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国家医保局将我市确定为全国首批32个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建设城市之一,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工作的通知》(医保办〔2019〕17号)相关要求,为创新我市医保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切实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建设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德阳市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全市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建设方案和重大事项,指导、督促全市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建设各项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何 礼 市长
副组长:何 苹 副市长
成 员:毛文华 市委副秘书长、市扶贫局局长
刘泽球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局长
胡睿杨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锐 市发改委主任
王军晖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述明 市民政局局长
冯 军 市财政局局长
蔡绣鸿 市人社局局长
王 宁 市卫健委主任
杨方清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谭德明 市医保局局长
高 宇 市税务局局长
刘晓菊 市残联理事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市医保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谭德明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在为期2年的示范点建设工作结束后自动撤销。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