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加快推进政务大数据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1-2020-000237
公文种类:通知
发布机构:中国·德阳
成文日期: 2019-12-27
发布日期: 2019-12-30
文       号:德办函〔2019〕46号
相关附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德阳市加快推进政务大数据整合共享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八届六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227日    

   

德阳市加快推进政务大数据整合共享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省加强政务大数据建设管理的部署和要求,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快互联网基础设施、政务云和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库的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大数据资源的整合利用,初步建成德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一期),形成了国家、省、市三级共享交换体系,基本具备支撑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的能力,但在平台运行过程中,依然存在信息系统建设统筹力度不够、开发标准不统一、数据接口封闭形成数据孤岛、数据跨行业(部门)共享程度低、部分系统平台生命周期短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和《国务院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第二批)》(WB20190788-1号)工作任务,加快推进我市政务大数据整合共享,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对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政府治理和政务服务的改革需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做好政务大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建设,促进业务应用系统对政务大数据的交换、共享和使用,实现全市政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共享交换,为实现“最多跑一次”乃至“一次都不跑”提供强力支撑,更好地服务德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实现数据向政务云集中。依托政务云归集政府部门数据,并推动党委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的数据归集,实现全市公共数据完整归集。

——实现政务数据整合利用。加快建设八大政务信息资源基础库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全面开展部门数据质量管理,建立完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机制,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公共信用信息应用、城市综合管理等典型应用场景提供强有力的大数据支撑。

——实现公共数据按需共享。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功能,保障国家、省、市三级共享通道畅通,开展应用场景授权,优化共享审核流程,实现全市公共数据按需共享,有序推进公共数据开放。

——实现公共服务入口统一。构建3+N”(移动客户端、自助服务端、网厅服务端+N种业务应用)智慧政务服务体系,集成各个部门政务和公共服务应用系统,打造群众办事统一公共服务入口,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

——实现“建、管、用”高效统筹。构建政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使用统筹机制,避免盲目建设、无序建设、重复建设,减少信息孤岛、数据烟囱,全面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管理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规范项目审批,加强建管统筹。加强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使用的统筹,规范项目建设的审批和监管,逐步构建“建营一体、管用分离”的工作机制,提高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效率。各地各部门在开展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应同步规划有关公共数据的归集、整合、利用,并按照规定编入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市级各部门应按照《德阳市新型智慧城市和大数据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拟建设项目申报,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在牵头组织项目建设可行性论证和审核中,应把公共数据的归集、整合、利用作为项目初审依据,初审意见作为审批立项、财政批复预算的条件。

(二)加强系统清理,推进数据整合。市政务和大数据局负责牵头制订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规范,组织开展各部门现有信息系统的清理和整合,关停“僵尸”系统,推进一批跨层级“大系统”和跨部门“大平台”建设,将分散、独立、交叉的部门信息系统整合为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大系统,通过系统整合带动数据整合,实现业务数据优化重构。

(三)加强基础库建设,强化数据共享。市政务和大数据、发改、市场监管、公安、民政、卫健、人社、自然资源、住建、档案等部门要按照“标准化、开放性、完备性、有效性、安全性、扩展性”的建设原则,依托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推进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基础信息库、时空地理信息库、社会信用基础信息库、电子证照基础信息库、房产交易基础信息库、社会保障基础信息库、数字档案基础信息库为主要内容的八大政务信息资源基础库建设。市政务和大数据局负责加强基础库的统一管理,建立基础数据更新联动运维机制,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开展基础数据融合应用工作,深入推进基础库在政务服务、经济管理、社会民生等领域的应用。市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基础数据资源,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争取数据回流,做好共享支撑。市级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梳理本部门所涉及的业务数据,及时提供、适时维护和动态管理,确保所提供的共享数据与本部门所形成的信息资源一致;对需要省级层面数据回流的,要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市政务和大数据局要以需求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的梳理为基础,组织梳理应用场景,审核确定应用场景清单,开展应用场景授权,以应用场景授权为基础推动数据的自动共享、主动共享,完善安全管理、评估考核和效能监督机制,推动部门根据职能和应用场景实现充分的数据共享。

(五)积极用好平台,促进数据应用。市政务和大数据局负责牵头做好我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及后期应用开发,提供数据采集、归集、整合、共享、开放、应用等全过程管理功能。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一期项目已接入平台的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等10个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务数据资源,其他市级有关部门要配合本部门业务系统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工作,实现全市政务数据资源统筹管理,促进各业务应用系统对政务数据资源的共享、交换和应用。

(六)打通数据壁垒,实现互联互通。市级各部门要坚持“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建立数据共享的审核授权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应及时完成资源申请使用的授权审核,如不予授权应说明理由。要进一步加强促进数据资源共享交换、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满足各部门之间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所需数据资源共享交换需求,消除“信息孤岛”、打通“数据壁垒”。市政务和大数据局要按照“一数一源,授权使用,分层管理,分级应用”的原则,对现有资源进行整合,依托市政务云汇集各部门数据。

(七)推动数据上云,夯实基础支持。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信息系统上云工作,非涉密系统要依托市政务云进行建设和部署。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牵头做好市政务云软硬件资源统筹利用,提高基础资源利用率,减少重复建设和浪费,有效支撑各地各部门业务开展;同时,加快推进政务云后续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云管理和运营机制,为政务大数据建设提供安全、稳定、高效的物理支撑环境。

(八)打造统一入口,提升便民服务。市政务和大数据局负责牵头开发建设市民办事统一服务入口,市级有关部门配合实施本部门业务系统改造,着力聚焦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通过网厅端、自助端、移动端为市民提供统一的办事服务门户,使用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现德阳政务“一网通办”,围绕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和全窗口无差别受理,构建“前台一窗(号、网)受理、后台系统流转、快递代办送件”服务模式,提升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切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同时,基于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打造“政务服务超市”,实现群众办事“就近即办、全市通办、异地可办、全天能办、一窗快办、三端并办、快递代办、特需特办”。

(九)聚焦重点应用,加快融合发展。市政务和大数据局负责牵头,市级部门积极配合,推动政务大数据与社会治理、实体经济、民生服务、乡村振兴等深度融合,深入实施数字经济、数字治理、数字民生、数字设施、数字安全五大攻坚战,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提升数字设施保障、安全保障能力,营造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的有利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务大数据整合工作对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意义。凡可提供给其他部门共享的数据应无条件提供,凡列入不予共享类的数据,必须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作为依据。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明确专人负责,主动研究、大力推进政务大数据整合工作,保障所提供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可用性。

  (二)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市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政务大数据建设管理工作的统筹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业务部门(科室)具体办理、相关部门(科室)积极参与的大数据整合工作机制,做好各自领域的公共数据采集、归集、整合、共享、开放、应用。

  (三)明确职责。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具体承担全市公共数据归集、整合、共享、开放、应用管理工作。市经信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大数据整合工作资金安排,保障数据质量管理、数据安全、数据应用和政务云服务长效运营工作经费,加强大数据整合项目政府采购和预算绩效管理。市委网信办负责指导建立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推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护,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大数据整合相关工作。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政务大数据整合共享工作方案,明确政务大数据整合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政务大数据整合工作,并接受全市政务大数据的集中统一管理。 

责任编辑:王成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