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1-2017-002519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中国·德阳
成文日期: 2017-04-17
发布日期: 2017-04-17
文       号:德府发〔20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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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德阳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市政府八届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德阳市人民政府

2017414

 

德阳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德阳市在全省率先实现次级突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依据《环境保护法》,按照《四川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中共德阳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德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德阳市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德阳的决定》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划。规划主要阐明“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依据,是今后五年德阳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纲领。

一、精确把握环境形势

(一)“十二五”环境保护取得成效

“十二五”以来,德阳市加强“生态德阳”建设,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推进节能减排、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生态保护和创建、防范环境风险为着力点,以能力建设、环境宣教为保障,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成效。

规划实施总体情况向好。德阳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实施总体情况较好。规划指标完成率80%,约束性指标全部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方面,2015年,德阳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5.20万吨、0.58万吨、1.96万吨和2.14万吨,比2010年分别下降12.77%9.98%21.27%2.13%,圆满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十二五”规划环境质量目标完成率66.7%,其中,2015年国控地表水控制断面达标率、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与预期目标尚有较大差距。

专栏1“十二五环境保护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

目标值

2015

现状值

属性

完成情况

1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吨)

56919

51991

约束性

完成

2

氨氮排放总量(吨)

6124

5809

约束性

完成

3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吨)

24494

19577

约束性

完成

4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吨)

21871

21404

约束性

完成

5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90

100

预期性

完成

6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不包括天然劣质地下水本底超标部分)

80

100

预期性

完成

7

主要地表水控制断面达标率(%

80

37.51

预期性

未完成

8

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天数(%

95

88.22

预期性

未完成

9

城镇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

80

91.92

预期性

完成

10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dB(A)

55

53

预期性

完成

1:为20158个国控地表水断面达标率。

2: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评价。

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转方式调结构取得实质突破,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28.4%,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单位GDP能耗累积下降21.6%,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累计下降62.8%,特色产业发展更加扎实,装备制造业实力不断增强,新型先导性服务业发展加快,旅游业逐步成长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成功争取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入选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推进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生态化、循环化改造,创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定《德阳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环境污染治理不断加强。以节能减排示范市为载体,落实污染减排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企业142家,涉及水泥、化工、造纸等行业产能902.8万吨,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40家。实施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开展地下水环境保护基础调查和评估,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解决57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实施沱江流域“德阳成都控制单元”水污染综合整治,推进沱江流域重点项目建设。建立“河道禁养”长效管理机制。完成12个行政村环境连片整治,对4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进行污染治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淘汰燃煤锅炉74台(套),划定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强化建筑工地和道路交通扬尘控制措施,完成239座加油站和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汽车2.37万辆,建成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线17条,核发新注册机动车环保标志近4万张,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开展大气环境质量应急攻坚专项行动,印发并实施《德阳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和《德阳市实施人工增雨影响天气作业减轻大气污染工作方案》,实施人工增雨4次,积极防范重污染天气,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试点。

生态保护与创建成效显著。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开展绿化全市行动,完成32.9万亩营造林,15万亩低效林改造,林木覆盖率提高到40.8%,森林覆盖率达到24.2%,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44.75平方公里,建设6551公里农田水利渠系。生态创建不断推进,先后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成功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成功创建罗江县、旌阳区2个省级生态县(市、区),建成7个国家级生态乡镇,52个省级生态乡镇,11个省级生态村,343个市级生态村。

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十二五”期间,全市4个环境监测站、6个环境监察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2个监测站完成能力建设,完成监测大楼的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市环境监测站完成计量认证,环境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全面推进网格化监管,完成在线监控安装设备68台。建成16个标准化空气自动站、2个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100个网格噪声监测点、9个固定源自动监控点、3个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全部通过“双证”考核。建成德阳市环境空气数据业务(发布)平台。进一步严格环境监管和执法,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12个,环保“三同时”督查验收3021个,强化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工作,征收排污费约1.3亿元,排污费稽查约400万元。妥善处理12369和各类环境信访,处理率为100%

生态环境安全保障有力。制定并出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16个重金属污染治理重点项目,淘汰涉重金属企业落后装置100()31家企业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2015年镉、砷、铅、铬、汞排放量相比2007年分别减少26.1%45.0%53.4%6.1%19.7%。全面排查涉危涉重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和重大风险源,完成48家环境风险源企业的数据更新。加强放射性污染防治,30家放射源、176家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全部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启动高危放射源在线监控平台建设,203家涉核与辐射单位纳入国家核技术利用系统平台,及时关停20余家企业、处置40余枚废放射源,全面摸查14家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并实施辐射监测,全市未发生辐射事故。

环境保护宣教扎实开展。“十二五”期间环保宣教工作扎实推进。结合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更新德阳环保工作动态,开设《生态德阳》专题栏目。创建环保科普基地,传播环保理念。积极联合开展环境友好学校和社区、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等生态创建活动。结合“世界环境日”等开展环保主题宣传。开展普法工作,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法治意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程序,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行阳光行政,加强法制内部监督,对立案查处案件进行法制审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开展以指导县局执法、评查县局执法案卷为主要方式的层级监督。

(二)面临的压力和挑战

“十三五”时期,德阳生态环境仍面临不小压力,工业污染问题突出,大气、水、土壤重金属污染等环境问题依然存在,能源资源约束趋紧,节能减排任务艰巨,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德阳,已成为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

生态环境质量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2015年,地表水总磷和氨氮超标情况严重,受水资源匮乏等多种因素影响,全市70%以上的河段已无环境容量,16.7%的水体为劣V类水体,流域性污染形势严峻。环境空气颗粒物污染突出,NO2呈上升趋势,臭氧污染逐步显现,先天盆地地形和大气扩散条件不足,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加大。土壤环境质量底数摸查不清,部分耕地土壤存在无机有机复合超标情况,市内涉重金属、涉危化品工业园区和企业分布广数量多,强酸、氯碱、磷氨等重点风险企业污染状况不容忽视。随着成德同城化发展,城市快速扩张将会大量挤占生态空间,污染负荷加大,生态环境压力仍将长期累积。

专栏2环境质量状况

 

地表水质量:2015年全市18个国、省、市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占33.3%Ⅳ~Ⅴ类水质占50.0%,劣类水质占16.7%Ⅰ~Ⅲ类水质占比较上年降低了27.1%Ⅳ~Ⅴ类水质增加了33.3%,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总磷。北河清江、中河清江桥、石亭江双江桥、鸭子河三川断面氨氮浓度比2011年上升了71.7%50.7%82.8%57.2%。绵远河八角、石亭江双江桥、鸭子河三川断面总磷浓度比2011年上升了78.1%127.9%95.3%

空气质量:2015年城区SO2NO2PM2.5PM10年均浓度分别为13微克/立方米、30微克/立方米、浓度53微克/立方米、86微克/立方米,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0.23倍和0.51倍,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73.0%,颗粒物污染成为全市的突出大气污染物;与2011年相比,市区PM10上升43%,各县(市、区)仅罗江县和中江县 PM10达标。

生态环境质量:2014年,6个县(市、区)生态环境状况均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值(EI)介于59.1~69.7之间。与2013年相比,6个县(市、区)的生态环境状况均略微变差。

治理难度日益加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空间不断减小,治理成本不断提高。部分新型污染物尚缺乏有效控制手段。灰霾、臭氧、黑臭水体、总磷等环境问题已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成为环境质量的重要短板,但其污染来源成因复杂多样,污染传输扩散特征错综复杂,呈现区域型、复合型等特征。石亭江、人民渠支流等小流域污染严重。现市内存在工业企业环境治理设施较少且处理能力不足、80%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未按要求建设或提标改造、城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长期超负荷运作且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面源污染日趋凸显、环境管理不完善等原因,环境治理难度将持续加大。

环境风险防控压力倍增。德阳100余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50多个重大危险源分散布局,中小规模企业较多且涉及化学品种类繁多,由于长期运行存在设施老化、危险化学品泄漏等风险。矿渣、建筑垃圾等大宗固体废弃物和废酸、有机溶剂废物等工业危险废物未得到妥善处置。环境应急预案针对性差,尚未设立专门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和配置专职人员,环境应急响应与处置能力不足。辐射安全保障能力依然不足。

环境保护能力不足以满足现代化的新要求。环境监管主要依靠传统手段,对“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的创新融合应用才刚刚起步。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尚未完善,环境监察监测机构不健全,乡镇(街道)和农村环境监管力量缺失,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亟待增强。环境保护职能分散、多头管理现象突出,环境保护工作统筹协调的难度加大。现行以块为主的环境管理体制容易受到当地政府的干预,地方政府环保责任难以落实。环境保护机制体制亟需改革。

环保投入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现阶段环境治理主体单一,缺乏市场、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机制仍不完善。围绕水、大气、土壤污染和农村环境保护等突出问题,各级财政不断加大环保投入,但环境污染治理投入仍然偏低。环保投入过分依赖政府财政资金,多元化投资融资机制尚不完善。随着大气、水、土壤等重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先后实施,“十三五”时期生态环保治理投入需求将急剧增加,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环保投入可能存在波动。

(三)存在的机遇

德阳市委、市政府将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德阳作为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新发展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环境保护的认识高度、推进力度、时间深度前所未有。

绿色发展列入五大发展理念,环境保护战略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推进绿色发展,是实现“五个走在前列”和“一高两率先”的内在要求,是关系德阳全面创新改革和成德同城化两个“一号工程”顺利推进的一个重要理念。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随着创新驱动带动经济内涵式增长,全要素生产率贡献大幅提高,将推动污染物排放强度持续下降,污染治理技术和能力的不断提升,环境压力有望有所减轻。

环境保护成为全社会高度共识。当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改善环境质量”的思想认识高度统一,政府环保投入力度、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积极性都在迅速提高,保护环境的合力显著增强,“社会共治”模式为加快解决复杂环境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十三五”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污染防治战役,维护生态安全,严密防控环境风险,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满足全市人民对良好生态环境新期待,努力打造“天蓝地绿,山清水秀”的美丽德阳。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理念,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积极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促进资源能源集约高效利用,推动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绿色化、产业能源结构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坚持质量核心。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治理与保护并举,城市与农村并重,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治理,提升精准化管理水平,系统推进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打好环境保护攻坚战、持久战。

坚持改革创新。创新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以绿色创新推动环境保护,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形成系统完整的环境治理机制。加强环境立法、司法、执法,形成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法制化、制度化环境。完善环境治理基础,依靠法律和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坚持多元共治。培育生态文化,提升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强化环保共同责任,落实企业环境治理直接责任、党政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司法制裁责任,增加环境保护合力。激励与约束并举,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强化公众监督,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三)目标指标

总体目标: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减少,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土壤环境总体保持稳定,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取得显著成效。

专栏3“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指标

2015

2020

[累计]

属性

生态环境质量

1)空气质量

城市1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73.0

77.9

约束性

PM2.5年均浓度(μg/m3

53.4

41.7

[22]1

约束性

2)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控制断面2比例(%

37.5

71.38

约束性

地表水质量劣于V类水体断面2比例(%

25.0

0

约束性

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3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

90

92.31

预期性

地下水考核点位3水质较差比例(%

28.6

28.6左右

保持

稳定

预期性

3)土壤环境质量

受污染土壤安全利用率(%

完成省下达任务

约束性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90

 

约束性

污染物排放总量

4)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二氧化硫

完成省下达任务

约束性

氮氧化物

约束性

化学需氧量

约束性

氨氮

约束性

5)区域性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

预期性

总磷

预期性

生态保护

6)自然保护区面积占辖区陆域面积比例(%

11

预期性

7)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物种及四川特有物种保护率(%)

95

 

预期性

1[]为五年累计下降比例,基准年为2015年;

2:地表水考核断面为与省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国省控断面;

3:饮用水源地考核点位为与省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13个水源地;

4:地下水考核点位为与省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14个点位

三、强化生态环境管控,大力推动绿色发展

(一)严格生态环境准入

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根据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不同定位,实施环境分区分级管控,推动形成区域发展特色化、资源配置最优化、整体功能最大化的良好格局。城市化地区引导城市绿色低碳发展,优化生态系统格局;农产品主产区严格保护耕地土壤环境,保障农产品供给和质量安全;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控开发活动,努力保持和提高环境质量。

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并逐步完善划分方案,力争2018年完成勘界定标。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定期发布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状况信息。制定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绩效考核办法,定期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成效开展绩效考核。

严格环境准入。规范完善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生态环境承载力调控、环境质量底线控制、战略环评与规划环评刚性约束等环境引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管控要求,强化“多规合一”的生态环境支持。

探索编制空间规划,推动“多规合一”。根据主体功能定位,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本依据,探索编制空间规划,科学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引导城市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发展合理布局。在部分重点区域率先开展“多规合一”试点,统一编制市县空间规划,逐步形成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总结推广绵竹、中江“多规合一”试点经验。

(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大力淘汰落后与过剩产能。建立重污染产能退出和过剩产能化解机制,对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无治理能力且无治理意愿的企业、达标无望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淘汰。实行新(改、扩)建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依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对造纸、制革、印染、农药等行业规模限值,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严禁新增低端落后产能,防范过剩和落后产能跨地区转移,优化新增产能布局和结构。

实施传统产业绿化改造。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推进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改造升级,开展环保、节能对标活动全面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和节能环保稳定达标行动。促进工业提质增效,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打造绿色产业园区,推动传统产业向创新绿色发展转型。大力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发展优质高效农业,推行生态农业,推动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县)创建,增加绿色、有机、安全农产品供给,打造绿色品牌。提高服务业低碳绿色发展水平,完善旅游环保基础设施,严格生态保护。

做大做强绿色产业。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打造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建设节能环保装备研制基地。大力发展环保服务业,推行合同环境服务、综合环境服务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开展环境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培育第三方环境监理服务机构,探索第三方环境风险损害评估。大力研发推广细颗粒物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等绿色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广高效烟气除尘和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成熟实用技术。加强环境治理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环境。发挥环保行业组织的积极作用。

推动资源综合利用。推广“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方式,建设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区,以磷石膏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快推进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建设。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加快推进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试点。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型农业,打造绿色品牌。强化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垃圾和农林废物处理资源化。研究建立资源产出率统计体系,探索建立资源再生产品和原料推广使用制度,健全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制度。

增加绿色产品供给。推行节能低碳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能效标识管理等,推广国家绿色产品标准、认证和标识实施。促进绿色制造,加快构建绿色供应链产业体系,全流程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环境影响。实行政府绿色采购,倡导非政府机构、企业实行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动包装减量化、无害化和材料回收利用,限制过度包装。严格限制发展高耗能、高耗水服务业。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大力发展电动和天然气环卫车辆、公交车辆等。

(三)建设节约型社会

强化战略和规划环评引领作用。配合开展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倡议环评,严格开展开发建设规划环评,深入开展城市、新区总体规划环评,强化规划环评生态空间保护,完善会商机制。推行规划环评空间和环境准入清单式管理,实现重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全覆盖,强化规划环评刚性约束。组织开展重点区域、行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与核查。提高建设项目环评效能,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建设二级环保部门环评审批信息联网系统。强化事中事后监督,实施重大建设项目后评价。

优化能源消耗。实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严格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钢铁、化工、建材等传统制造业全面实施电机、变压器等能效提升、清洁生产、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专项技术改造,大力实施企业节能工程,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替代工程。健全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和节约制度。构建生态城镇体系,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发展绿色交通,强化公共结构节能。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持续下降,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

推进全社会节水。严格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坚守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行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格执行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深入推进重点企业节水行动和节水型企业建设,严格高耗水企业准入,高污染行业实施行业取水量和排污总量协同控制。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创建工作。开展雨水和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推进城市中水回用,努力提升再生水利用率20%以上。发展农业节水,推广节水灌溉技术,鼓励中水灌溉。加大宣传力度,结合不同主题,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节水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到2020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13年下降35%,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8.7亿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7

保护生态空间。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城市生态用地不得占用,除必要基础设施和居民生活外其他用地类型逐步退出。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强化城镇周边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绿色空间保护,加强城市生态系统建设,拓展城市生态空间。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开展森林小镇创建,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多层次城乡绿地系统。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探索在生态环境严重退化区实施耕地轮作休耕试点,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和生态恢复。

四、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一)继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面实施城市空气质量目标管理。开展大气环境质量形势分析,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编制城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达标时间表、路线图和重点任务,定期公布空气质量信息。推进颗粒物污染物区域控制。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到2020年,实现市区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浓度全部达标,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明显下降,二氧化氮浓度继续下降,臭氧浓度保持稳定,重污染天数大幅降低。到2025年,力争空气质量总体达标。

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实施对城区现有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微企业“关、停、并、转”。加快调整不合理的历史布局,城区工业项目“只出不进”,污染物排放总量“只减不增”。推进工业锅炉综合整治,加快燃煤锅炉淘汰,大力推进锅炉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推进建材、冶金、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综合整治,实施企业提标改造,推进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技术改造,加强工业堆场扬尘污染控制。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加强石化、涂料、油墨、农药、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全面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加快黄标车及老旧汽车淘汰。加强油品经营活动监管,推动油品配套升级,2017年起,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同时逐步停止销售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加大对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尾气排放监督抽检力度。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推广智能交通管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升级,逐步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排气污染定期检测与维修等排放管理制度。加强机动车服务业污染治理。

加强城市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城市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强化城市道路运输扬尘防治,推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推进城市裸土覆盖绿化,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和洒水保洁水平。实施清洁能源工程,推进生活燃料清洁化,大力整治餐饮油烟污染,加强城市露天烧烤管理和整治。完善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增加清洁能源供应,提高外电输入比例。加强城市服务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专栏4 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重点任务

燃煤锅炉整治。全面淘汰城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加强水泥、砖瓦等行业和燃煤(油)小锅炉综合治理,加强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加快广汉、什邡、中江地区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项目实施。

城区污染企业搬迁。引导旌阳区、广汉市的重污染产业退城入园、环保搬迁,重点加强绵竹和什邡地区大气重污染产业的关停整治、退城入园。

企业废气综合治理工程。加快旌阳区、广汉、什邡地区玻璃、化工、造纸等10余家企业的废气治理项目实施。

扬尘治理。实施建筑施工、道路扬尘整治和物料堆场等场地扬尘整治。

黄标车及老旧汽车淘汰。按省上要求如期完成黄标车和老旧汽车淘汰任务。

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工程。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整改率提高到90%

VOC治理项目。实施重点行业企业VOCS治理项目,加快推进企业有机废气的收集工程建设,四川宏达、广汉罗意家私等5家企业的设施改造升级。

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天然气输送管道、城市燃气管道、储气库和调峰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健全“协同治污、联合执法、应急联动、公众参与”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统筹防治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等协同减排,削减煤炭消费总量,深化秸秆禁烧,加强市、县、乡区域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协调预警。开展区域灰霾、臭氧污染研究,推进大气污染源清单动态管理平台建设。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完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的区域联合预警机制,提升大气环境质量预测预报能力,提高预报准确性,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定期修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开展重污染天气成因分析和污染物来源解析,科学制定针对性减排措施,每年更新应急减排措施项目清单。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有效性。

二)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护继光水库、彭家坝水库周边及人民渠等良好水体水质,推进八角水库、华强沟水库、石泉水库等骨干水源工程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2020年城镇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60%2017年底前完成城乡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分取得有效进展;推进城市第二水源工程建设;全面清理保护区内违法设施和排污口,强化有毒有害物质管控。实施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质量。提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预警能力,定期开展环境状况评估。德阳市于2016年,各县(市)于2018年起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信息。以“千吨万人”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为重点,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信息公开。

切实提升重点断面水质。统筹水陆环境管理,科学核定水环境承载力,完善水生态环境功能区划。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采取综合措施削减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落实断面水质改善目标。确保水质优良的控制单元,水质不退化;对于水质不达标需要改善提高的石亭江、鸭子江、绵远河和中河控制单元,制定达标方案,落实治污责任,加快推进沱江流域德阳成都控制单元重点项目实施,定期向社会公开进展情况,对未按期完成改善目标的地区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对于水质有恶化趋势的凯江和郪江流域,确立治理单元,加快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保障出境断面水质。力争到2020年,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合理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建立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考核激励机制,加快跨区的水污染防治区域的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建立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补偿机制。

专栏水质需要改善控制单元

2020年,市域4个国、省控断面水质需要大幅改善:石亭江双江桥、鸭子河三川2个断面由劣类提升为类,中河清江大桥断面由劣类提升为类,北河201医院断面由类提升为类。

对于水质有恶化趋势需要开展治理的流域,到2020年,保障嘉陵江凯江西平镇、郪江象山断面Ⅲ类水质。

加快黑臭水体整治。加快黑臭水体排查,建立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等严重污染水体清单,制定整治方案,细化分阶段目标和任务安排。以水质改善为核心目标,采取截污纳管、疏浚清淤、自流活水、生态修复等综合整治工程,削减排放总量和增加生态流量,系统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定期向社会公布胜利渠、穿城堰、丁家堰和干河子的整治达标期限、责任人、整治进展及效果,接受公众评议。建立长效机制,开展水体日常维护与监管工作。城市建成区到2020年底全部消除黑臭水体。

加大重点污染物减排。狠抓工业污染源防治,强力控制和削减COD、氨氮和总磷排放量,兼顾其他特征污染物。加快取缔“10+1”小企业,专项整治“10+1”重点行业。重点行业“双有”、“双超”企业和涉氮、涉磷排放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实施清洁生产达标行动。加强集中治理工业园区综合整治,废水必须达到接收标准后送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实现园区总排口达标排放。加快完成9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及配套管网建设,到2018年,按规定完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联网。重点行业全面建设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中控系统。系统开展涉磷企业污染专项整治,从源头控制新增排放量。加强磷化工等涉磷企业废水排放监管,在水环境敏感区的重点涉磷企业排污口及上下游安装总磷水质在线监测设施。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突出控源截污和长效治理并举,强化小流域环境状况和治污成效评估考核。

专栏6 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

专项整治“10+1”重点行业。对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和磷化工等行业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的建设项目执行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等量或减量置换。

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德阳旌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广汉市小汉工业集中发展区、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什邡经济开发区、绵竹经济开发区、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成德工业园区、罗江经济开发区9个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

黑臭水体综合整治。落实水十条目标责任,实行黑臭水体限期治理。推进旌阳、广汉、什邡、中江地区的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实施。

污水处理设施设施及配套管网扩建。完成柳沙郾、广汉三星堆、绵竹市、什邡市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绵远河、中江猫儿嘴、罗江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完成石亭江和广汉雒南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加快实施企业工程减排,推进旌阳、什邡、广汉地区重点企业的设施改造升级。

农业源污染物减排重点任务。加快推进中江县、广汉市、旌阳区等地区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实施,落实中江县水库、河道禁止网箱养殖,加快90个建制乡镇(1000人以上)污水处理厂(站)建设,加强中江县乡镇污水处理能建设。

总磷专项治理。重点整治磷化工工业集聚区、涉磷工业集聚区。实施磷矿采选和磷化工企业生产工艺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推进含磷废水深度治理。推进龙蟒、宏达化工磷石膏堆场规范化改造整治工程。推广磷铵生产废水回用,促进磷石膏的综合加工利用,确保磷酸生产企业磷回收率达到96%以上。

积极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控。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和污染源周边区域环境状况。加强重点工业行业地下水环境监管,严格规范机井建设审批和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关闭工作,采取防控措施有效降低地下水污染风险。公布地下水污染地块清单,管控风险,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三)全力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持久战

夯实土壤污染防控基础。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加快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18年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的调查,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开展电子废物拆解、废旧塑料回收、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历史遗留尾矿库等土壤环境问题集中区域风险排查,建立风险源管控名录。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合理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和饲草。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强制调查评估制度。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污染地块修复与土地再开发利用协同一体的管理与政策体系。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志,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

有序推进污染土壤修复。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自2017年起,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开展污染耕地集中区域土壤治理与修复并于2018年底前制定实施治理与修复方案。推进绵竹、什邡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试点。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过程监管制度,严格修复方案审查,加强修复过程监督和检查,开展修复成效第三方评估。

(四)改善城镇环境质量

加快完善城镇污水处理系统。以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以及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为重点,实施截污收集、雨污分流等强化改造,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增加污水处理规模,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快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到2020年底分别达到95%85%。大力推进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到2020年,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控制初期雨水污染,加快建设和改造沿岸截流干管,控制渗漏和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

加大环境噪声治理。定期修订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优化城市布局,强化交通、区域噪声污染源头控制。从严控制噪声污染严重、群众投诉多的铁路、轨道交通、主要道路沿线区域,加强夜间入城大型机动车管理。加大对噪声污染严重、群众投诉多的铁路、轨道交通、主要道路沿线区域、文化娱乐场所和企事业单位噪声治理力度,强化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管控,推动建立房屋建筑工地、道路管线施工工地等重点噪声污染源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系统。严控夜间施工噪声污染,倡导文明施工。推进城镇人居声环境质量改善示范工程,及时处理群众投诉,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制定公共场所噪声控制规约。建设宁静社区、宁静城市。

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及电子废弃物。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行;完善收集储运系统,设市城市全面推广密闭化收运,实现干、湿分类收集转运。加快县城及重点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加快现有垃圾处理设施改造,有序推进城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工程建设,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加强垃圾渗滤液就地处理、甲烷综合利用、恶臭有效防治和焚烧飞灰安全处置,防止二次污染,到2020年,垃圾焚烧发电厂在线监管设施覆盖率达100%,填埋场在线监管设施覆盖率达60%。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制度,建立餐厨垃圾收运体系,继续推进城市餐厨垃圾及市政污泥联合处理工艺设施建设,建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妥善电子废弃物处置,防范废电池污染,统筹建立废铅蓄电池、废旧电子产品、废弃机动车等回收网络,开展废弃荧光灯管和含汞电池分类回收和处理。加强废旧电器产品收集、运输、储存、拆解和处理等过程的污染防治。

(五)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推进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小规模、组团式、生态化、微田园”的新村建设模式,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优先推进环境敏感区域、规模较大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设施建设,积极开展现有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无害化改造或封场,淘汰生活垃圾焚烧炉。加强农村临时垃圾堆放点、中转站和填埋场的污染处置和生态恢复。加强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到2020年,60%的村庄污水得到处理,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处置。

加强秸秆禁烧。完善市县乡村组五级秸秆禁烧责任体系。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及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引导农业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养畜,加快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到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作物秸秆养分还田率达到60%以上。强化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秸秆禁烧措施,不断提高禁烧监管水平。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科学划定禁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户)污染防治配套达标工程、沼液运输灌溉管道工程等。到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85%以上。积极推广畜禽清洁养殖、病死畜禽无害化和畜禽粪污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技术,大力推广农牧结合、种养循环综合利用型生态治理模式,开展标准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和改造示范。

推进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进行水产养殖,对水源保护地水域严禁投饲性网箱养鱼和施肥养鱼,加强湖库、河塘和滩涂等水产养殖监管,积极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模式,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减少污染排放量。

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面推广化学肥料农药减施增效工程,推广化肥替代减量技术及新型肥料产品、高效施肥新技术与新装备,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开展绿色防控示范基地和综合防控示范工程建设。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40%,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发展节水农业,加快农业高效节水体系建设,建设农村雨水收集和农田径流回收工程,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加大可降解地膜的示范推广,加快推广加厚地膜,提高地膜可回收水平,农田残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

五、强化生态保护,全面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一)维护生态系统健康

强化开发建设活动监管。发挥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事前预防作用,减少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空间挤占,合理避让生态环境敏感和脆弱区域。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严格生态准入门槛,加强开发矿山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恢复,清理整顿已有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对已有合法矿山依法引导退出。开展工矿废弃地修复和再利用。交通设施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态影响,强化建成后生态恢复和运营期管理。

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科学制定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规划,优化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强化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引导,加快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项目建设,制定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定区域限制和禁止发展产业目录,加强开发建设活动的生态监管。强化对区域生态功能稳定性和提供生态产品能力的评价和考核。

推进重点脆弱区生态修复。坚持自然修复和工程治理相结合,加快地震灾区生态修复和治理,深入推进天然林保护、震损和陡坡耕地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继续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加强汶川地震灾区绵竹、什邡山区等生态脆弱区植被恢复,加强封山育林、人工造林等先进技术结合,巩固灾后重建植被恢复成果。

加强城市生态建设。着力构建新型绿色城镇体系,推进城乡总体规划,保护城市规划区内山体、水系、湿地等生态空间。划定城市规划区生态红线和绿地绿线,实施严格管制。改变城市开放强度过大、硬化过多的现状,逐步恢复城市自然生态。大力开展海绵型生态绿地建设,构建生态绿地系统,建设宜居生态园林城市。

(二)推进江河湿地修复治理

完善湿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将生态功能突出的典型湿地纳入省重要湿地名录。实行湿地分类管理,规范保护利用行为,建立湿地生态修复机制。将城镇规划区内湿地纳入城镇蓝线或绿线保护范围。

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加强水生态保护和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强化天然湿地和水生生物保护,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开展退耕还湿、退养还滩、生态补水,增加湿地面积,建设湿地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和保护小区,持续提高管理能力,切实提高生物多样性。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加强东部丘陵和西部山地的坡耕地改造治理,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以小流域为单元,以坡耕地治理为重点,依托坡耕地治理、农业综合开发等工程,采取坡改梯、生态修复、坡面水系及保土耕作等措施,大力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生态修复增水。增强防洪和水资源调蓄能力。

(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以保护大熊猫野生种群和栖息地为核心,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和观测,基本摸清生物多样性优先区域本底状况。完善生物多样性观测体系,对重要生物类群和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及其栖息地开展常态化观测、监测、评价和预警。加强珍稀植物拯救性保护,抓好极小动植物群拯救与保护,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健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加强基因、物种、典型生态系统和景观多样性保护,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物种入侵。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布局,开展流域生态健康状况评估。到2020年,市域内95%的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物种及四川特有物种得到保护。

推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范围、功能分区、资源环境本底的调查及勘界立标,开展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备案审查。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水平和管护能力,开展自然保护区土地确权和用途管制,有步骤地对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的居民实施生态移民。到2020年,完成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评估,省级自然保护区达到规范化标准的比例分别达到50%

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试点。探索建立国家公园体制,配合制定出台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实施方案,以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为先导,保护与发展森林资源,全面增强自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四)持续开展生态示范建设

推进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持续开展具有德阳特色的生态示范县(市、区)、示范镇、示范村创建。积极推进生态工业园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绿色细胞”工程建设,并加强跟踪评估。

六、强化风险防控,着力保障环境安全

(一)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加强环境风险评估与源头防控。完善企业环境风险排查评估制度,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监管。改进危险废物鉴别体系。开展废水综合毒性评估、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试点,以此作为行业准入、产业布局与结构调整的基本依据。

开展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推进环境健康风险哨点监测工作网络建设,开展重点地区、流域、行业的环境健康风险识别和评估试点,逐步对造成环境健康风险的企业和污染物实施清单管理。

加强风险防控基础能力。构建完善的环境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风险管控。完善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数据库。加强石化等重点行业以及政府和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加强环境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强化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信息化建设,增强应急监测能力,推进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提升饮用水水源风险防控能力,推进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加强石化、磷化工等工业集聚区环境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

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管理。推进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二级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各部门应急协调机制,构建政府、社会、企业多元共建的综合救援应急体系,建立社会化应急救援机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以及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制度建设。

(二)推进工业全面达标排放

全面开展工业污染源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推进工业企业建立企业环境管理台账制度,开展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如实申报,主动公开。2018年底前,实施“阳光排污口工程”,工业企业完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编制年度排污状况报告。排污企业全面实行在线监测,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超标排放和异常报警机制,逐步实现工业污染源排放监测数据统一采集、公开发布,加强社会监督。

排查并公布未达标工业污染源名单。实施企业环境信用颜色评价和分类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制定本辖区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确定年度达标率并逐年提高。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定期抽查排放情况。对超标或超总量的排污企业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停业关闭。

实施重点行业企业达标排放限期改造。建立分行业污染治理最佳实用技术公开遴选与推广应用机制,推广重点行业最佳污染治理技术。制定实施重点行业限期整治方案,以钢铁、建材、石化、玻璃、造纸、印染、化工、磷肥、农副食品加工、酒类生产、农药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升级改造生产工艺和环保设施等方式,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三)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治

优化重金属企业布局。严格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严控涉重金属新增产能快速扩张,继续实施新、改扩建汞、镉、铬、砷、铅等重点重金属排放项目“等量置换”、“减量置换”。加快淘汰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依法关停达标无望企业。优化产业布局,搬迁或关闭环境敏感区和城市建成区的涉重金属企业,加快分散涉重金属企业集中入园。

强化重点行业污染防控。制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综合整治方案,强化涉重金属企业清洁生产。加强重金属工业园区和重点工矿企业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及周边环境中的重金属监测,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向社会公开涉重金属企业生产排放、环境管理等信息。规范企业堆场、渣场等。加强旌阳区、广汉市、绵竹市和什邡市的无机酸、磷肥等行业监管,实施生产厂区规范化改造,持续开展涉重金属环节清洁化工艺改造,完善区域重金属环境质量监控体系。

(四)强化危废和化学品风险防控

加强危险废物管控。开展危险废物普查,力争摸清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状况,建设“能定位、能查询、能跟踪、能预警、能考核”的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以石化和化工行业为重点,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利用处置违法犯罪活动,加强进口石化和化工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继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以含铬、铅、汞、镉、砷等重金属废物和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高毒持久性废物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明确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二次污染控制要求及综合利用过程环境保护要求,促进危险废物安全利用。

提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实施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优化调整处置设施布局,加快重点区域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和处置设施的建设和提标改造,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整顿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建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加快淘汰工艺落后、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设施。

推进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扩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服务范围,建立区域医疗废物协同与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农村、乡镇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实施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扩能、提标改造。建立医疗废物特许经营退出机制,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政策。

加强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优化调整高风险化学品企业布局,逐步退出环境敏感区。严格行业准入,强化新化学物质管理。逐步开展现有化学品危害初步筛查和风险评估。严格限制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加快削减淘汰《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管制的化学品。

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物质污染。于2017年底前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物质生产使用情况调查,重点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激素类化学物质风险监控评估。

(五)强化辐射安全管理

强化辐射安全监管。规范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严格辐射工作场所安全监督检查,规范野外(室外)使用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监督管理措施,强化从业人员资质与个人剂量管理。严格操作规程管理和隐患管控,提高核技术利用本质安全水平。规范移动使用放射源与射线装置活动的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措施,逐步实现对使用II类以上高风险放射源实施在线监控。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大重点污染源及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力度,构建辐射环境监测预警现代化体系。

推进放射性污染防治。加强放射性废物、废旧(退役)放射源收贮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管,废旧(退役)放射源做到100%安全收贮。强化废旧金属回收熔炼生产单位的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和放射性水平监测。强化伴生放射性矿冶辐射安全防护和放射性污染防治,规范职业照射剂量管理措施。加强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安全运行管理。

加强电磁环境管理。规范伴有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严格电磁设施(设备)应用单位电磁辐射水平监测及报告制度。妥善处理电磁辐射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电磁辐射知识科学普及。

七、深化制度改革,推动多元共治

(一)完善环境法规与制度

建立健全地方法规体系。推进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加快环境污染治理、土壤保护等立法。加快清理现行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中与推进绿色发展不相适应的内容,有序推进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改废”。

推进环境司法。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制度衔接,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积极推进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逐步健全专门审判机制。

完善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健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体系,鼓励将有效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纳入减排核算。推动自助减排管理,大力推行区域性、行业性总量控制,鼓励各地实施特征性污染物总量控制。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调度、通报、预警机制,加强对环境质量较差或退化地区的主要污染物总量管理。

(二)健全环保市场机制

探索环境产权制度。推进排污权交易制度,逐步按所建立排污权交易机制。在我市总量指标有偿使用制度基础上,在重点流域和大气污染重点区域,完善跨行政区排污权交易政策。

推进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按照省统一部署,深化输配电价改革,逐步放开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贯彻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排污收费制度,推进差别化排污收费。推进建立乡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完善污水、垃圾和危险废弃物处理收费政策。

建设绿色金融体系。贯彻实施省级绿色金融方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发放力度。开展法人银行金融机构绿色信贷自评估工作。鼓励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支持建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完善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健全对节能低碳、生态环保项目的担保机制,加大分先补偿力度。深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提高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水平。

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省生态补偿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合理规范现有生态保护补偿渠道,细化各县(市、区)责任,健全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德阳市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

完善生态保护修复资金使用机制。出台整合财政资金推进山水林田生态修复方案,健全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探索创新生态保护资金使用,引导群众参与生态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和后续管护。

(三)强化党政环保责任

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地方党委和政府对生态环境负总责,实施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切实改善和维护辖区环境质量。对保护环境力度不够、环境质量恶化、未完成环境保护目标的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绩效考评制度。全面落实《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办法》,取消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和生态脆弱的贫困县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及增速的考核,增加绿色发展相关指标的考核。

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实物量核算账户,建立生态价值评估制度,开展生态资产清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试点,实施环境动态评估,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情况,依法界定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责任,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机制。研究制定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工作方案,定期编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报告,对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实施预警提醒和强制性措施。

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严格执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以自然资源资产、环境责任离任审计结果和生态环境损害情况为依据,细化完善对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有关领导人员、部门负责人的追责情形和认定程序。对领导干部离任后出现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并认定其需要承担责任的,实行终身追责。

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推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落实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2020年完成对各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环保督察。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地方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察。对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环境保护督察。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规范有序发放排污许可证,实施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必须按期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2017年完成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2020年基本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

激励和约束企业自动落实环保责任。实施能效和环保“领跑者”制度,采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给予荣誉奖励等措施,激励企业实现更高的环保目标。根据企业环境信用状况在行政许可、评先创优、金融支持等工作予以支持或限制。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推行企业环保“红黑名单”制度,将企业环境保护信息推送至省级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对环保守法企业给予激励支持,对不良企业予以惩戒,探索建立环境保护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切实加强生产者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贯彻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规制度,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依法严惩重罚;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以损害程度等因素依法确定赔偿额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选择部分地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

(五)实施环保全民行动

加强环境文化宣传。增加公益性环境文化事业投入,充分发挥图书馆、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和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传播环境文化的作用,加大环境文化宣传力度,培育普及生态环境文化,树立绿色新风,增强全民环保意识、低碳意识、节约意识,营造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引导绿色消费。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广泛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等绿色生活行动。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倡导绿色生活。在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家庭全方位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完善信息公开。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统一发布机制。全面推进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信息、排污单位信息、监管部门生态环境信息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公开,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共享开放。完善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加强环保官方微博微信建设,健全反馈机制。完善环境保护新闻发言人制度。

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鼓励公众对政府环保工作、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在建设项目立项、实施、后评价等环节,建立沟通协商平台,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引导新闻媒体,开设环保窗口阵地,加强舆论监督。加强社会组织环保志愿者的能力培训和交流平台建设。充分利用“12369”环保热线和网络举报平台,鼓励公众对污染行为进行举报,加强社会监督。

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强化环境诉讼权的司法保障,细化公益诉讼的法律程序,加强对环境公益诉讼的技术支持,引导公众和环保团体有序参与、有序保护和有序维权。

八、建设智慧环保,提升治理能力

(一)构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声、辐射、自然生态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统一规范、数据互补、资源共享、科学高效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推进天地一体化生态监测体系建设,统筹建设自然保护区、重点区域典型自然生态系统以及城市、农村生态系统等生态监测体系。开展市县两级行政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湖泊湿地、重要农产品产区等生态状况及变化趋势的监测、调查和评估。

专栏生态监测网络建设任务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实现县级政府所在城(镇)全覆盖,并向自然保护区、农村地区延伸;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断面)实现重点流域全覆盖,满足评价和考核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满足环境管理要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点位(断面)实现县级政府所在城(镇)全覆盖,并逐渐延伸到80%以上的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实现所有县(市、区)和用地类型全覆盖,在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重点工矿企业及周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场及周边等设置土壤环境风险监测点位;建设电磁、电离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网络。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重点项目。推进市本级监测站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市区新增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建设、人民渠水质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项目建设等。

完善预警预报能力。建立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体系,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平台建设,开展大气环境质量预报,提高污染预警水平。开展重要水体、水源地水质预警预报工作,推进重要湖泊、地下水等水质监测预警研究。开展土壤中持久性、生物富集性污染物和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污染物监测试点,启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强化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提高辐射自动监测预警能力,加强重点放射性污染源的安全预警监测、应急响应和重点辐射工作场所的监督监测。

加强环境监测机构建设。以环境监测机构垂直管理改革为契机,推进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结合区域布局和工作需求,优化整合提升县(市、区)的环境监测机构能力。推动辐射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及资质管理。加强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管。

(二)构建高效的环境监察执法体系

严格环境执法监督。建立督政与督企并重的环境监察体系,推进环境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权责统一的环境执法体制,完善环境执法监督机制,有序整合执法监督力量,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依法赋予环境执法机构实施现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条件和手段,明确执法机构、执法人员责任以及尽职免责事项。全面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根据属地规模大小、经济发展状况、环保工作任务量及人员编制等情况,合理配置基层环境监管力量。积极创新基层环境监管机构设置形式,推动环境监管服务向农村延伸,在工业集聚区及重要乡镇(街道)配备环境监管人员,鼓励条件较好的村、社区设立环境保护监督员。探索建立按流域(区域)设置环境监管与行政执法机构试点。强化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制度。

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现代化。以环境监察执法机构垂直管理为契机,统一执法标识,统一环境执法人员着装,全面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机构的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县级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加强环境监管人员选拔、培训、考核,完善执法人员移动执法终端,加强现场执法取证能力,保障执法用车,建设后台移动执法业务管理支撑系统,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实现与省市移动执法系统的对接和互联互通。推广无人机等智能监控技术手段在生态破坏和执法取证等领域的运用,提升环境监督执法效能。

完善污染源监测体系。加强污染源执法监测,健全涵盖固定源、面源和移动源污染源监测体系。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自动监测预警机制,提高污染物超标排放、自行监测设备运行等信息获取能力和报警功能,实现对排污单位智能化监控。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日常运行管理和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推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在环境执法中的应用。

(三)加强环境信息集成

开展生态环境信息大数据中心建设。整合各部门资源,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努力构建生态环境信息传输网络与数据平台,实现数据多部门互供互享。开展生态环境和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整合数据资源渠道,扩展环境数据来源,建设与全省统一联网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排放、环境执法、环评管理、自然生态、核与辐射等各类环境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增强网络安全防御能力。

开展“互联网+”环保行动。依托省政府电子政务公共云服务平台,建设环境信息网络综合服务平台,推进环保网站集约化建设,面向社会提供环境咨询和一站式办事服务。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建设市县两级环境信息资源数据开放门户,面向公众和社会组织开放和共享数据平台。加强环境业务在移动应用的延伸,构建“互联网+”环保移动办公及微信接入平台。

(四)提升环境管理能力

加强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环保系统行政管理、监察执法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选拔、培训、考核等机制,培养环保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壮大环境规划队伍,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为环保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加强环境宣教。加强环境教育基地和公益性场馆建设,推进环境科普宣传工作群众化、经常化。充分运用环境公益广告、微电影、微视频、环境文化艺术产品等新手段、新媒介,开展柔性宣传。组织好环境日、地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生态文明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倡导生态环保、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社会新风尚。实施覆盖全社会的生态文明终身教育,到2020年,行政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比例达到100%,中小学生、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接受生态文明教育比例达到100%

加强环境统计分析。加强资源环境统计监测核算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统计规范化水平,扩大环境统计范围,全面提升环境统计数据质量。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等,完善生态环境基础信息库。整合环境资源管理信息,强化统计分析,加强污染源普查等调查成果的应用。

强化环保科技支撑。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引导企业与科研机构加强合作,开展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研发绿色循环、高效节约、清洁生产、超低排放的生产技术和工艺。推动环保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不断提升环境科技支撑能力。探索资源环境承载力核算、统计和监控预警技术研究,推进环境损害赔偿鉴定、环境健康调查监测评估技术体系建设。开展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控和生态保护基础性研究。

九、强化组织实施,严格评估考核

(一)明确任务分工

明确地方目标责任。各级政府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按照与上级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将规划实施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把规划目标、约束性指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公布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

加强部门协同配合。职能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协同配合,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大气、水、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建立协作机制,各司其责,共同推进规划实施。

(二)加大环保投入

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把环境保护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不断加大环境保护投入,重点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分类分级建立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推进重点区域(流域)、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项目治理,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创新支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支持。建立环境保护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支持。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的要求,整合生态保护修复相关资金。

多渠道筹措资金。培育壮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鼓励各类投资进入环境保护市场。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引导各类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社会捐赠资金和国际援助资金增加生态环保投入。健全社会资本投入回报补贴机制与风险补偿机制,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环境保护基金。深化环保服务试点工作,积极推进环境治理依效付费机制和环境绩效合同服务。

(三)积极交流合作

深化区域环境保护协作。创新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加强成都平原城市群跨界流域污染防控、环境应急预警、信息通报联动,推进跨区域环保科技合作和资源共享,联合开展流域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大气复合污染防治,深化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协调处置,推进环境监察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建立交流对话平台和信息平台,积极履行国际公约,促进“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探索与国外发达城市建立环境保护合作关系。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强国际合作,掌握共性关键技术。积极引进先进的环境保护理念、管理模式、技术和资金,促进外资投向环保产业。

(四)强化社会监督

加强规划实施评估考核。定期调度环境质量改善、重点污染物排放、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开。开展规划年度调度,2018年和2020年底,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省政府报告,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地方党委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加强规划宣传,完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发挥人大、政协和社会对环境保护的监督作用,对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规划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附件:“十三五”环境保护重大工程项目表

 


附件

“十三五”环境保护重大工程项目表

项目类别

项目

所在地

项目名称

工程建设内容

投资额度

(万元)

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23)

德阳市

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项目

淘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锅炉

1004

德阳市

餐饮场所油烟污染治理

对城区餐饮场所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59

市本级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等离子切割线烟气治理项目

通过控制厂区内等离子切割烟气,使厂界排放达标,并较少因粉尘引起的爆炸风险

40

旌阳区

德阳润宝印染有限责任公司定型机烟气净化技改项目

安装烟气净化装置对挥发性有机物集中收集处理后外排

50

旌阳区

四川同晟氨基酸有限公司废气治理项目

安装冷凝器、蒸馏塔等对生产废气进行收集、治理。

80

经开区

海普制盖有机废气处理项目

建设有机废气过滤器一套。

12

广汉市

广汉市玻璃制瓶有限公司马蹄窑炉烟气脱硝治理工程

65m243m2窑炉蓄热室改造和SNCR脱硝设施建设

611

广汉市

广汉市和平玻璃厂烟气脱硝工程新建

烟气脱硝(SNCR工艺)

791

广汉市

广汉市燃煤锅炉淘汰项目

淘汰一批高污染燃料锅炉

292

广汉市

四川华侨凤凰纸业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脱硝综合治理工程

锅炉粉尘治理、烟气脱硝

1100

广汉市

广汉金达隧道机械有限公司VOCS治理项目

新建一套伸缩移动式光触媒喷漆房。

50

广汉市

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VOCS治理项目

建设3套低温等离子整体移动式喷漆房和3套干式整体移动式喷漆房。

342

广汉市

广汉市奥伦居门业有限公司VOCS治理项目

新建4套设计风量10000立方米/小时的低温等离子漆雾吸附处理设施。

80

广汉市

广汉市罗意家私厂VOCS治理项目

新建等离子漆雾吸附处理设施。

78

广汉市

四川精艺达家具有限公司VOCS治理项目

新建固定式和移动式等离子+UV光解漆雾吸附处理设施。

50

广汉市

广汉蜀彩化工有限公司

对油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处理。

39

什邡市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洛水基地)

100kt/a颗粒磷铵生产线聚用湿式静电除尘尘(雾),工艺对尾气进行深度净化处理,大幅削减颗粒物排放,解决烟气冒大烟景观污染严重问题

649

什邡市

什邡市科源化工有限公司

对一条20万吨/年复合(混肥铵线采用玻璃钢等离子除霾技术树脂进行深度净化处理)

700

什邡市

什邡锐城化工有限公司

20/年复合肥生产线采用玻璃钢等离子除霾技术对尾气进行深度净化处理,大幅削减颗粒物排放

905

什邡市

什邡昊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高品质黄背木耳繁育中心天然气锅炉灭菌生产线

天然气锅炉灭菌生产线一条。逐步取缔农户自制菌包,减少生产过程中用煤炭产生的二氧化硫等污染物。

3000

什邡市

什邡市金诺金属有限公司硫酸尾气高效处理设施

新建一塔四级复喷高效尾气处理设施,新建复喷塔一个,液碱储罐一个,循环泵4台,循环槽一个,及设施相配套的管道和控制设施、设备

550

什邡市

什邡市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项目

淘汰一批高污染燃料锅炉

224

中江县

中江县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项目

淘汰一批高污染燃料锅炉

37.6

 

 

 

 

 

 

 

 

 

 

 

 

 

 

 

水污染防治项目(47个)

市本级

柳沙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1B标提高至地表水准IV类标准

15291

市本级

绵远河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工程

日处理能力由5万吨提高至10万吨,执行地表水准IV类标准

17625

旌阳区

麻柳堰流域生活污水处理配套设施项目

1、日处理200吨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设施,2、配套10公里污水收集管网。

800

旌阳区

东湖乡高槐村生活污水处理配套设施项目

1、日处理200吨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设施,2、配套1.7公里污水收集管网。

320

旌阳区

德新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1、日处理2000吨污水处理厂;210公里配套管网建设

2900

旌阳区

德阳市中才纸品有限公司关闭造纸生产线项目

关闭造纸生产线2条,拆除污染治理设施1套(日处理2000M3

——

旌阳区

德阳市大吉化工纸业有限公司关闭造纸生产线项目

关闭年生产10000吨造纸生产线,拆除污染治理设施1套(日处理3000M3

——

旌阳区

德阳市东方宝塔造纸厂关闭造纸生产线项目

关闭造纸生产线2条,拆除污染治理设施1套(日处理500M3

——

旌阳区

德阳市祥松皮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淘汰蓝湿皮挤水削匀加脂染色生产线

淘汰蓝湿皮挤水削匀加脂染色生产线,淘汰年产13万张牛皮生产线

227.2

旌阳区

德阳市泰山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升级改造项目

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121.6

旌阳区

旌阳区养殖户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

对孝感镇47家养殖户新建沼气池、干粪堆场、雨污分流沟等

1104.6

旌阳区

德阳市旌阳区2016年度绵远河断面水质达标项目

1.胜利堰、沁河路排洪沟、四十支渠、金马堰、东岳庙、余家堰、扬城渠、厂西排洪沟等黑臭水体整治,包括清淤、打捞漂浮物、岸边整治等。2.东湖乡69家、和新镇9家、双东镇2家养殖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3.东湖乡7家农家乐污染整治项目。4.黄许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简易人工湿地工程。

1363.1

经开区

柳沙社区、旌东街道办养殖场拆迁

绵远河八角段养牛、养羊场及一环路边养猪场进行拆迁

460

经开区

绵远河、齐家堰污水治理改造工程

绵远河污水处理厂出水口新建人工湿地、绵远河柳沙堰污水处理厂下游河道新建简易人工湿地等工程

84

什邡市

洛水镇、湔氐镇和禾丰镇污水处理厂

洛水镇、湔氐镇、禾丰镇各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

3313

什邡市

什邡市双盛、禾丰化工工业集中发展区企业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什邡市双盛、禾丰化工工业集中发展区中的20家企业生活污水治理。

494.2

什邡市

什邡市陈氏纸制品加工厂废水污染治理及减排工程

废水处理规模3000m3/d,建设设施包括混凝反应池、沉淀池、二级厌氧池以及提升泵、斜筛、污泥泵、加药设施等。

299.55

什邡市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示磷石膏堆场综合整治二期工程

堆场排洪沟、堤防、原河道的改造、渣场拦渣坝、渗滤液收集系统完善等磷石膏堆场综合整治二期工程

536.4

什邡市

什邡市仁亮纸制品厂废水污染治理及减排工程

废水初级处理规模15000m3/d,后续生化及深度处理规模2500 m3/d,建设设施包括集水池、预水解酸化池、曝气池、二沉池、氧化絮凝池、加药间等建构筑物,以及格栅机、提升泵、厌氧反应器、刮泥机、搅拌机、污泥泵、压滤机等设备。废水排放改道建设设施包括钢管、水塔、HDPE管道、加压泵。

681.24

什邡市

石亭江上游(钟鼎寺片区)农家乐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对石亭江上游(钟鼎寺片区)的农家乐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257.71

什邡市

什邡市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筏子河和白鱼河等黑臭水体进行综合整治

3300.26

绵竹市

绵竹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扩建绵竹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2.5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

3900

绵竹市

孝德镇污水处理厂

新建1200/日污水处理厂

1064

绵竹市

富新镇污水处理厂

新建1200/日污水处理厂

1000

绵竹市

新市镇2425 支渠黑臭河水体治理

1、新建24 支渠规模为5500m3/d的应急污水处理设施一座;2、新建25 支渠规模为300m3/d应急污水处理设施一座;3、龙蟒集团生产废水收集系统改造;4、汉兴宏萍化工磷石膏运渣道路改造工程;5、三佳饲料生产废水收集系统改造。

1050

广汉市

三星堆污水处理厂

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量100000/

16013

广汉市

小汉镇(新华场)污水处理站厂内工程

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量400/

199.3

广汉市

南兴镇(三星场)污水处理站厂内工程

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量400/

191.7

广汉市

向阳镇(广兴场)污水处理站厂内工程

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量400/

192.4

广汉市

南兴、西外5000/日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量5000/日,配套管网33.482公里

6458

广汉市

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项目

综合整治野羊堰、黑龙堰、姚景堰、粟米支渠、潮龙沟、凉水工业集中区排水沟、小汉场镇内涝河和杨柳分干渠3号支渠共8条黑臭小河沟。

2501

广汉市

广汉市三水纸业有限公司

关闭8801吨瓦楞纸生产线

——

广汉市

四川省广汉市贝多纸制品厂

关闭11000吨草纸生产线

——

广汉市

广汉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对广汉市鸿福肉牛养殖专合社、广汉市李年森肉牛养殖场、广汉市赖红英肉牛养殖场的2300头肉牛的养殖废水和废水进行综合治理

300

广汉市

四川依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改造工程

新建一套1200/天的废水处理设施替代现有污水处理设施

500

广汉市

四川宏华源森织造印染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废水治理改造工程

改造现有1500/天生产废水治理工程,替代现有老化陈旧的污水设施

200

广汉市

广汉市三水镇友谊村龙井堰治理工程

龙井堰黑臭水体的综合整治:包括新建500立方米/天生活污水处理站和配套1097米管网建设;以及沟渠清渣清淤工程等

268.4

罗江县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综合整治工程

河道清淤,在蓄水坝至秀水河的河道两侧设置隔离网,设置安全监控和水质在线监控系统,新建河道两侧居民点附近设置垃圾收集池等。

2100

罗江县

罗江县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

新建新盛镇、御营镇、蟠龙镇、鄢家镇、慧觉镇、白马关镇、略坪镇7个污水处理站,建设雨、污水管网共计64923米。

14200

罗江县

罗江县略坪镇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

略坪场镇内城河黑臭水体治理,场镇污水处理设施技改

1605.63

中江县

中江县水库、河道禁止网箱养殖

全面取缔全县5485只网箱养殖

2632

中江县

中江县石泉水库工程

新建中型水库一座及灌区渠系

62686

中江县

中江县兴隆镇等集污干管建设工程一标段

建设仓山镇污水处理厂的配套污水管网5647米,提升泵一座

780

中江县

中江县兴隆镇集污干管建设工程(二标段)

新建集污干管30512米及配套设施

12380

中江县

中江仓山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种猪场废水环保处理工程

中江太平乡、元兴乡、万福镇种猪场建设废水环保处理工程

873

中江县

中江县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

500个养殖场采用“智能养殖废水处理系统”进行污染综合整治

1250

中江县

中江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加强中江县49个乡镇污水处理能力建设

48326

土壤污染防治项目

3个)

绵竹市

绵竹市板桥镇耕地土壤综合治理项目

土壤综合治理分为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两部门:主体工程为土壤修复工程;配套工程包括灌溉沟渠建设工程、施工便道硬化工程。同时,辅以土壤调查监测和数据库的完善和更新

7904

绵竹市

龙蟒集团磷石膏堆场规范化改造整治工程

磷石膏堆场完善拦渣坝、收集沟、收集池和污水回收设施,局部边坡采取封场处理,绿化处理

2000

什邡市

宏达化工股份公司磷石膏堆场规范化改造整治工程

沿洗脚河侧磷石膏堆场完善拦渣坝、收集沟、收集池和污水回收设施,局部边坡采取封场处理;沿石亭江侧磷石膏堆场采取边坡封场处理;补充部分防渗层等

780

环境能力建设项目

8个)

市本级

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

购置环境监察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

130

市本级

环境应急机构标准化建设

购置环境应急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

135

市本级

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

加强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

160

市本级

环境监测站新增德阳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

新增德阳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

270

市本级

人民渠水质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项目

人民渠水质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

260

市本级

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

购置环境监测专用设备

200

市本级

环境监测标准化达标仪器购置

购置环境监测专用设备

80

市本级

环境监测专用设备购置

购置环境监测专用设备

50.6

总投资合计

 

 

 

252562.49


责任编辑:李应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