)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坚持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骨干力量。

1.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

鼓励贫困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权等农村产权折价入股组建新型股份合作社。开展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活动,以示范社为抓手,加强培训和指导,帮助合作社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规范内部运行管理,实施标准化生产,实行品牌化经营,增强合作社市场竞争力和助农增收能力。到2020年,全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到2000家以上(其中以贫困户为主的200家),培育市级示范社300家以上,省级示范社60家以上,国家级示范社30家以上。

2.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实施农业产业化“排头兵”工程,围绕优势特色产业,重点培植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在信贷、税费、用地等方面给予扶持,促进其尽快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支持龙头企业进行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源重组和产业整合。支持龙头企业实行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科研开发、生产加工、营销服务一体化经营。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开展精准招商,积极引进外来资金、技术、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和外向型农业。鼓励现有农产品企业与外来投资者合资合作,做大做强做优农业龙头企业、品牌产品。到2020年,全市市级及其以上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发展到500家以上,其中贫困户100家。

3.加快发展家庭农场

加大对家庭农场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农村能人兴办各类家庭农场,引导符合条件的专业大户登记注册为家庭农场。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场创建活动,完善示范家庭农场评选监测机制和扶持机制,加强对家庭农场财务收支、成本收益核算和生产经营的指导和服务。将家庭农场主的培训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实行两年一轮训,努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家庭农场经营者,通过示范引导和政策扶持带动更多家庭农场发展。到2020年,全市家庭农场发展到500家以上,其中贫困户100家。

4.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项目资金和配套工作经费投入到位。建立完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制定出台涵盖金融、保险、社保等方面优惠政策和含金量高的新型职业农民奖励扶持办法,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主体自身的积极性、主动性。到2020年,全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万人以上。

二、积极培育贫困农民增收新业态

(一)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脱贫

着力打造环旌阳现代都市休闲农业产业带,坚持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加快发展创意农业、观光农业、体验农业,有规划地开发乡村酒店、特色民宿、自驾露营、户外运动等乡村休闲度假产品。到2020年,全市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1500家以上(其中贫困户600家),打造2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

(二)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扶贫

“互联网+农业”行动,开展农产品“基地生产、社区直供”业务,带动订单农业发展,提高农产品标准化水平。借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建立“县域运营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村服务点”三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网络。引导农产品经营企业、农民合作社和种养大户等积极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引导农户开展订单生产,发展原产地和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直销、直供、分销、预售等新型农村农产品流通模式;鼓励乡镇商贸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社等传统农村商贸网点实施信息化提升,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电子商务。鼓励农村青年和大学生开展电子商务创业,积极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到2020年,全市建成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1000个以上(其中贫困户300个),所有乡(镇)、大部分行政村建有农业信息服务站点,30%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化农业生产基地建成农业物联网,全市农产品直销配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总销售额的20%以上。

(三)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鼓励贫困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规范有序流转承包地。建立健全以县、乡为主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引导土地等农村产权进入公开交易平台流转。创新适度规模经营形式,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大园区+小业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等多种方式实现规模经营,大力推广“农业共营制”模式。落实好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准入制度,建立工商资本流转土地风险保障金制度,探索租地与农业保险、农业担保相结合的方式,提高风险保障能力,严防农地“非农化”。2020年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贫困农户以土地经营权、资金等方式入股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产业基地(园区)+农民合作社+农户”模式,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加强合作和联合,推广“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模式。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公开,强化审计监督,完善收益分配机制。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财政补助项目,探索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管护和经营的具体实现形式。创新发展订单农业,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为贫困农户提供贷款担保和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

三、推进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和市民化

全面落实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按照规定将农民工全面纳入城镇就业失业登记范围,给予就业创业政策扶持。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完善农民工职业培训政策,并严格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助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加强农民工就业创业公共服务,搭建用工求职对接平台,免费提供招聘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指导等服务。切实保障农民工基本权益,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提高小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继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坚持“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继续实施“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健全农民工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探索完善农民工住房保障方式,落实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进一步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十三五”期间,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稳定在100万人以上,年均劳务收入保持在100亿元以上。

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特色突出、安全高效的产业体系,产业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能力进一步增强,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奔小康。主要建设内容如下表:

项目

名称

单位

补助

标准

(万元)

总体

规模

政府

投资

(万元)

年度计划(万元)

效益预测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新增

产值

(万元)

人均

增收

(元)

现代农业基地

0.05

70000

3500

700

700

700

700

700

7000

300

规模养殖

8.0

265

2300

460

460

460

460

460

5000

800

综合种养

0.05

8000

400

80

80

80

80

80

2000

500

培训

人次

0.02

14000

300

60

60

60

60

60

农民合作社

0.50

200

100

20

20

20

20

20

2000

200

家庭农场

5

100

5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0

100

龙头企业

10

100

5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5000

200

电子商务

500

2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0

100

观光农业

600

3000

600

600

600

600

600

6000

100

合计

17600

1420

1420

1360

1360

1340

17000

第二节  易地搬迁安置一批

易地扶贫搬迁是将生活在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其他地区,并通过改善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经济结构和拓展增收渠道,帮助搬迁人口逐步脱贫致富。“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要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坚持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完善相关后续扶持政策,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确保搬迁对象尽快脱贫,从根本上解决生计问题。

全市涉及46个乡(镇)244个村,对自愿搬迁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7户828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到2020年建成幸福美丽新村1200个,力争突破1300个,占到全市行政村的85%以上,力争达到90%

一、2016年全市计划易地扶贫搬迁

计划在中江县和什邡市对12个乡(镇)176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其中:中江县计划对10个乡(镇)62户159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计划修建安置住房3975平方米,附属设施1860平方米;新建道路8.24公里,整治塘堰10口;宅基地复垦8亩。计划搬迁安置龙台镇32人,辑庆镇16人,永安镇17人,集凤镇13人,高店乡10人,古店乡13人,清河乡19人,石龙乡18人,瓦店乡6人,永丰乡15人。什邡市4个村7户17人全部纳入2016年实施,计划修建安置住房425平方米,附属设施210平方米;建设安置区道路0.844公里(含堡坎),铺设饮水管网1.03公里,架设电网1.15公里;宅基地复垦1.59亩。计划搬迁安置湔氐镇双流村2户5人,湔氐镇下院村3户7人;冰川镇爆竹园村1户2人,冰川镇楠木村1户3人。

2016年,全市易地扶贫搬迁计划投资规模为759.13万元。中江县计划投资718.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01.9万元,承接四川省国农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资本金187.8万元(其中省级政府筹集债务资金93万元、专项建设基金63.7万元),承接长期低息贷款437.7万元,群众自筹22.3万元什邡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计划投资92.35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易地扶贫搬迁投资13.6万元;承接四川省国农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资本金20.5万元(其中省级地方政府筹集债务资金12万元,专项建设基金8.5万元);承接长期低息贷款54.85万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自筹建房资金3.4万元

二、2017年全市计划易地扶贫搬迁

2017年计划易地搬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52人,涉及中江县34个乡(镇),计划建设住房16300平方米,新建、改建道路67.3千米,整治塘堰30口,复垦拆除的原旧宅基地41.1亩。其中,计划安置白果乡39人,柏树乡13人,仓山镇51人,东北镇25人,冯店镇34人,富兴镇26人,广福镇34人,合兴乡10人,黄鹿镇22人,回龙镇19人,会龙镇15人,积金镇17人,继光镇16人,杰兴镇10人,联合镇20人,民主乡16人,南华镇21人,南山镇12人,普兴镇17人,青市乡4人,石泉乡9人,石笋乡10人,双龙镇17人,太安镇19人,太平乡15人,通济镇15人,通山乡13人,万福镇33人,兴隆镇10人,永太镇12人,永兴镇26人,玉兴镇14人,元兴乡14人,悦来镇24人。

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总投资3813万元。计划申请中央预算内易地扶贫搬迁资金521.6万元,承接地方政府债务资金476万元、专项建设基金326万元,申请长期低息贷款2282万元,搬迁户自筹资金120万元,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87.4万元。其中,搬迁安置住房建设投资1589.6万元,占年度总投资的41.7%;配套基础设施投资2217.2万元,占年度总投资的58.1%;宅基地复垦投资6.2万元,占年度总投资的0.2%。

由中江县统筹安排使用资金,不能让贫困户因搬迁建房负债,因搬迁影响脱贫。对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按国家规定的建设面积给予资金支持。中江县按不低于平均建房成本的60%给予支持。鼓励和引导搬迁农户积极自筹部分资金用于住房建设,户均自筹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对于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体,可不要求住房建设自筹资金。

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精心组织施工,统筹推进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旧房拆除、宅基地复垦、生态恢复等工作。2月底前后确定住房选址、用地保障及住房规划设计,3月底前实现搬迁户住房建设全面开工,7月底前完成住房建设任务并做好搬迁贫困人口动态管理,10月底前完成旧房拆除、宅基地复垦、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11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期,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同时要注意避开雨季、汛期等不利于施工的时节,并将搬迁户的汛期过度安置工作纳入应急预案。

以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为扶持对象,立足安置地资源禀赋,通过统筹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大力支持发展特色农牧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等;探索金融支持脱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方式;鼓励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实现搬迁一户脱贫一户。搬迁任务完成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剩余资金可用于对建档立卡搬迁人口的后续扶持

第三节  低保政策兜底一批

建立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强化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完善临时救助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引导贫困地区群众积极参保缴费,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提升城乡基本养老保障服务能力;加强贫困残疾人关爱扶助。

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特困群体,如农村“五保”、特困老年人等,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锁定建档立卡符合低保政策兜底对象,通过社会保障实施政策性兜底脱贫,实现在2015年低保标准3000元的基础上,逐年提升,确保农村低保兜底标准高于全国标准。

低保政策兜底每年2万人,每人补助0.20万元,年补助4000万元,五年共补助2亿元。

通过“最低生活保障”减轻贫困户家庭负担的同时,直接从根本上解决丧失劳动力人口的增收问题。

第四节  医疗救助扶持一批

对因病致贫,特别是因患大病、慢性病而导致贫困的人群,采用医疗救助扶持一批措施,帮助其缓解资金压力,消除贫困。逐步提高贫困人口的医保补助、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标准。实行大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大病救助。

加强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强化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加强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养,强化贫困地区生育服务管理。

通过“医疗救助”减轻贫困户家庭医疗支出的同时,救助好的部分贫困人口又可以作为新的劳动力实现增收;“大病医疗保险补助”为贫困对象购买大病医疗保险,一方面为贫困家庭提供医疗保障,另一方面吸收社会资金帮扶贫困对象。

第五节  灾后重建帮扶一批

加快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条件,着力推动发展振兴,构建灾害风险预警机制。

年规划灾后重建帮扶一批107人,每人补助0.5万元,共补助53.5万元,五年共补助267.5万元。

通过灾后恢复重建振兴政策,帮扶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受灾贫困群众重建家园,解决因灾致贫返贫问题,帮助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贫困家庭迁至新的居住地,解决其最基本的住房问题,使贫困对象摆脱恶劣的生存环境,在更好的生产生活条件下实现更好的创收增收。


第三章  集中力量解决突出贫困问题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产业扶贫工程,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促进群众增收,发展公共服务事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改善民生力度,切实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加大新能源设施和生态环境治理的项目投入,生态脆弱区的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显著好转,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困难问题。

第一节  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着力推进住房、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贫困地区住房难、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通信难等突出问题,着力改善民生,夯实发展基础。

一、加快推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

坚持以幸福美丽新村和扶贫新村建设为载体,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力度。2016—2017年,全市计划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11166户,其中:2016年计划改造2748户(其中,重建或加固2733户,其他方式安置等15户),2017年计划改造8418户。

二、加快建制村标美路建设

加快推进通乡油路、通村硬化路、县乡道改善、村道完善建设、切实提升农村公路覆盖范围和通行保障能力。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和危桥改造,稳步推进丘陵贫困村客运班车通达,构建安全畅通、便捷高效、城乡一体的农村公路网络,根本改变群众“出行难、行路难、运输难”状况。力争到2020年新建、改建、改善农村公路2500公里,计划总投资35亿元

三、加快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

缩小城乡电力差距。加快电力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解决农村用电难、用电贵等问题,全面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全面消除农村无电人口。2016年,投资38144万元,改造110千伏线路9.8公里,110千伏变压器1台12.6万伏安,35千伏线路11.92公里,10千伏线路533公里,配电变压器487台79.105兆伏安,低压线路1016公里,智能电表推广及配套采集20.217万户。2017年,总投资24711万元,建设10千伏线路562公里,配电变压器447台84.35兆伏安,低压线路627公里。

四、通信建设

加快信息网络演进升级,深化信息通信普遍服务,强化信息网络安全,增强应急保障能力,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第二节  大力开展产业扶贫

通过产业扶贫的实施,在贫困地区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特色突出、质量安全高效的产业体系,以产业发展带动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增收致富,基本实现脱贫奔小康,实现发展一批的目标。

一、目标任务

2016年底,贫困地区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5个主要贫困片区特色主导产业初具规模,农民增收支柱产业不断壮大。到2017年,贫困地区初步形成特色支柱产业体系,产业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产业助农增收人均增幅显著提高,实现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二、进度安排

2016年,扶贫区域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业适用技术推广率达到85%以上,建成现代农业产业基地3万亩;培育规模养殖场、畜禽专合社、家庭农场等达到130个,年出栏生猪达90万头、小家禽出栏达1900万只,肉牛及肉羊出栏达12万(头)只;稻鱼综合种养新技术推广达3000亩。

2017年,扶贫区域农牧基础设施有较大改善,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业适用技术推广率达到90%以上,每个有条件的贫困户采用1-2个粮油良种,掌握1-2项农业实用技术,建成现代农业产业基地4万亩;培育规模养殖场畜禽专合社、家庭农场等达到135个,年出栏生猪达93万头、小家禽出栏达1950万只,肉牛及肉羊出栏达12.5万头(只);稻鱼综合种养新技术推广达5000亩。

三、政策措施

(一)积极推广优质高产粮油作物新品种和新技术,以增产增收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二)突出特色优势,优化扶贫区域产业布局,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基地;

(三)突出地方优良品种,发展畜牧水产养殖业,促进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

(四)发展特色林业产业,推动现代林业产业扶贫;

(五)狠抓科技示范推广,强化产业扶贫技术支撑;

(六)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增强产业发展动力;

(七)推动深化农村改革措施落实,通过改革增强发展活力,增加贫困户财产性收入。

四、资金筹措

“十三五”全市共筹措产业扶贫资金1亿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5000万元,市级安排5000万元。每年争取上级补助1000万元,市级安排1000万元。

五、责任落实

(一)加强对产业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细化产业扶贫具体实施方案;

(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整合使用项目资金,强化产业扶贫资金保障;

(三)加强宣传和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强化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推动产业扶贫扎实开展。

第三节  加快推进扶贫新村建设

一、目标任务

2016—2017年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11166户,为农村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

二、进度安排

2016年计划完成274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其中重建或加固2733户,其他方式安置等15户)2017年计划完成841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2017年计划完成841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农村贫困户住房条件改善

全面实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统筹实施农房抗震设防改造。

(二)提升扶贫新村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

支持发展特色产业,统筹推进设施配套建设,实施农村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和构建历史文化传承保护体系。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新村建设扶贫要坚持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级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县(市、区)为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总负责的领导体制。市级由德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抓总,主要负责政策研究、规划指导、计划分配、责任监督等工作。各牵头单位对所牵头的事项负总责,具体负责召集有关单位分析实施情况、研究工作措施、协调解决问题等;相关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新村建设扶贫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具体目标和建设任务,建立新村建设扶贫工作责任制。

(二)坚持科学规划

落实科学规划理念,坚持规划先行,重新审视并调整完善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对新村聚居点、旧村落和传统村落进行整体规划和统筹布局。

(三)优化资源配置

改变资源配置方式,发挥政府投入的杠杆作用。各级财政要将新村建设扶贫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调整支出结构,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扶贫资金投入。积极创新金融服务,开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贷款贴息试点,大力发展扶贫小额贷款,支持农村发展资金互助合作,拓宽困难群众筹资渠道。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建立奖补机制,引导村组和农户盘活土地、房产等闲置资源。

(四)强化统筹协调

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当地新村建设扶贫措施,以目标任务为牵引,落实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建立完善新村建设扶贫统筹协调机制,形成整体合力。要统筹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整合各方资源,发挥整体效应,加大新村建设扶贫工作力度。

(五)加强督促检查

加强对新村建设扶贫专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实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严格问责。

第四节 全面提升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水平

按照“扶贫先扶智、彻底斩断贫困链条、阻止贫困代际传递”的总体思路,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深入推进教育与就业精准扶贫工作。2020年,巩固和提升义务教育成果,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增强职业教育促进脱贫致富的能力,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满足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贫困人口素质全面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显著增强,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教育对促进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一、进度安排

(一)学前教育

2017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3.5%,学前一年入园率达99.65%,全市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82%。新创建1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

(二)义务教育

2017年,入学率达到100%。

(三)高中教育

2017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4%

(四)职业教育

2017年,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县级职教中心和行业培训中心学校平均培训人次不低于1000人。招收农村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实施‘三免三定’计划。让未升入大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复员军人、返乡农民工接受职业教育,学制一年,免除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

二、政策措施

(一)实施基础教育提升计划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普及义务教育成果,加快推进远程教育建设。

(二)实施就业创业能力培育计划

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积极发展劳务经济,加大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完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三)实施乡村教师专项支持计划

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职称(职务)评聘和生活待遇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四)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认真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做好学前教育家庭特别困难儿童保教费减免工作,继续实施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落实建档立卡学生特别资助政策。抓好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积极应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规范资助工作流程,加强资助政策的宣传,强化资助过程的监管。做好高校毕业生尤其是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就业创业教育。

三、资金筹措

积极争取上级和市级资金投入,多渠道、多层次地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加大经费向远郊地区、生源困难地区倾斜,保障规模较小的学校正常运转。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非义务教育投入机制。按责权统一、管理规范的要求,确保资金发挥综合效益。

四、组织保障

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经费保障,动员各方参与,强化督促检查。

第五节  持续推进生态扶贫工程

大力实施生态扶贫工程,加快治理突出生态问题,筑牢贫困村、贫困人口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基础,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一、进度安排

(一)生态保护建设

2016—2020年,继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7.75万亩,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筹备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完成德阳市第三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至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5%以上;全市年均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平方公里;到2017年底,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平方公里,治理区域的水土流失面积减少85%以上,土壤侵蚀模数至少降低一个等级,除生态脆弱地区外,贫困地区生态治理任务基本完成,森林和水生系统步入良性循环。

(二)生态补偿

落实好全市43.3万亩集体公益林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在落实国家公益林补偿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偿标准,调动农民保护森林的积极性。

(三)人居环境改善

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不断提高贫困村、贫困人口供水水质合格率,到2017年底,贫困村、贫困人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贫困村、贫困人口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

(四)防灾减灾避灾

2016年,开展300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和3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2017年开展410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和1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现具有搬迁条件和意愿的贫困户应搬尽搬。

二、政策措施

加强生态用地用途管制,加大生态治理投入力度,深入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强化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继续深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强化防灾减灾避灾工作,切实增加农民生态收入,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科技服务支撑,建立完善生态建设扶贫考核评价体系。

三、资金筹措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项目申报力度,多渠道、多层次地增加扶贫资金投入。采取项目统筹整合、资金拼盘投入,一次规划、分年实施的方式,按责权统一、管理规范的要求,确保项目资金发挥综合效益。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的分配安排原则,统筹兼顾、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分类实施。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确保项目建设按期顺利进行。2016—2017年,全市共需筹措生态扶贫资金1.2393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省级补助1.10305亿元,市、县安排0.1363亿元。

四、责任落实

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规划,精准实施,强化责任,精确管理。

第六节  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全市2013年末18.7万名贫困人口中病患者和“老弱伤残”等脆弱人群占绝大多数,其中8万患大病、慢性病贫困人口;加之服务能力薄弱的基层卫生计生机构,只有通过开展医疗卫生计生精准扶贫专项行动,推进“强基惠民”工程,实施“十免四补助”,建立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机制等措施,切实减轻贫困人口疾病经济负担。

一、进度安排

2016年起,对所有贫困人口建立全程健康服务卡,巩固“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成效。全面落实对贫困人口的“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政策,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贫困人口倾斜支付、民政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的顺序予以保障,统筹使用医药爱心扶贫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能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全科医师签约覆盖率达到80%以上,贫困人口签约服务率达到100%,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到40%以上。全市所有县级医疗机构建立远程会诊系统并开展网络医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补足配齐人员;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千以下;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8%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传染病发病率稳中有降。

二、政策措施

(一)开展医疗卫生计生精准扶贫专项行动

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大力实施贫困人口优先服务行动。

(二)健全医疗保障救助机制,发挥医保对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支付主体作用

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各统筹地区制定的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给予全额代缴,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纳入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省和市财政给予补助,确保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100%

(三)完善民政救助政策,发挥对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支付的重要补充作用

扩大医疗救助对象,提高门诊住院救助水平,加强与有关制度的衔接。

(四)推进“强基惠民”工程,医疗机构承担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服务职能

推进“强基惠民”工程,大力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严格实施分级诊疗制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建立全科医生(团队)签约服务,实现“一对一”帮扶机制。

(五)加快人才引进,大力实施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植行动

着力加快人才引进,不断强化人才培养,着力加强基层人才建设。

(六)落实生育政策,大力实施贫困地区生育秩序整治行动

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积极落实全面二孩生育政策,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方便群众、服务上门,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一对一联系贫困家庭制度。加大对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待和扶持力度,做好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的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关怀等工作,优先扶持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脱贫致富,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持续深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完善以村(居)民小组长、住宅小区业主委员、协管员为主体的组织网格。形成“网中有格、格中有人”的工作格局。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搭建流动人口综合服务平台,大力拓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覆盖面,保障其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以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户籍地协助管理的联动化机制。持续推进跨省、跨市、边界相邻地区区域协作,强化流动人口信息交互和跟踪管理。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和流出地监测调查,做好数据分析和评估,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三、责任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投入支持、重政策倾斜,健全工作机制、坚持长效管理。

第七节  积极实施文化惠民扶贫行动

一、工作任务

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推进“视听乡村”、公益电影、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推进丘陵贫困村信息化工程。

二、工作步骤

按照省委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文化惠民扶贫行动分两步走:到2016年,完成贫困地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任务60%以上,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加强,各类文体活动广泛开展,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面貌极大改善,文化惠民扶贫集中攻坚取得关键突破。到2020年,贫困地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全部完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基本满足,文化惠民扶贫集中攻坚任务全面完成,实现县有图书馆、有文化馆,乡有幸福美丽文化院坝(综合性文化服务平台),村村有文化室、有农家书屋。文化惠民扶贫工作成效进一步巩固提升,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保障基础不断夯实,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有效满足,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市、县级图书馆、文化馆维修改(扩)建工程,推进总分馆制建设;

2.整合贫困地区基层公共设施和文艺演出、电影放映、农技讲座、党员组织生活等活动;

3.建设幸福美丽乡村文化院坝。到2020年底前实现文化院坝全覆盖;

4.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拓展,到2020年底解决6903户电视盲户收看电视问题,解决所有贫困户收看电视问题

5.推进没有文化室的贫困村建设村文化室,2020年实现贫困村文化室全覆盖。推动贫困村阅报栏建设

6.推动全市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加快数字化转换。到2016年广播电视数字化覆盖率达80%,地方广播电视节目数字化覆盖率达60%。到2020年广播电视数字化覆盖率达98%,地方广播电视节目数字化覆盖率达80%;

7.实施县城数字电影院标准化建设工程,到2020年底新增2个县城数字电影院建设

(二)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1.实施文化惠民演出行动,组织开展文艺演出,每年每个乡镇不少于5场、每个行政村(社区)不少于1场;

2.每年举办1次“书香德阳·农民读书月”活动,开展图书惠民展销、送图书下乡等活动。向农家书屋补充配送科普类、文学类、法律类、地情乡土文化类等农村实用、农民喜爱的图书;

3.到2020年实现《四川手机报》《四川科技报》全覆盖,为群众提供信息科技、致富经验等民生新闻资讯;

4.每月在每个贫困村放映一场公益电影;

5.把到贫困村演出场次列为川剧团、文化馆(站)下乡演出重要指标;

6.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加快贫困地区的全民健身设施和组织建设,结合省、市相关配套资金,逐年增加完善贫困地区农民健身工程。增加农村体育中心户,加大体育骨干培训力度,逐步配备国家二级、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多元化、多样化体育活动赛事。

(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创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树立勤俭节约、自立自强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习惯。

1.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指导贫困地区深化完善村规民约,到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

2.市、县、乡镇、村社四级联动开展法治宣传、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法治文艺巡演、以案说法等活动,每年不少于100场(次),组织开展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增强遵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

3.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阵地建设。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实现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全覆盖。到2020年,实现县级未成年人心理成长指导服务体系全覆盖;

4.大力开展专项扶贫志愿服务活动。每月每个县(市、区)至少开展4次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以“一助一”“多助一”形式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

5.开展“新家园、新生活、新风尚”活动和文明单位联系贫困村共建活动,加强农业科技知识、卫生健康知识等宣传,实施“科普惠民工程”,破除愚昧迷信、反对邪说邪教,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社会风尚;

6.开展“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活动,推动贫困地区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和星级文明户,大力选树“最美家庭”,实施未成年人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一点一滴”工程,推行“父母身教”行动计划,以良好家风带动社会风气转变。

(四)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

统筹各级各类媒体资源,打通内宣外宣,融合网上网下,持续开展扶贫开发攻坚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为我市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1.协调中央、省级主要媒体持续聚焦。协调中央、省级主要媒体紧扣“决战全面小康,全力精准扶贫,以务实之举坚决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主题,持续关注我市推进扶贫开发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创新思路、积极举措和显著成效;

2.组织市直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组织市直新闻媒体开设“决战全面小康,全力精准扶贫”等专栏专题,动态报道和深度解读中央、省委和市委系列决策部署,积极展示各地、各部门的进展成效和先进经验,挖掘树立一批扶贫开发攻坚先进典型。针对扶贫开发攻坚工作的热点敏感问题及时开展释疑解惑,疏导社会情绪,适时适度开展舆论监督;

3.组织网络媒体互动报道。组织网络媒体持续开设“扶贫开发攻坚”专题(专页),开展媒体互动、网民互动报道,扩大扶贫开发攻坚工作的网络影响。及时集纳相关重要稿件,组织网评员做好跟帖评论工作,加强正面解读,做好舆论引导;

4.指导县(市、区)媒体开展报道。指导县(市、区)媒体充分发挥贴近性强的优势,紧扣重点工作和社会关切做好政策解读、典型报道、经验交流和成果展示,营造推动扶贫开发攻坚的良好舆论氛围;

5.大力挖掘宣传贫困地区丰富的文化资源,大力宣传贫困地区发展潜力、投资环境、优惠政策,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工作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投入保障,强化责任落实。

第八节  严格实施社会保障扶贫

对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贫困人口贫困残疾人和实行五保供养的农村特困人员进行重点倾斜

一、目标任务

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对全市范围内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017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实现贫困地区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加强对城乡贫困人口参保参合的扶持力度。健全完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在供养对象自愿的前提下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扶养人的农村特困人员实行集中供养2016年贫困地区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满足率达到65%,2017年达到70%。

2016年起对残疾人扶贫对象实行生活费补贴核定其收入与国定贫困线标准差额据实发放差额补助使其年收入达到国定贫困线标准加大贫困家庭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力度

二、进度安排

(一)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逐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缩小低保线与扶贫线之间的差距,到2017年实现贫困地区扶贫线与低保线“两线合一”。

(二)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

2016年力争贫困地区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满足率达到65%,2017年达到70%。

(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及时调整落实。

(四)贫困残疾人扶助

2016年起,根据收入调查情况,据实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加大贫困家庭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力度。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强最低生活保障

1.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有关规定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德阳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和《德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切实加强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按照依法行政、公开、公平、公正、全面彻底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3.精准确定保障对象。抓紧推进德阳市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通过人工对比或电子数据共享和信息比对,掌握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信息,提高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4.科学确定补助水平。参照上年度全市城乡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消费支出以及国家公布的扶贫标准,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当年城乡低保标准,逐年提高低保补助水平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

5.进一步推进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做到应扶尽扶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二)强化特困人员供养

1.切实解决好敬老院建设和服务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敬老院规范管理、高效运转、安全无事故。加快五保供养对象入住,巩固和提高床位率和集中供养水平;

2.建立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改善散居特困人员居住条件

3.重点支持贫困地区依托乡镇中心敬老院建立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为包括农村特困人员在内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4.采取多种方式供养特困人员。第一,对不愿意到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居家分散供养,由政府按标准发给供养金;第二,对愿意集中供养的城市“三无”人员,在社会福利院给予集中供养;第三,对愿意集中供养的农村特困人员,在敬老院给予集中供养;第四,对智力残疾或者精神障碍的特困供养人员,各地可采取通过向符合条件的供养服务机构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其提供供养服务。

(三)加强对困难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扶持

1.除国家规定的补助外,具有我市户籍的下列特殊人群参加居民医保,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按原资金渠道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适当补助。特殊困难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残疾等级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直系供养亲属,计生特别扶助对象,被征地人员由政府按第二档全额代缴,个人不缴费;以上人员中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政府按第一档全额代缴;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三、四级的残疾人由政府按第一档的60%代缴;

2.2016年、2017年继续由统筹基金出资建立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并完善大病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大病保险待遇水平。

(四)加强对贫困残疾人的扶持

1.就业扶持。对拥有德阳户籍且在我市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实行特殊创业补贴政策;

2.专项扶贫。继续将市财政每年安排的100万元专项扶贫资金,落实到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身上,制定“一人一案”的帮扶方案;

3.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按照川财社〔2014〕5号,继续为具有德阳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的一二级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

4.实施贫困残疾人生活费补贴制度。计划从2016年起,对残疾人扶贫对象实行生活费补贴,核定其收入与国家贫困线标准差额,据实发放差额补助,使其年收入达到国定贫困线标准。

(五)加大贫困家庭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力度

每年为部分贫困家庭06岁残疾儿童开展手术治疗

四、资金筹措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0162020全市共需筹措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014.5万元其中:市级安排744.65万元县(市、区)安排8269.85万

(二)贫困家庭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资金

20162020全市共需筹措贫困家庭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资金1473.9万其中:市级安排823.9万元县(市、区)安排650万

(三)扶贫线及低保线“两线合一”所需资金

由于扶贫线由国家制定,农民收入变化、低保提标带来低保对象人群变化等情况,目前难以测算财政增支,加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属于普惠性社会救助政策,因此,此项目未纳入扶贫专项资金筹资任务。按照省上的做法,实现扶贫线与低保线“两线合一”后,因扶贫线调整且调整后标准高于低保线标准的,其差额导致低保所需增加资金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统筹安排。

五、责任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分工负责,落实资金保障,加强政策宣传,加强督查指导。

第九节  建立完善扶贫科技服务体系

始终把科技扶贫摆在突出位置,启动实施科技扶贫专项行动,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助农增收和贫困地区产业化发展,强化产业扶贫科技支撑和人才支撑。

一、构建产业技术支撑体系

培育推广一批新品种。以中药材、木本油料、果蔬、粮薯、蚕桑、蜜蜂、茶叶、林竹等为重点,推广一批优质、高产、专用的突破性新品种。以肉牛、肉羊、兔等草食牲畜,生猪、山地土鸡、水禽等家畜家禽,以及冷水鱼、大口鲶等水产为重点,开展品种改良推广,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以农产品加工和产业链延伸为突破口,推动一批精深加工科技型龙头企业和涉农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在贫困地区落实帮扶项目,帮助贫困地区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增强“造血”功能。集成转化一批新技术。加强贫困地区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以及民族手工业、旅游业、健康养老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太阳能及风能、水电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产业技术集成创新和转化应用,开展产业链关键环节产学研协同创新,集中攻克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瓶颈,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新的增长点。探索完善一批新模式。探索贫困地区后发高起点的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带动农民增收的科技园区(基地) ,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发展。探索三产融合的全产业链增值模式,加强技术链协同攻关,构建一二三产融合产业技术支撑体系。探索企业带动技术脱贫模式,把吸纳贫困户作为重要内容,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职业农民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农户与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乡村旅游、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养老服务、农村文化创意等农村新兴业态发展

二、构建科技服务体系

立足“互联网+科技”,针对基层技术专家缺乏、技术供需渠道不通畅、资源分散、协同不够等问题,着力推进德阳科技扶贫在线平台建设,以产业扶贫为导向,以机制创新为保障,有序调配全市科技资源,高效服务基层农户,促进技术进村入户到人,努力实现精准科技帮扶。整合专家队伍,整合涵盖我市主要产业领域、熟悉本区域农业发展特点的科技人员,实现在线平台就近就地逐级向专家团队提出技术需求,专家团队及时提供在线技术服务。调动信息员队伍,组织建立覆盖401个贫困村的信息员队伍,及时、准确、有效为缺乏能力和条件的贫困户提供精准技术服务。集成产业与技术信息。集成发布涵盖品种、技术、加工、储运等适合我市贫困村、贫困户特色产业的全产业链农业技术成果信息、宏观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信息、龙头企业信息、技术依托单位信息,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精准的技术支持和产业发展决策参考。链接供销平台。整合全省农副产品销售、生产资料供应等电商平台,面向贫困村、贫困户实施从原料到生产、到市场的全产业链精准综合服务。

三、组织动员科技人员服务精准扶贫

积极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和“万名农技人员进万村”行动,深入实施“三区”科技人员计划,积极推进激励农业人员创新创业改革试点,建立保障科技人员服务基层长效利益机制,鼓励科技人员通过停薪留职、技术入股、技术承包、收益分成等方式深入农村创业服务。支持农村产业技术研究院、农村技术转移机构、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等新型科技服务机构发展。建立科技管理部门、科研单位联系帮扶贫困村、贫困户机制,选派科技管理干部和科技人员到贫困村驻点帮扶。

四、加强民生改善科技服务

加强地方病防治技术攻关,开展远程医疗、区域协同等医疗关键技术及模式研究,推广基层卫生适宜技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攻关与示范,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关键技术攻关及应用,创新贫困村、贫困户技术培训模式,切实加强贫困村、贫困户技术培训和科学知识普及,增强农民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第十节  全面落实财政金融扶贫政策

围绕全市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加快构建以综合扶贫为基础、专项扶贫为支撑的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快构建以精准识别为前提、精准脱贫为目标的财政金融精准扶贫机制,推动贫困村、贫困户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综合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帮助贫困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一、时间安排

2016年开始,全面落实财政金融扶贫政策措施。分阶段推进新出台的政策试点,确保各项财政金融扶贫政策措施在2020年前全部出台并落实。

二、政策措施

(一)财政政策

1.构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和市级统筹机制

市县财政要逐年增加扶贫开发投入,稳步提升财政扶贫保障能力。2016—2020年,市县财政每年按照不低于上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市上继续统筹落实德阳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项扶贫资金向贫困发生率较高、贫困深度较深的地区倾斜。

2.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度

把资金使用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因地因人施策,实行产业发展扶持到村到户、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到村到户、致富能力提升到村到户,切实做到帮扶对象精准、扶贫项目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帮扶措施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专项资金扶贫到户率不低于70%。

3.确保行业扶贫资金落实

相关专项资金要加大对贫困村、贫困户的投入力度,优先保障各行业扶贫需要。安排年度资金计划时,在与规划相衔接的前提下,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产业扶贫、新村建设扶贫、教育与就业扶贫、生态建设扶贫、医疗卫生计生扶贫、文化惠民扶贫、社会保障扶贫等行业扶贫的资金需求。

4.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

以扶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县为主体,整合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切实改善贫困村、贫困户基础设施条件,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贫困地区综合发展能力。将项目资金尽可能交给县级统筹,把资金和项目审批权限进一步下放到县,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发展、整体连片推进,做到建成一片、脱贫一方。

5.充分利用财政贴息政策

积极争取中央、省对贫困村、贫困户农业产业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财政贴息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易地搬迁建房贫困户给予贷款贴息。开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信贷贴息试点。引导金融资本支持贫困地区发展。

6.吸引社会资本投向贫困地区

支持贫困地区在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等建设。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凡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扶贫工作和扶贫项目,可以采取委托、承包、购买等方式,通过公开、透明、规范的程序交由社会力量承担,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加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效益,支持重点地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7.探索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新模式

推进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改革试点,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合作社形成的资产量化到贫困户;将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合作社部分形成的资产,经试点组织成员同意后,划出一部分,采取优先股的方式量化到贫困户,实行贫困户收益保底、按股分红。

8.建立支持贫困地区跨区域经济合作财政利益分享机制

彻落实《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区域合作发展利益分享机制的意见》(德府发〔2015〕27号)精神,用好跨区域财政利益分享机制,促进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企业兼并重组、项目合作共建、园区合作共建、发展飞地经济、引导企业迁建、助推招商引资等跨区域经济合作,促进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共同发展。

(二)金融政策

1.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增强信贷投放能力

合理设置调整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公式相关参数,支持地区法人金融机构向贫困地区增加信贷投放。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支农再贷款的支持力度,满足贫困地区涉农贷款需求,严格执行运用支农再贷款发放涉农贷款利率加点幅度,体现利率优惠。按照精准扶贫相关要求,大力推进扶贫小额信贷,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发放免抵押、免担保贷款。积极引导小额担保贷款、扶贫贴息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等向贫困户倾斜。支持开展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提升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效应。

2.有效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优化信贷结构

深入实施金融扶贫惠农工程,积极推进金融扶贫惠农示范片区、示范村创建工作,加强对扶贫开发金融支持的统计评估和考核通报。结合实际需求,引导金融机构制定切合贫困借款人实际的贷款准入标准,扩大授权额度,下放授信权限,简化审批环节,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开辟扶贫信贷绿色通道,适时调整信贷结构和投放节奏,将信贷资源向贫困地区适当倾斜。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系统内信贷资源调剂力度,在授信审查、资金调度等方面对贫困村、贫困户给予优先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组织、产品和服务,积极探索开发符合贫困村、贫困户特点的贷款产品和服务模式。

3.完善贫困地区金融组织体系,发挥金融互补优势

增强涉农金融机构网点对贫困地区的支撑辐射能力,新设网点、机具、人员、费用匹配重点向贫困乡村延伸。鼓励农业发展银行加大对贫困地区农业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继续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认真组织“三农金融事业部”考核,促进加大对贫困地区“三农”信贷投放和资源配置的力度。鼓励邮政储蓄银行拓展贫困地区农村金融业务,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三农”贷款规模。鼓励其他银行根据自身业务结构和特点发展涉农业务。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要强化支农市场定位,更好地发挥其支农服务主力军作用。鼓励村镇银行创新信贷管理体制,优化信贷管理流程,开展面向贫困地区的差异化、特色化服务。

4.实施金融差异化监管,优化金融考核体系

根据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贷款的风险、成本和核销等具体情况,对不良贷款比率实行差异化考核,适当提高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发放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提高破产法的执行效率,在有效保护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提高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核销效率。

5.继续改善农村支付条件,提高金融服务普惠程度

加快推进贫困地区支付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扩展和延伸支付清算网络的辐射范围,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以低成本、快捷的方式接入人民银行跨行支付系统,畅通资金清算渠道,构建城乡一体的支付结算体系。大力实施支付惠农示范工程,加大在贫困地区布设ATM、PO机具、转账电话等基础服务设施力度,扩大银行卡助农取款贫困地区覆盖面,鼓励贫困地区优化助农取款服务点和自助机具布局。推广农村地区手机支付业务,推动以银行卡为基础的电子支付手段在贫困地区的应用。

6.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以及“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活动,促进信用体系建设与农户小额信贷有效结合,切实发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提升贫困地区农户信用等级、降低金融机构支农成本和风险、增加农村经济活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广泛开展“信用户”创建活动。开展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工作,通过打造信用高地形成资金洼地,不断增强良好信用环境对金融资源的吸引力。

7.优化贫困地区信贷措施,降低融资成本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对贫困地区企业和个人贷款尽可能实行优惠利率,严禁在信贷活动中附加不合理的贷款条件,除贷款利息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对于金融机构使用支农再贷款发放涉农贷款的,要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再贷款加点幅度,真正让利于“三农”。适当提高诚信农户的信用贷款额度。

8.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撬动金融资本投入

鼓励和支持农业担保机构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适当提高对贫困地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的补助标准,采取以奖代补和风险补助的方式,支持农业担保机构不断发展壮大。通过农业担保杠杆撬动,引导金融机构为贫困户或有贫困户参与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贷款,助推贫困地区三农发展。创新抵押担保手段,积极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探索发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贷款和林权抵押贷款。

三、责任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筹资责任,推动管理改革,完善监测分析,强化绩效考评,加强监督检查。

第四章  着力提升区域发展能力

坚持区域发展带动脱贫攻坚、脱贫攻坚促进区域发展理念,着力改善民生,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第一节  促进连片贫困地区快速发展

根据我市产业布局,组织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十三五”市级实施规划,片区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民生工程优先纳入“十三五”相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集中建设一批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明显改善片区区域发展环境、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着力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

一、中江龙泉经济林及优质名贵药材产业带

中江龙泉山区重点建设经济林及优质名贵中药材(白芍、丹参、川芎)、林下种养、药材初加工及精深加工、休闲农业、生态旅游、蚕桑、畜禽、核桃、花椒等,形成经济林及药材产业带

二、南部尾灌区现代农业基地

南部尾灌区重点发展成现代农业基地,一是加快发展特色种植业,充分挖掘和利用南部尾灌区的资源优势和地理优势,因地制宜,加速特色种植业发展,促进特色种植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大力调整种植结构,重点发展经济效益好、市场潜力大的特色品种,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种植基地,如优质粮油、蔬菜、水果、食用菌、休闲农业、花卉等。二是积极发展现代畜牧业。因地制宜发展适度规模化养殖,积极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加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健康养殖池塘、饲草饲料基地及棚圈、牧道、人工打贮草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贫困地区现代养殖业发展。建立健全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加强地方品种保护,积极推进地方特色畜牧业发展,如畜禽、畜禽产品初加工及精深加工等。

三、水库淹没生态旅游养殖区

水库淹没区一是要充分利用水库资源,有序发展水面养殖和环保型网箱养殖等生态渔业,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二是积极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建设畜禽标准化养殖场。三是利用水库淹没区有水有山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充分发挥旅游业和旅游开发对脱贫增收的带动作用。

四、旌阳丘陵休闲旅游带

旌阳丘陵贫困地区是德阳市的后花园,有山有水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和农家乐的最佳区域,因地制宜发展生态旅游、民俗旅游、文化旅游、休闲旅游,打造一批度假乡村、旅游精品村寨和乡村旅游精品经营点,推进乡村旅游特色发展和品牌建设,加快旅游商品开发营销。

五、罗江鄢回特色效益农业区

罗江鄢回区根据区位优势,一是发展特色种植业。如优质梨、桃、枇杷、李、柚、杂柑、枣等水果。二是发展特色畜牧业。以部省两级“标准化示范场”创建为契机,创建一批“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和粪污无害化”优秀养殖企业。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合作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推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适度规模养殖农户”发展模式,继续推进温氏、正大、德康和金富发展“订单养殖”“联建入园”“六方合作+保险”等紧密型农企合作模式,通过“统一种苗、统一饲料、统一兽药、统一养殖技术”等方式,带动周边合作养殖户形成区域性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公司+专合社+农户”产业模式,通过“寄养、代养、订单养殖”等形式形成区域性“统一标准化”生产。推广畜种“散养”“放养”和“林下养殖”等循环养殖技术。三是特色水产业。按照“两产业一养护”进行产业布局,即:发展大宗淡水鱼产业,实施天然水域资源养护。大宗淡水鱼产业以池塘、堰塘、水库和宜鱼稻田养殖大宗水产品;开发凯江流域土著鱼类养殖;开展天然水域鱼类增殖放流活动,通过加强渔政管理、生态环境修复等增加天然水域的渔业资源量。四是建好“四好新村”扶贫项目。将鄢家、新盛、慧觉、金山、蟠龙、白马关等6镇“四好新村”扶贫建设项目重点推进,夯实扶贫攻坚基础,提高区域内基础设施水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整体达“四好新村”标准。

六、抓好“插花”贫困村家庭农场建设

广汉市、什邡市、绵竹市16个“插花”贫困村重点发展家庭农场。加对家庭农场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农村能人新办各类家庭农场,引导符合条件的专业大户登记注册为家庭农场。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场创建活动,完善示范家庭农场评选监测机制和扶持机制,加强对家庭农场财务收支、成本收益核算和生产经营的指导和服务。将对家庭农场主的培训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实行两年一轮训,努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家庭农场经营者,通过示范引导和政策扶持带动更多家庭农场发展。到2020年,全市家庭农场发展到500家以上。

第二节  大力推进贫困地区重大交通建设

为适应成德同城化发展需要,强化联系成德两地的交通基础设施,合理规划和布局两地交通网络,完善市域内部交通网络,构建高效便捷同城化综合交通体系。

一、推进成德交通基础设施融合

做好成德同城化交通对接,加强规划衔接。围绕把德阳建成成都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北部新城,高标准规划建设成都城市北延线,完善旌江干线、成德大道配套功能,增强通行能力。加快建设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公路德阳至简阳段和G0511线德阳至都江堰段的建设,力争2020年建成通车。配合研究形成成绵高速扩容方案,力争早日动工建设。积极争取成绵高速德阳城区段改道,适时启动建设。

二、优化内部交通网络

完善市域综合全域交通网络,拓展主城区一环路,启动建设以城市发展骨架为定位的二环路,规划建设串联卫星城的三环路。建成中心城区连接广汉、什邡、绵竹、罗江的四条城市发展轴以及德阳至中江的快速通道。完善以广汉、什邡、绵竹、罗江、中江县域中心城市为节点,向周边地区辐射的延伸线。积极改造市域重点镇、产业园区、旅游景点等连接道路,优化农村路网结构,加强什邡、绵竹山区,罗江、旌阳、广汉、中江丘陵地区农村道路建设,完善美丽新村联网路,新改建农村公路2500公里,实现100%建制村通水泥(沥青)路。

三、推动轨道交通发展

加快推进成都地铁延伸方案和市域轨道交通示范线建设研究,有序推进天府大道北延线轨道交通方案论证和宝成铁路公交化运营,强化宝成铁路对黄许货运站的支撑。争取蓉京高铁成都经南充至达州段高铁在中江仓山设站

四、提高交通运输组织保障能力

加快推进成德公共交通一体化,形成以轨道交通、长途客运、公共交通、慢行交通等为主,功能互补、无缝对接、绿色出行的综合交通服务体系,适时开通环状和放射状BRT快速公交网络。进一步完善城乡客运、城市公交的发展布局,加大城乡客运运力投放。

加强交通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交通运输体系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提高交通管理效率。完善交通建设投融资机制,积极对接国家支持方向,争取中央、省资金支持,拓宽建设资金筹集渠道,提高道路的管护能力和管护水平。

第三节  提升贫困地区水利设施保障能力

一、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优化农村饮水网点布局。完善供水设施,加强水源保护,落实管护资金,健全运营制度,实现户户有安全饮用水,帮助群众全面脱贫。我市农村集中供水和自来水普及率2016年达到77%,2017年达到80%。

二、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点开展农建综合示范区建设。着力抓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维修养护、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等项目建设,不断改善农业农村生产条件,促进群众增收致富。2016年,全市建设农建综合示范区6个,涉及17个镇(乡),建设规模8.48万亩(其中核心区3.1万亩),投资3.63亿元,建设田间渠系788公里,建设通乡通村公路117公里,修建田间道路175公里,建设高标准农田12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5.24万亩。2017年,全市建设农建综合示范区6个,涉及9个镇(乡),建设规模8.36万亩(其中核心区4.19万亩),投资2.59亿元,建设田间渠系415公里,修建田间道路38.82公里,建设山坪塘253座、石河堰65座、蓄水池228口,建设高标准农田4.05万亩。

第四节  积极开展贫困地区电网升级改造

缩小城乡电力差距。加快电力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全力消除农村低电压和供电瓶颈。2016年,投资38144万元,改造110千伏线路9.8公里,110千伏变压器1台12.6万伏安,35千伏线路11.92公里,10千伏线路533公里,配电变压器487台79.105兆伏安,低压线路1016公里,智能电表推广及配套采集20.217万户。2017年,总投资24711万元,建设10千伏线路562公里,配电变压器447台84.35兆伏安,低压线路627公里。

第五节  提高贫困地区生态环境

继续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水资源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工程建设,提高丘陵和连片贫困地区森林覆盖率和生态系统稳定性。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加强防灾减灾避灾工作,加大泥石流、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防治力度,重点抓好灾害易发区内的监测预警、工程治理等综合防治措施。开展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开展农田、空气、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水土保持、动植物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湿地修复治理等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全面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第六节  推进贫困地区区域合作与对外开放

实施德阳农业开放战略,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利用中俄“两河流域”合作、农业多(双)边对外援助项目等平台和“万企出国门”等活动,支持农业企业抱团开展跨国经营,建立境外农业开发园区。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积极参与“川货全国行”活动,用好四川农业博览会和川台农业合作论坛等平台,加强农业的对外合作,不断扩大德阳农业影响力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招大招强,主动与大企业、大集团对接,积极搭建招商引资平台,力争在农、林、畜、水产等绿色生态产业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引进上实现重大突破。持续加大农业投资促进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采取PPP等多种方式投资农业农村。

第五章  强力形成全社会帮扶合力

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调节、政策优惠,广泛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加快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开展好“扶贫日”活动,宣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和脱贫攻坚政策,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大力促进脱贫攻坚。

全社会扶贫主体为市、县、乡党政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和民主党派、工商联、大中型骨干国有企业、中高等学校、驻德阳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

目标任务是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和领导干部、机关干部按部门分村分户明确帮扶对象,突出示范引领作用,对“五个片区”385个贫困村和16个“插花”贫困村实现部门驻村帮扶全覆盖,每个村有1名县级以上领导、1个县级以上部门(单位)帮扶,对全市2015年末建档立卡的37800个贫困户实现每户有结对帮扶责任人。

工作计划。一是调整安排各级领导干部“双联双帮”和干部驻村帮扶计划,对401个市级贫困村安排落实驻村干部和工作队,对2015年底的37800户贫困户安排落实结对帮扶责任人,精准扶贫到村到户。二是积极为贫困村和软弱涣散村选派“第一书记”,进一步摸清贫困村、贫困户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发展优势、脱贫突破口,扎实开展年度帮扶工作。三是抓好社会扶贫各类帮扶工作落实,引导各地加强社会帮扶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升帮扶实效,提升发展水平,实现小康目标。四是不定期对联系指导精准扶贫、定点扶贫、干部驻村帮扶等工作进行调研督促、检查指导,切实实现帮扶目标,不脱贫不脱钩。五是做好社会扶贫统计汇总工作、总结社会扶贫经验,宣传先进典型,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向更高水平、更高层次发展。

第一节  定点扶贫责任到人

一、市级领导扶贫包片

市级主要领导联系指导精准扶贫包片。市委、市政府抽选6名市级领导联系指导精准扶贫五个片区和16个“插花”贫困村,实行扶贫包片,责任到人。

二、县级领导扶贫包村

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级领导及市级部门领导联系指导贫困村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德委办〔2015〕44号)要求,市级领导、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和市级部门分别牵头联系指导112个贫困村(其中:中江县104个、罗江县7个、绵竹市1个),加大力度指导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其余273个市级贫困村和16个插花贫困村,市上将进一步安排落实未参与的市级领导或县级领导扶贫包村,确保401个市级贫困村均有一名县级领导负责扶贫,建立帮扶联系指导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同时,为认真贯彻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川委厅〔2014〕45号),由县级政府统筹组建驻村帮扶工作组,对385个市级贫困村和16个“插花”贫困村实行干部驻村全覆盖。包村的市级领导或县级领导所在部门选派1名干部参加驻村帮扶工作组。

三、干部扶贫包户

实施干部“一帮一”结对帮扶,确保2015年底的37800户贫困户均有一名干部职工负责扶贫,责任到人。

四、选派机关优秀干部驻村帮扶

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办、市扶贫移民局《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德组通〔2015〕27号),向150个贫困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旌阳区11个、广汉市19个、什邡市13个、绵竹市16个、中江县79个、德阳经开区1个)。其中20个市级部门已向中江县选派了20个“第一书记”,其他130个市级贫困村、软弱涣散村“第一书记”由市委组织部选派落实到人。

五、部队参与扶贫

按照“就地就近、有所作为、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支持和鼓励军分区和人民武装部积极参与地方扶贫开发。将驻德阳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定点扶贫工作纳入地方扶贫计划,与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村建立定点挂钩关系,开展定点扶贫工作。发挥驻德阳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教育科研机构优势,采取军地联合培训、代培代训、接收进修等形式,向贫困村、贫困户开展科普培训,转让科技成果,推广适用技术。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共同宣传扶贫开发政策,引导贫困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勤劳致富。

六、切实做好对口支援藏区彝区贫困县工作

精准制定和落实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聚焦贫困村、贫困人口年度退出脱贫任务,加快推进对口帮扶工作。适时召开全市对口帮扶藏区彝区贫困县工作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对口帮扶工作。及时筹措拨付对口帮扶资金,做好相关保障工作。按照“六个一”工作法,坚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高质高效推进帮扶项目建设。开展对口帮扶工作督查调研,督导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精准帮扶工作。完善并落实对口帮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着力做好对口帮扶宣传工作。建立对口帮扶工作定期统计报告制度,制定全市对口帮扶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强化目标考核,严格跟踪问效,确保对口帮扶工作落地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对口帮扶藏区彝区贫困县工作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帮助受扶地贫困村、贫困户早日实现脱贫,确保对口帮扶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加强信息报送。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对口帮扶藏区彝区贫困县工作台账,准确记录对口帮扶措施和工作推进情况;要建立分工协调机制和实时报告制度,加强宣传意识,高质高效上报对口帮扶工作信息。市援藏援彝办要及时收集整理对口帮扶工作有关情况,坚持挂图作战、全程跟踪。动态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市领导和省级有关部门上报亮点工作和经验做法。

加强督查考核。市目标督查室、市援藏援彝办要适时督查对口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报对口帮扶工作开展情况,重点通报和问责对口帮扶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将对口帮扶工作纳入有关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自查自纠,共同推动对口帮扶工作责任落实、政策落实、措施落实、项目落实,确保对口帮扶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第二节  企业扶贫落实到位

一、国有企业扶贫

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资金、技术、人才、管理及内引外联的优势,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脱贫攻坚。重点推进中央、省在德企业和市属国有企业对口帮扶401个贫困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和群团组织优势,对贫困户实行“一对一”“多对一”结对帮扶。动员组织国有企业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脱贫活动,帮助贫困村、贫困户拓宽致富门路,开发优势特色资源,培育主导产业,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发展能力,建立脱贫捐赠长效机制。

二、民营企业扶贫

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鼓励民营企业发挥资金、技术、管理等优势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支持民营企业采取多种有效模式参与贫困村、贫困户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资源开发等,通过村企合作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实现互利双赢。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实用技术、生产技能、经营管理等技能培训,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倡导民营企业吸纳扶贫对象,使其实现本地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动员民营企业通过基地带动、订单合同收购等经营模式,促进贫困户稳定增收。倡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扶贫日募捐、“结对认亲,爱心扶贫”等扶贫公益活动,通过捐款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解决贫困群众迫切问题。

(一)鼓励开展村企合作

鼓励民营企业发挥资金、技术、管理等优势到贫困村投资兴业,支持民营企业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资源开发等,通过村企合作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实现互利双赢。抓好村集体经济建设,不断开拓创新,积极探索盘活集体资产资源,促进农村资产资源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新路子,切实增加贫困村的财产性收入。

(二)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

探索贫困户资产增值增收新模式。引导贫困户将承包土地、个人财产等投资企业入股,实现资产变资本,确保贫困户多渠道增收;探索投资收益扶贫新模式,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量化给贫困户形成股分投入有意愿的合作企业,实现贫困户收益保底、按股分红。

(三)定向吸纳就业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实用技术、生产技能、经营管理等技能培训,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倡导民营企业吸纳扶贫对象,使其实现本地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动员民营企业通过基地带动、订单合同收购等经营模式,促进贫困户稳定增收。

(四)鼓励捐资扶贫

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参与扶贫日募捐、“结对认亲,爱心扶贫”等扶贫公益活动,通过村企共建,帮扶到户的形式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实现脱贫致富。

第三节  社会扶贫讲求实效

一、干部结对帮扶

组织动员市、县、乡党政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和民主党派、工商联、大中型骨干国有企业、中高等学校、驻德阳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干部职工,每人结对帮扶联系1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对2015年底的37800户贫困户实行帮扶联系全覆盖, 市级领导及市级部门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贫困户应与市级领导及市级部门领导联系指导贫困村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安排市级部门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该部门联系指导的贫困村的贫困户。其他贫困户由县(市、区)负责组织落实帮扶责任人,确保每户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

二、推进社会组织扶贫

(一)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组织通过开展志愿服务、专业人才支持、扶贫募捐等方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引导慈善组织积极扶贫募捐。

(二)支持指导社会组织依法募捐,加强慈善组织募捐活动管理,确保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支持倡导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扶贫日募捐、“结对认亲,爱心扶贫”等扶贫公益活动,适时组织开展扶贫义演、义拍、义卖、义展、义诊、义赛等活动,通过捐款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解决贫困群众迫切问题。

(三)支持倡导公民个人积极参与扶贫帮扶活动。广泛开展扶贫进校园活动。把扶贫纳入基本国情教育范畴,开展扶贫宣传,培养青少年扶贫济困意识。引导大中小学生参加扶贫实践活动。结合每年“扶贫日”宣传活动和各种慈善活动,倡导爱心人士就近深入贫困户开展帮扶活动,激发公民扶贫意识。引导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到“四川爱心扶贫网”参加“结对认亲,爱心扶贫”公益活动,直接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

三、社会工作服务

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以市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覆盖的村、重大自然灾害受灾地区为重点地区,以城乡社区老年人和妇女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残疾人、贫困人群等为重点对象,开展社会工作直接服务、宣传普及社工知识等工作,提升社区公共事务的参与度,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

四、扶贫志愿行动

每年动员扶贫志愿者 100 人次以上到“五大片区”385 个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每年从高校毕业生中招募一批具有扶贫意愿和能力特长的人才,到贫困地区开展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活动。鼓励和支持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才、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扶贫志愿者行动,通过有组织的技术推广、紧急援助、现场传授、示范演示、远程支持等方式,为贫困地区提供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推广、文化下乡和农业技术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五、公民个人扶贫

积极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全民公益理念,引导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参与扶贫,畅通社会各阶层交流交融、互帮互助渠道。 广泛开展扶贫进校园活动,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市各类校园以多种方式开展扶贫宣传,培养青少年扶贫济困意识;倡导开展“扶贫一日行”实践活动,倡导爱心人士利用一定时间就地就近深入贫困户家中体验疾苦,温暖贫困群众心灵,激发公民扶贫意识;鼓励开展慈善义演、义拍、义卖、义展、义诊、义赛等活动,引导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到“四川爱心扶贫网”德阳信息平台参加“结对认亲,爱心扶贫”公益活动,实现扶贫济困供需见面,援助人与求助人点对点精准帮扶,推动社会扶贫与精准扶贫有效结合,为社会爱心人士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扶贫信息服务。

第四节  社会帮扶脱贫措施有

一、建设扶贫公益活动平台

(一)积极开展“扶贫日”活动。市、县、乡三级扶贫部门和宣传部门每年制定专项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扶贫日”活动。

(二)建设管理好“四川爱心扶贫网”德阳信息平台,按要求发布和完善贫困户受助信息,为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提供扶贫需求、帮扶渠道、政策宣传、帮扶成效等多层次、全方位的扶贫信息服务。

(三)结合社会团体公益活动,围绕不同扶贫对象的发展需求,扎实开展“栋梁工程”“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各具特色的主题帮扶活动,打造扶贫公益品牌。

(四)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每年从大学生中招募一批具有扶贫意愿和能力特长的人才,到贫困村开展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活动。

(五)建立扶贫志愿者组织,鼓励和支持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才、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扶贫志愿者行动,构建贫困地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

二、制定落实参与扶贫开发激励政策

(一)认真落实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村投资兴业的相关支持政策,对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符合信贷条件的各类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贴息。

(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拓展社会扶贫筹资渠道,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开展扶贫帮扶工作。

(三)深入推进“金融扶贫”,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授信条件的贫困村、贫困户积极开展小额信贷,加大对有脱贫致富带动作用的地方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四)落实对驻村干部、“三支一扶”人员激励政策,保障工作经费和工资待遇,对能力和实绩突出的优先选拔任用。

(五)建立完善扶贫荣誉制度,对在社会扶贫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与个人给予表彰。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乡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社会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级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加强研究谋划和组织协调,确保社会扶贫工作有序推进、不断创新、不断突破。

(二)实行分工负责

按照工作安排,明确一个部门(单位)牵头负责,其他部门(单位)积极参与,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提高对社会扶贫的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宣传工作机制,定期组织本地主要媒体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社会扶贫政策措施、突出成效及先进典型,营造扶贫济困的浓厚社会氛围,激发正能量。

(四)加强督查指导

将社会扶贫工作统一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督查范围,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六章  扶贫保障措施

第一节  创新体制机制

一、建立目标责任机制

完善工作机制。要按照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制度,坚持“县级指导、乡镇落实、群众主体、全民参与”的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工作到村、扶贫到户,对照脱贫目标任务建立台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市级主要做好规划、宣传动员、指导协调和督查考核等工作;县级负责项目落实、资金筹集、监督管理、信息统计和督查考核等工作;乡镇是工作主体、责任主体,村是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农户是建设主体,乡镇、村重点要做好组织和带领群众推进各类扶贫项目建设,完成减贫任务、登记造册、信息反馈等工作。完善领导机制。建立扶贫开发“双组长”的领导责任机制,各级党政“一把手”是扶贫开发的第一责任人,县(市、区)成立由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任组长的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各级各部门要锁定目标,逐级签订脱贫目标责任书,抓好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成效落实。完善协调机制。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将扶贫开发作为首要工作任务,以过硬的措施和扎实的作风同心同力狠抓工作落地见效。

二、健全扶贫投入机制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把中央、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全部用于贫困村、贫困户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县级财政支出结构,提高扶贫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每年新增财力重点用于扶贫开发。从2016年起,至2020年,市县财政每年继续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1%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按照“规划引领、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原则,强力整合中央、省安排到县的各类涉农项目资金,同步投入、集中使用,优先用于贫困村、贫困户项目建设,重点用于道路、饮水、供电、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环境治理、土地整理、地质灾害避让等重大民生项目建设。加大社会资金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金向贫困村投入,帮助完善交通、住宅、教育、卫生等公共设施。要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引导贫困农户发扬自力更生精神,增加自筹投入,激发内生动力,积极主动投身脱贫致富主战场。

三、构建资产收益扶贫机制

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引导贫困村将集体资产,贫困户将承包土地和个人财产入股,采取委托经营、合作经营方式,促进贫困村和贫困户多渠道增收。探索投资收益扶贫模式,将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到村集体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的资产划出一部分,采取优先股的方式量化到贫困户,实行贫困户收益保底,按股分红。探索理财收益扶贫模式,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可将无定向用途的扶贫捐资或安排到户的扶贫资金,采取委托经营方式,帮助其获得理财收益。

四、创新社会扶贫机制

积极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用好已有的社会扶贫平台,充分对接定点扶贫的市级部门(单位)帮村、干部驻村帮户工作,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积极争取区域扶贫政策,引进项目,开展科技与智力帮扶。积极培育多元化社会扶贫主体,开展民营企业联系贫困村和贫困户帮扶行动,推动形成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新机制。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组织,通过开展志愿服务、专业人才支持、扶贫捐款等形式参与扶贫开发。引导社会人士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形式参与扶贫开发。建立健全社会扶贫激励机制,配套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大力开展“帮乡亲、献爱心”活动,扎实开展“扶贫日”社会公益活动和扶贫志愿行动,打造扶贫公益品牌。

五、健全精准扶贫脱贫机制

健全精准识别与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精准扶贫“六有”大数据平台管理应用,定期对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核查,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完善公告公示制度。健全精准施策机制,根据贫困类型和成因,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切实做到“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健全“五个一”帮扶机制,从市、县两级抽调了解农村、能力较强的优秀干部,组建驻村帮扶工作组,确保全市401个贫困村每个村至少“1名责任领导、1个帮扶单位、1名第一书记、1个驻村工作组、1名驻村农技员”,每户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向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非贫困村全覆盖选派帮扶力量。健全贫困退出机制,规范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标准和程序,实行严格的评估认定制度。加强正向激励,对“摘帽”的贫困户,保持扶贫政策不变、投入力度不减,巩固扩大脱贫成果。

六、扶贫资源动员机制

发挥政府投入主导作用,广泛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健全投入增长机制,整合民生资源,重点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对同一区域同步投入、集中使用,确保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充分对接在德定点扶贫的单位,做好市内定点帮扶工作,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帮扶规划。引导鼓励国有企业承担更多的扶贫开发任务。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驻德阳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鼓励、支持、帮助各类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采取定向、包干等方式参与扶贫,增强扶贫开发攻坚社会合力。搭建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信息平台,探索社会扶贫参与机制,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培育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力量自发自愿参与扶贫。

七、资金项目管理机制

按照“滚动储备、动态管理”原则,县(市、区)要建立项目库。着力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更多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下放扶贫项目审批权限,支持各县(市、区)以减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扶贫项目库为平台,把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指导提高县级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和设计、执行扶贫项目的能力,提高扶贫项目设计与贫困人口发展需要的精准对接程度。加强监督检查和审计、稽察等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构建常态化、多元化资金项目监管机制。借助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健全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机制,保障资金、项目在阳光下运行。

八、贫困群众参与机制

切实保障贫困人口的发展权利和主体地位,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引导其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劳动技能,坚定信心、不等不靠、苦干实干,依靠自身努力增加收入,过上美好生活,光荣脱贫。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正确引导群众预期,切忌好高骛远,影响扶贫开发工作持续性。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弘扬科学精神,培育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市场意识,改变贫困文化和落后风俗习惯,完善乡规民约,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市场竞争的自觉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贫困人口利益与需求表达机制,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切实回应群众需求。根据贫困群众需求制定扶贫措施,认真落实一事一议、村民自建、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政策,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群众监督和群众评价,及时调整完善扶贫开发政策措施,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九、考核问责激励机制

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坚持“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和“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工作机制,层层落实目标任务、压紧工作责任。完善绩效评估机制。制定减贫验收办法,完善扶贫攻坚统计与贫困监测制度。完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把脱贫成效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目标。对没有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加强对行业扶贫工作的考核和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并通报每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法违纪行为,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对脱贫攻坚工作中作出杰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作为示范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

第二节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中央、省加大对德阳扶贫开发的财政资金投入和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对德阳扶贫开发事业的支持力度,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安排使用中央、省扶贫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继续提高扶贫支出占各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各县(市、区)新增财力重点用于扶贫开发,市级有关部门每年投向贫困村的项目资金,原则上达到 50% 以上;组建县级教育、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和小额信贷分险基金等扶贫基金。企业用于扶贫事业的捐赠,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按规定在征缴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加大投资政策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中央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在布局上优先向贫困村倾斜。统筹市级可支配财力,加大对贫困村民生工程、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等的投入力度,加大对村级道路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小流域与水土流失治理、农村能源建设等的支持力度。按规定取消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县以下(含县)及连片特困地区市(州)级配套资金。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引导社会资本投向贫困村。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连片特困地区的投资支持力度、涉农资金对贫困村的倾斜支持力度,加大对贫困地区新村建设和新农村综合体建设的支持力度。

三、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鼓励和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认真落实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用好两大扶贫特惠金融产品。积极推动贫困地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推广发展贫困村互助资金,为扶贫对象发展生产提供资金支持。继续实施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项目。尽快实现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全覆盖,不断拓宽扶贫龙头企业和贫困村、贫困群众生产融资渠道,提供更有效的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可贷资金70%以上留在当地使用。积极发展农村保险事业,鼓励保险机构在贫困地区建立基层服务网点。完善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针对贫困村、贫困户特色主导产业,鼓励发展特色农业保险。加强贫困地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极稳妥推广小额信贷扶贫方式。

四、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

按照国家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有关规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易地扶贫搬迁建房需求,合理安排小城镇和产业聚集区建设用地,有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加大增减挂钩推动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力度。鼓励贫困地区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推行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经营。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在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分解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时,向有条件的重点县倾斜。在符合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定位及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支持贫困地区合理有序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五、加大干部人才政策支持力度

选派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到贫困村挂职、任职。组织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人员和志愿者到贫困村服务。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贫困村就业创业,发挥创业人才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加强贫困村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贫困村干部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力度。制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为贫困村培养人才的鼓励政策。制定对长期在贫困村干部工作的鼓励政策,在待遇、职称、津贴、选拔任用等方面给予倾斜,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对贫困村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通过双向挂职锻炼、对口支援等方式,推动经济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之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

第三节  强化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强领导班子

成立德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为副组长,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农工办、市目标督查室、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科知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统计局、德阳调查队、市供销社、市旅游局、市民宗局、市金融办、市扶贫移民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援彝援藏办、人行德阳中心支行、德阳银监分局、农行德阳分行、邮政储蓄德阳市分行、省信用联社德阳办事处、市保险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扶贫移民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市扶贫移民局局长、市委农工办主任兼任。

二、强化群众主体

要教育贫困群众不等不靠,切实增强贫困群众自我立志、自我造血、自我发展、自我创建美好生活的勇气和能力。要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在扶贫项目建设中实行规划民议、项目民选、工程民建、质量民管。认真落实一事一议、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村民自建等政策,让广大群众真正成为扶贫攻坚项目的规划者、建设者、监管者和受益者。健全符合农村实际的利益协调、治安防控等民主自治工作机制。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关爱帮扶服务,深化残疾人量化服务。推行村民自治,引导村级组织制定村规民约,大力倡导树文明新风,大力弘扬社会正能量,让贫困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三、落实驻村帮扶

抽调了解农村、能力较强的优秀干部,组建驻村帮扶工作组,确保全市401个贫困村每个村至少有1个驻村帮扶工作组、1个联系单位,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加大对驻村帮扶工作组和驻村干部的考核力度,推动加强基层基础、推进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四项任务落实。驻村干部可以轮换,驻村帮扶工作组要长年驻扎、包干完成脱贫任务,贫困村不脱贫,工作组就不撤出。

四、践行群众路线

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强化党员干部亲民务实作风建设。对抓扶贫攻坚成绩突出的干部予以重用,接任者优先从原班子中选拔。对有培养前途的干部要有针对性地安排到基层组织或到贫困村挂职锻炼。严格责任追究。对在扶贫攻坚中不作为的乡镇、县级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时进行组织调整或问责;对没有完成阶段性扶贫任务,在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的领导干部给予严肃处理。对挂职锻炼考核不合格的干部不能重用且要进行批评教育。

五、加强乡村治理

坚持整合资源、重心下移,健全基层组织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健全符合贫困村实际的利益协调、治安防控、民主自治等工作机制。各级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关爱帮扶服务,深化残疾人量化服务。推进村民自治,加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引导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完善村务监督工作制度,深入推广“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规范村“两委”职责和村务决策管理程序。培育农村专业协会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创新农村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大力开展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六、强化依法治贫

严格落实《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严格履行扶贫开发的法定职责。加强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十三五”扶贫规划,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要对照减贫任务目标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扶贫规划。建立由发改、财政、扶贫及相关行业部门参与的行业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会审会签制度。各县(市、区)扶贫移民部门要切实行使扶贫开发规划、协调、指导、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落实好扶贫措施、社会扶贫、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依法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加强对扶贫开发的人大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提升扶贫开发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七、明确责任分工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脱贫攻坚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帮扶部门“一把手”对帮扶工作负全责,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贯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要坚持省负总责、市统筹、县乡抓落实管理体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

八、加强监督检查

严格遵守省纪委(监察厅)下发的《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通知》,加强我市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确保政令畅通。对脱贫工作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领导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以铁的纪律推动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责任编辑:市政府办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