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阳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生态智谷服务中心、物流港服务中心,市级有关部门:
《德阳市中心城区2019年城市补短板项目推进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八届五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2日
德阳市中心城区2019年城市补短板项目推进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中心城区2019年城市补短板项目建设工作,扎实推进缓堵保畅、绿地公园、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建设,加快补齐城市短板,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市民居住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八届七次、八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生态立市,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补足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城市综合治理能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德阳市中心城区计划实施城市补短板项目98个,估算总投资140.48亿元(最终以项目可研批复为准)。其中,计划竣工项目16个,估算总投资3.8亿元;计划开工建设项目31个,估算总投资25.53亿元;计划力争开工项目34个,估算总投资98.06亿元;计划开展前期项目17个,估算总投资13.09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旌北新区建设
1.完成牡丹江路(泰山路两侧)、秀山街(牡丹江路—漓江路)、苗山街(青衣江路北侧)3个项目建设。
牵头市级领导:徐光勇
牵头县级负责人:谢坤、周光述
责任单位:旌阳区政府、市住建局
2.开工建设青衣江路水闸、滨河景观(绵远河生态整治工程青衣江路大桥至钱塘江路大桥段)、太行山路(钱塘江路—信江路)、钱塘江路(太行山路—泰山路)4个项目。
(1)青衣江路水闸
牵头市级领导:徐光勇
牵头县级负责人:李隆方、马万伦
责任单位:市建投集团、市水利局
滨河景观(绵远河生态整治工程青衣江路大桥至钱塘江路大桥段)、太行山路(钱塘江路—信江路)、钱塘江路(太行山路—泰山路)
牵头市级领导:徐光勇
牵头县级负责人:谢坤
责任单位:旌阳区政府
3.完成城北翡翠生活纽带、旌北新城景观中轴、信江路(黄山路—泰山路)、赣江路(太行山路—泰山路)、太行山路(澜沧江路—钱塘江路)5个项目前期工作。
(1)城北翡翠生活纽带
牵头市级领导:徐光勇
牵头县级负责人:谢坤、马万伦、李隆方
责任单位:旌阳区政府、市水利局、市建投集团
(2)旌北新城景观中轴、信江路(黄山路—泰山路)、赣江路(太行山路—泰山路)、太行山路(澜沧江路—钱塘江路)
牵头市级领导:徐光勇
牵头县级负责人:谢坤
责任单位:旌阳区政府
(二)城市道路建设
1.开工建设银山路(青衣江路—钱塘江路)、紫金山路(加油站地块—澜沧江路)、翠竹街(紫金山路—银山路)、黄海路(一环路—天鹤路)、青海路(一环路—天鹤路)、渭河路东延线(东一环—成外校区)、凤翥路(一期)、“四路一渠”、贺兰山路(涟江路—孝黄路)、东江路(贺兰山路—银山路)、松江路(贺兰山路—银山路)11个项目。
(1)银山路(青衣江路—钱塘江路)、紫金山路(加油站地块—澜沧江路)、翠竹街(紫金山路—银山路)、黄海路(一环路—天鹤路)、青海路(一环路—天鹤路)
牵头市级领导:徐光勇
牵头县级负责人:谢坤
责任单位:旌阳区政府
(2)渭河路东延线(东一环—成外校区)、凤翥路(一期)
牵头市级领导:徐光勇
牵头县级负责人:王居中
责任单位:生态智谷服务中心
(3)“四路一渠”、贺兰山路(涟江路—孝黄路)、东江路(贺兰山路—银山路)、松江路(贺兰山路—银山路)
牵头市级领导:廖凯
牵头县级负责人:耿垣合
责任单位:物流港服务中心
2.力争开工建设长白山路(青衣江路—钱塘江路)、千岛湖路(峨眉山路—林山路)、天山南路(千岛湖路—金沙江路)、南山路(金沙江路—镜泊湖路,鄱阳湖路—富春江路)、利山路(洪湖路—鄱阳湖路,镜泊湖路—富春江路)、洪湖路(天山南路—林山路)、泸沽湖路(泰山路—岷山路)、岷山路(扬子江路南侧400米)、扬子江路(岷山路—高山路)、青衣江东路延长线(东一环—龙泉山旅游公路)、涟江路下穿宝成铁路、涟江路(天府大道北延线—银山路)、滨江路(涟江路—已修段)13个项目。
(1)长白山路(青衣江路—钱塘江路)
牵头市级领导:徐光勇
牵头县级负责人:谢坤
责任单位:旌阳区政府
(2)千岛湖路(峨眉山路—林山路)、天山南路(千岛湖路—金沙江路)、南山路(金沙江路—镜泊湖路,鄱阳湖路—富春江路)、利山路(洪湖路—鄱阳湖路,镜泊湖路—富春江路)、洪湖路(天山南路—林山路)、泸沽湖路(泰山路—岷山路)、岷山路(扬子江路南侧400米)、扬子江路(岷山路—高山路)
牵头市级领导:罗文全
牵头县级负责人:伍泽亮
责任单位: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2)青衣江东路延长线(东一环—龙泉山旅游公路)
牵头市级领导:徐光勇
牵头县级负责人:李隆方、王居中
责任单位:市建投集团、生态智谷服务中心
(3)涟江路下穿宝成铁路、涟江路(天府大道北延线—银山路)、滨江路(涟江路—已修段)
牵头市级领导:廖凯
牵头县级负责人:耿垣合
责任单位:物流港服务中心
3.完成天月路(东海路—天虹路)、亭江路(天虹路—东海路)、东一环北延线(旌东水厂段)、青衣江东路三绕连接线、东一环北延线(青衣江路以北1440米)5个项目前期工作。
(1)天月路(东海路—天虹路)、亭江路(天虹路—东海路)
牵头市级领导:徐光勇
牵头县级负责人:谢坤
责任单位:旌阳区政府
(2)东一环北延线(旌东水厂段)、青衣江东路三绕连接线、东一环北延线(青衣江路以北1440米)
牵头市级领导:徐光勇
牵头县级负责人:王居中、李隆方、谢坤
责任单位:生态智谷服务中心、市建投集团、旌阳区政府
(三)城市交通补短板
1.完成东电皇冠灯五岔路口交通渠化、旌阳区交叉口行人二次过街安全岛、德阳经开区交叉口行人二次过街安全岛3个项目建设。
(1)东电皇冠灯五岔路口交通渠化、旌阳区交叉口行人二次过街安全岛
牵头市级领导:梁晓军
牵头县级负责人:黄宪礼、王军晖
责任单位:旌阳区政府、市公安交警支队
(2)德阳经开区交叉口行人二次过街安全岛
牵头市级领导:梁晓军
牵头县级负责人:伍泽亮、王军晖
责任单位: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市公安交警支队
2.开工建设泰山路下穿市医院长隧道(绵远街—署前街)、扬程渠路(壁山街—宝成铁路)、阿里山街、贺兰山路、永定河路、衡山路(韩江路—厂西路)6个项目。
(1)泰山路下穿市医院长隧道(绵远街—署前街)
牵头市级领导:徐光勇
牵头县级负责人:李隆方、周光述
责任单位:市建投集团、市住建局(完成方案设计)
(2)扬程渠路(壁山街—宝成铁路)、阿里山街、贺兰山路、永定河路
牵头市级领导:徐光勇
牵头县级负责人:谢坤
责任单位:旌阳区政府
(3)衡山路(韩江路—厂西路)
牵头市级领导:罗文全、徐光勇
牵头县级负责人:伍泽亮、周光述
责任单位: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市住建局
3.力争开工建设秦岭山路下穿钟鼓楼广场隧道及道路、柳江街(白云山路—雪山路)、富春江路(峨眉山路—利山路)、香山路(秦湖路—齐湖路)、燕山街(金沙路—黔江街)、黔江街(泰山路—燕山路)、山湖路(岷山路—太白山路)、规划四路(规划九路—松花江路)、凤凰山路、密江街10个项目。
(1)秦岭山路下穿钟鼓楼广场隧道及道路
牵头市级领导:徐光勇
牵头县级负责人:李隆方、周光述
责任单位:市建投集团、市住建局(完成方案设计)
(2)柳江街(白云山路—雪山路)、富春江路(峨眉山路—利山路)、香山路(秦湖路—齐湖路)、燕山街(金沙路—黔江街)、黔江街(泰山路—燕山路)、山湖路(岷山路—太白山路)、规划四路(规划九路—松花江路)、凤凰山路、密江街
牵头市级领导:罗文全
牵头县级负责人:伍泽亮
责任单位: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4.完成峨眉山路下穿黄河路东头、黄山路(荷花池路—黄河路)、汾河路(泰山北路—太行山路)3个项目前期工作。
牵头市级领导:徐光勇
牵头县级负责人:谢坤
责任单位:旌阳区政府
(四)城市景观
1.完成韩江路与华山路交叉西南角、扬程渠路与太行山路交叉口西北角、扬程渠路与太行山路交叉口西南角、天山路与宝山街交叉口南侧、东海路与青云山路交叉口东北角、东海路与天虹路交叉口西南角、华山路与西街交叉口东南角、泰山路松花江路交叉口西北角8个街头绿地项目建设。
(1)韩江路与华山路交叉西南角
牵头市级领导:徐光勇
牵头县级负责人:李隆方
责任单位:市建投集团
(2)扬程渠路与太行山路交叉口西北角、扬程渠路与太行山路交叉口西南角、天山路与宝山街交叉口南侧、东海路与青云山路交叉口东北角、东海路与天虹路交叉口西南角、华山路与西街交叉口东南角
牵头市级领导:徐光勇
牵头县级负责人:谢坤
责任单位:旌阳区政府
(3)泰山路松花江路交叉口西北角
牵头市级领导:罗文全
牵头县级负责人:伍泽亮
责任单位: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2.开工建设青衣江路与龙泉山路交叉口西南角街头绿地、千岛湖路北侧绿化带、金沙江路与利山路交叉东南角街头绿地、沱江路与凤凰山路交叉口西南角街头绿地、五大湖区生态修复和保护工程(一期)5个项目。
(1)青衣江路与龙泉山路交叉口西南角街头绿地
牵头市级领导:徐光勇
牵头县级负责人:谢坤
责任单位:旌阳区政府
(2)千岛湖路北侧绿化带、金沙江路与利山路交叉东南角街头绿地、沱江路与凤凰山路交叉口西南角街头绿地
牵头市级领导:罗文全
牵头县级负责人:伍泽亮
责任单位: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3)五大湖区生态修复和保护工程(一期)
牵头市级领导:徐光勇
牵头县级负责人:王居中
责任单位:生态智谷服务中心
3.力争开工建设玄珠湖公园、红庙子公园、长江路与紫金山路交叉口东北角街头绿地、南山路(金沙江路-镜泊湖路)东侧绿化带4个项目。
(1)玄珠湖公园
牵头市级领导:徐光勇
牵头县级负责人:李隆方
责任单位:市建投集团
(2)红庙子公园、长江路与紫金山路交叉口东北角街头绿地
牵头市级领导:徐光勇
牵头县级负责人:谢坤
责任单位:旌阳区政府
(3)南山路(金沙江路-镜泊湖路)东侧绿化带
牵头市级领导:罗文全
牵头县级负责人:伍泽亮
责任单位: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五)民生项目
1.完成德阳经开区第一幼儿园建设。
牵头市级领导:罗文全
牵头县级负责人:伍泽亮
责任单位: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2.开工建设黄河生活市场、渭河路市场、牡丹江东路与千山北路西南角青衣江路幼儿园、德阳经开区第二幼儿园、蒙山街与雅河路西南角幼儿园5个项目。
(1)黄河生活市场、渭河路市场
牵头市级领导:廖凯
牵头县级负责人:谢坤
责任单位:旌阳区政府
(2)牡丹江东路与千山北路西南角青衣江路幼儿园
牵头市级领导:何苹
牵头县级负责人:陈霞
责任单位:旌阳区政府
(3)德阳经开区第二幼儿园、蒙山街与雅河路西南角幼儿园
牵头市级领导:罗文全
牵头县级负责人:伍泽亮、赵顺民
责任单位: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市产投集团
3.力争开工建设扬程渠路与璧山路东南角华山路幼儿园、黄河新城棚户区改造、东湖片区棚户区改造、德阳经开区第三幼儿园、德阳经开区第二批棚户区改造、物流港棚户区改造6个项目。
(1)扬程渠路与璧山路东南角华山路幼儿园
牵头市级领导:何苹
牵头县级负责人:陈霞
责任单位:旌阳区政府
(2)黄河新城棚户区改造、东湖片区棚户区改造
牵头市级领导:徐光勇
牵头县级负责人:王永川
责任单位:旌阳区政府
(3)德阳经开区第三幼儿园、德阳经开区第二批棚户区改造
牵头市级领导:罗文全
牵头县级负责人:伍泽亮
责任单位: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4)物流港棚户区改造
牵头市级领导:廖凯
牵头县级负责人:耿垣合
责任单位:物流港服务中心
4.完成德阳市文化中心、沁河路与天山北路交汇处东北角市场、岷山路与松花江路交汇处西南角市场、松花江路与蒙山街交汇处东北角市场4个项目前期工作。
(1)德阳市文化中心
牵头市级领导:王斐、徐光勇
牵头县级负责人:李隆方、涂升珂、苟建汶
责任单位:市建投集团、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局
(2)沁河路与天山北路交汇处东北角市场
牵头市级领导:廖凯
牵头县级负责人:谢坤
责任单位:旌阳区政府
(3)岷山路与松花江路交汇处西南角市场、松花江路与蒙山街交汇处东北角市场
牵头市级领导:罗文全
牵头县级负责人:马德强、伍泽亮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六)工业遗产保护
力争开工建设金鑫公司工业遗产保护项目,打造具有德阳工业文化特色文旅。
牵头市级领导:罗文全
牵头县级负责人:伍泽亮
责任单位: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七)城市光亮工程
完成绵远河两岸及桥梁光亮工程(青衣江至柳梢堰闸桥)示范段建设。
牵头市级领导:梁晓军
牵头县级负责人:李隆方、黄勇军
责任单位:市建投集团、市城管执法局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德阳市中心城区城市补短板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建局,具体负责中心城区城市建设项目的调度和督导。
(二)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1.实行项目群众参与制。通过建立健全公示、听证咨询、民意调查等制度,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卡等方式,利用微博、公众号等现代信息手段,针对城市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品质等方面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广泛征集群众意见,确保实现公开、公正、透明,提高群众的参与度。
2.实行项目推进领导牵头负责制。每个项目均由一位市领导作为牵头负责人,并由项目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层层分解落实项目推进任务和责任,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定期深入项目一线调研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项目建设工作,形成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3.实行项目“一项一策”制。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城市补短板项目计划,各责任单位要对每个项目制定具体实施推进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进度,落实资金投入,并报市住建局备案;市住建局应加强项目调度,统筹和督导各项目建设单位推进项目进度,并重点跟踪督导进度滞后的项目,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认真分析进度滞后的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项目进度达到时序要求。
4.实行项目联席会议制。市中心城区城市补短板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时限,形成会议纪要,跟踪督办,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对项目协调推进过程中的突发性、紧迫性问题,可随时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议。
5.实行项目信息月报制。每月末,负有项目实施责任的旌阳区、德阳经开区、生态智谷、物流港、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应按时向市住建局报送项目工程进度、投资完成、要素保障和存在问题等信息,对突发和重大事件可随时书面报告,并对所报信息真实性负责。市住建局负责收集、整理、发布重大项目动态信息,每月向市委、市政府报送项目推进情况。
6.实行项目检查督办制。市住建局会同市委目标办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组成督查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或座谈会等方式,加强项目的调研和督查,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督查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并对督办事项按季度进行检查通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运用。同时,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7.实行项目目标考核制度。市住建局会同市委目标办、市自然资源局对旌阳区、德阳经开区、生态智谷、物流港和市级相关
部门等项目推进工作主体责任单位及相关配合协作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部门年度目标绩效管理。
(三)强化资金保障
市本级项目资金由项目业主做好项目包装,制定资金平衡方案,市财政局要在认真做好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基础上,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的政府债券申报和PPP项目包装工作。
旌阳区、德阳经开区、生态智谷、物流港负责实施的项目资金,由旌阳区、德阳经开区、生态智谷、物流港自行筹措。
市住建部门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利局等单位,主动与国家、省级主管部门对接,为项目积极争取政策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根据项目特点、属性,依法、依规确定项目建设模式。市本级项目由各项目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设模式,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旌阳区、德阳经开区、生态智谷、物流港项目由辖区政府(管委会)同意后实施。
(二)项目拆迁工作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实施,资金由属地统筹,纳入土地成本核算。属地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后,将项目用地移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项目建设。
对于市本级实施的项目,旌阳区、德阳经开区、生态智谷、物流港要按照“拆建分离”原则,加强与项目建设单位的工作衔接,加快制定征地拆迁实施方案,抓好辖区内项目所涉国有、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拆迁安置,做好项目周边群众宣传动员及维护稳定工作。市经信局要统筹推进工程实施范围内综合管线迁改工作。
(三)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完成项目建议书、节能、环评、安评、水保、地质灾害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编制申报工作。
(四)项目设计方案由各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编制,编制完成后报市自然资源局统一审查,并由市自然资源局统筹协调不同建设单位分段实施的城市建设重大项目,确保各项目规划建设标准统一。
(五)公安交警部门配合建设单位科学编制交通组织方案并做好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方案审核工作,及时发布施工期间的交通信息,加强交通疏导,共同维护施工作业区间的交通秩序,保障城市补短板项目顺利实施。
(六)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水利、公安、城管执法、政务和大数据等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能加快项目审批,按照“程序不减、时间缩短”的要求,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为项目开工建设提供便利条件。
(七)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总投资进行建设,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扩大或缩小规模。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由项目建设单位报市中心城区城市补短板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按程序报审实施。
(八)市住建局应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城市建设重大项目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项目建设单位及地勘、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法履职尽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九)市城建档案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项目档案工作。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的档案材料(文字、音像、图片)管理工作,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整理、立卷、归档,确保档案完整、准确、系统。
(十)项目建成后,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等有关文件要求,由项目建设单位及时组织地勘、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档案等各项基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各项竣工验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