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8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1-2018-004053
公文种类:通知
发布机构:中国·德阳
成文日期: 2018-11-04
发布日期: 2018-11-06
文       号:德办函〔2018〕65号
相关附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德阳市2018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八届三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4日        

 

德阳市2018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市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全省经济副中心城市,按照《德阳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7-2022年)》《德阳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7-2022年)实施方案》及《四川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城镇化办〔2018〕13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以科学规划引领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一)加快重点规划编制进度

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进战略性区域规划及市域统筹规划。推进成德一体规划协同工作,全面完成《成德同城化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加强与绵阳协调发展,强化德阳-绵阳高等级交通对接,促进成德绵合作发展;开展市区规划统筹研究,启动“一市三区”(大德阳)概念规划;优化主城区与各县(市、区)的城镇空间发展模式,全面完成德阳全域工业空间统筹研究。

优化中心城区空间布局,形成“三带七片区”组团化发展的空间结构。加快推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年年底前完成德阳经开区三个片区以及黄河片区、天元片区、双东片区、寿丰组团的控规编制,做好高铁组团等已批控规的动态维护;开展专项规划梳理,调整完善《德阳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德阳市中心城区电力设施布局规划》《德阳市中心城区排水及防涝专项规划》《德阳市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和城市修补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开展《德阳市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编制工作。

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态,形成“一主五副,两片三轴”市域空间格局。加快推进中江县、什邡市总体规划编制,做好广汉市、绵竹市总体规划评估及动态维护,推动罗江区分区规划编制和落实;沿交通轴线推动多个组团联动发展,重点做好四好幸福美丽新村示范带沿线拓展,形成大德阳“三生”空间融合,推动城乡发展集约高效,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

完成期限: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二)完善规划编制管理制度

加强规划法治化建设,启动德阳市城乡规划管理立法调研,完善以人为本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建立德阳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形成全民参与的规划工作机制;建立特色小镇规划前期研究工作机制,加强对国家级和省级特色小镇总规和控规的审视和修编指导工作,科学引导全市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工作。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完成期限:2018年12月底前,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三)强化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修订完善《德阳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科学指导规划编制,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制订《德阳市中心城区建筑形态审查制度》,加强中心城区建筑形态管理,指导建筑形态、风貌设计。制订《德阳市建筑工程规划核实管理办法(试行)》,为规划核实提供依据,提高核实工作的效率,规范规划管理。完善城乡规划督察管理制度,实现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常态化,加强对规划强制性规定的监管,强化城乡规划刚性约束。建立乡村规划师制度,启动乡村规划师试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高乡村规划管理水平,统筹城乡发展。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完成期限:2018年12月底前,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二、加快全省经济副中心城市建设

(四)全力推进交通设施建设

重点推进“7高8快9轨”建设,构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强力推进天府大道北延线、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公路德阳段、什德中、德罗、德绵干道建设。力争启动成德绵高速扩容,加快推进德阳至天府国际机场快速通道、成德之间主要干道提档升级、高铁南站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抓手,推进全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组织编制德阳市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公路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出台市级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激励支持政策,整合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农资金,积极推动农村公路建设与农村旅游、产业、地方经济发展等相结合。继续实施畅通工程、县乡道改善提升工程、村道窄路加宽工程。加强产业园区道路、农机化生产道路建设。2018年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70公里,新增2个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完成县乡道病危桥整治9座。完成农村公路安防工程379公里(其中乡道220公里,村道159公里)。全市公路PIQ指数达到90。力争创建一个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市城乡规划局、

完成期限:2018年12月底前,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五)聚力深化成德同城发展

深入实施“六个协同”,加快实现“成德两地、如居一城”。完成《成德同城化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德阳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落实对接庐山路与成都第二机场快速路、龙泉山旅游公路与成都龙泉山旅游环线选线工作,加快编制经济、交通、产业、土地、社会事业、生态等重点领域规划,逐步形成全领域全覆盖的同城化规划体系。推进028区号成德共用及成德两市“宽带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城市提档升级项目建设,城市品质坚持向成都看齐、与成都对标。做大做强成德工业园,实现建成面积达到7.5平方公里以上,园区内规模以上企业户数达到45户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达到75亿元以上。加快推进中国大车都成德配套产业园、中欧班列德阳现代物流港、成德电子商务产业合作园建设。设立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一带一路”德阳分中心,力争我市“一带一路”挂牌企业达到50家。加强在推动资本市场发展、旅游资源共建共享方面的合作交流。建立成德两市政策共享机制,在全面创新改革、招商引资、产业发展、人才支撑、对外宣传等方面,出台推动成德同城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力争在我市优先复制推广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取得的经验成果,推动我市企业利用成都空港及铁路保税物流园区的保税功能扩大进出口。加快推进落实成德工业园区内企业按照投资比例享受两市优惠政策。大力引进科技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力争全年引入德阳不低于12家。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物流港管委会、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旅游局、市金融办、市建投集团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六)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全年完成城镇(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0亿元。扎实推进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重点项目建设。续建市区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完成沱江路、华山路、龙泉山路等干道提档升级,强化统筹施工,改造升级旌湖两岸,启动“四馆两中心”、文德湖及景观中轴带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秦岭山路、汾河路、柳江街等8条断头路建设,完成云峰山路、惠山街等8条小街小巷整治,建设(改造)城市微小景观10处,加快推进旌城绿道建设。改造停车场4处(781个车位)。投资10亿元进一步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提供水利支撑。加快推进旌东水厂、华强沟水库、八角水库、石泉水库建设,筹划沱江流域上游骨干水源工程建设。加快农村网络建设,到2018年底,推进全市行政村光纤覆盖率和4G网络覆盖率均达到90%以上。深入实施四川“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信息技术设施建设,到2018年底,建成3个以上数据中心。力争创建全国特色小镇1个、省级特色小城镇1个,完成“百镇建设行动”扩面增量工作,全市省级试点镇达到26个。按照“十个一”标准深入推进“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建设。加大推进中江宜居县城建设试点工作力度。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建投集团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七)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全面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及历史建筑确认工作。强化城市设计,抓好示范带动,突出体现城市的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进一步加强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地的保护与规划建设管理,完成部分风景名胜区的规划报批工作。加大力度推动白马关蜀道申遗取得新成效。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推动博物馆建设。充分发挥文物服务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分阶段分片区实施一批文化保护利用惠民工程。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加快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加快实现市县乡村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覆盖,推动未达标的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达标升级。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强化文物保护督查,对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文广新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旅游局

完成时限: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三、加快生态田园典范宜居宜业城市建设

(八)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狠抓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的全面整改。抓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进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和清洁能源改造,规范和整治“散乱污”企业,强化扬尘治理,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力争全年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8.8%。大力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全力推进穿城堰、丁家堰、干河子和胜利堰4条合计长度25.82公里的黑臭水体治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沱江、涪江流域6大河流水质达到年度目标,促进饮用水更安全、河(湖)水更清澈。抓好土壤污染防治风险管控和修复试点,完成农业用地土壤污染源详查。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抓好九顶山自然保护区、大熊猫国家公园拟建区域等重点区域环境治理,加强磷石膏污染整治和综合利用。强化环保执法能力建设,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九)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落实全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完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系统,完成2个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2个城乡垃圾处理建设项目(德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绵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加快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和配套管网设施,市区、县城和建制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4%、80%和48%。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完善垃圾分类设施,加快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重点项目,推广农村垃圾生态处理“罗江模式”,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局、市建投集团

完成时限: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十)加快绿色城市建设行动

进一步探索完善绿色建筑全周期闭合管理机制,加强对绿色建筑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全面落实建设要求,扩大绿色建筑标准的执行范围。严格执行《四川省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实施细则》,加强对绿色建筑的推广,到2020年,德阳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100%(目标完成进度为:2018年完成60%,2019完成80%,2020年完成100%)。

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实施意见》(德办发﹝2017﹞91号)要求,加快发展绿色建材产业,切实推进绿色建材应用。加快推进旌东新区起步区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大力推进园林细胞创建,显著提升城市绿化面貌,2018年拟创建1个省级园林城市、2个省级重点公园和2个园林镇(乡、村)及2个市级园林式单位、3个市级园林式小区。加大城市扬尘和餐饮油烟治理,优化城市空气质量。以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和旌阳区、什邡市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节水载体建设、合同节水、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广普及节水技术产品,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务局、市城乡规划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以前,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十一)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

按照中央《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基础上,将所有湖泊、水库、渠道、塘坝、湿地纳入全面实施湖长制工作范围,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湖长制,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建立市、县、乡三级湖长体系,按照行政区域分级分区设立湖长,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湖区所有水域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四、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筑牢小康社会根基

(十二)着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继续实施百姓安居工程。2018年全市计划改造危旧房棚户区7802套,实施民生工程农村危房改造2957户,完成民生工程土坯房改造18419户。在全市范围开展“厕所革命”,分类筹资、分项推进实施各类厕所新改建工程,2018年底前全市新建公厕20座,改建30座;新建乡村公厕60座、改建20座;风景名胜区新建公厕2座,改建2座。对市区87座公厕进行提档升级改造,2018年年底前完成改造43座。坚持就业惠民,多渠道促进就业。坚持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大力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55万人。继续提升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力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人社局、市城管执法局

完成期限:2018年12月底前,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十三)加快建设社会事业

全面落实14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以上老年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管理。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到93%以上。全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签约服务质量。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化建设。推动实施基层卫生能力建设达标升级工程,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和优质服务示范社区,促进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优先发展教育,继续推进“全面改薄”,2018年底全面改薄校舍累计完成投资、开工、竣工面积21.67万平方米。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实施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2017—2020年)》,2018年全面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按规划年度任务进一步缩减56人以上大班额数量。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实现100%入学。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市中心城区2018年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5030个普惠性学位,其中旌阳区3750个,德阳经开区1280个。继续贯彻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中职学生免学费和家庭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继续加快体育设施建设,在城市,继续打造“十分钟健身圈”;在农村,继续兴建一批农村体育设施,逐步提高健身设施覆盖率。积极推进体育创新融合“体育+N”,抓好体教、体文、体卫、体旅、体残等结合,重点抓好体旅深度融合。努力打造“一县一特”体育基地建设和“一县一品”体育品牌活动。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五、突出宜居宜业宜商提升城镇发展质量

(十四)持续推动工业产业发展

扎实推进2018年度计划实施的184个总投资2000万以上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确保完成省上下达的工业和技改投资目标任务;确保2018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5%;继续推进2个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和3个省级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开展2018年度省级特色产业基地的创建工作,壮大产业集群;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装备制造技术融合发展,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取得明显进展,智慧园区、智能工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合理规划充电设施布局,分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推进专用充电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公共充电设施建设,鼓励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到2018年底建成各类充电桩超过1000个,进一步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巩固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打击取缔“地条钢”成果,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和钢铁行业违规新增产能,推动钢铁产能置换顺利推进,实现钢铁行业优化升级;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进二重集团“核电复杂关键构建全流程绿色制造工艺创新及应用项目”建设。引导符合条件企业创建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推进传统企业提升改造。实施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节能高效型4G无线基站建设”、四川依科制药有限公司“药品生产线综合节能改造”等工程建设;落实扶持政策、集聚服务资源、强化企业培育,推进民营中小微企业梯次递进发展。力争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实现10%的增长,增强城镇的产业支撑能力,新建一批服务业强县,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端服务业集约集聚发展,完善产业园区的城市功能。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十五)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全面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55亿元。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力争2018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加大建筑业转型发展扶持政策力度、促进本地企业做大做优做强。进一步强化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建设组织模式,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全力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为高质量发展拓展空间。培育规范建筑设计市场,依法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和清除,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优秀设计人才引进,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大人才培养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推动建筑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型,全面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完成期限: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十六)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

进一步落实房地产调控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优化土地供应结构、防范高地价扰乱市场预期。有力把握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和上市节奏,有序推进市场供给,防止市场大起大落。加强住房信贷管理,严格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加强市场监管,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物业市场秩序,出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和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研究出台房地产资本金管理制度,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国土局、市城乡规划局、市金融办、市公积金中心、人行德阳中心支行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六、坚持科学治理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十七)推进城市管理执法改革

市本级全面完成城市执法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各县(市、区)加快出台改革实施方案,2018年年底前完成住建领域处罚权集中行使、提高乡镇执法权力等重点改革任务。罗江区、什邡市、中江县整合形成数字化城管平台,广汉市、绵竹市计划2019年底前整合形成数字化城管平台。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完成时限: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十八)着力提升城市市容面貌

深化清洁城市环境活动,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推进德阳试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2018年,全市1500余个公共机构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到2020年底,实现全市公共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城区生活垃圾实施强制分类,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覆盖率8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餐厨垃圾收运系统、有害垃圾收运系统、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系统和其他垃圾细分处置系统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准体系、宣传引导体系、运行管理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逐步减少存量垃圾。做好城市道路提档升级工作,提倡和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提高维护质量和能力,实现设施管养提档升级,提升城市生活品质。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知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食品药监局、市体育局、市工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供销社、市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建投集团

完成时限: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十九)实施城市文明畅通工程

完善城市交通结构,有效缓解城市拥堵。按照省级公安部门的工作部署,理顺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出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操作性强、考核严谨的三年工作方案。积极部署“城市文明畅通工程”,大力开展“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和“人行道和自行车整治行动”,加强对市政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维修,确保道路平整,着力解决停车难、出行难等城市问题。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二十)加快推进智慧城管建设

对现有的数字城管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建设集感知、分析、管理、指挥、服务“五位一体”的智慧城管总体构架,实现城市管理问题处置的扁平化和快速化,实现城市管理评价考核的全面化和科学化。完成城管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通过遍布于城市社会、经济与生活等基础设施的传感器与智能设备组成物联网,建立城市智能在线综合监测系统,主要包括噪声扬尘在线监测、市政桥梁监测、油烟监测、内涝防汛监测、环卫监测管理等。为市民提供快速、优质、高效的城市管理综合服务。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前

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推农业农村发展

(二十一)开展乡村振兴镇村试点

立足德阳实际,研究制定我市实施乡村振兴镇村规划编制导则和“四好”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规范。开展乡村振兴镇村试点示范,在“四好村”创建和“四好”幸福美丽新村示范带建设的基础上,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镇村进行试点示范,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提供经验和样板。2018年目标创建省级“四好村”90个,市级“四好村”180个。

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知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质监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旅游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二十二)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要把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检验乡村振兴战略的阶段性成果,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扎实推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以农村垃圾处理、农村污水治理、农房风貌整治和农村厕所革命为重点,统一编制规划、分级制定标准、分步组织实施,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加快补齐农村生活品质短板,2018年全市新改建农村公路144公里以上。加快罗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和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卫计委、市城乡规划局、市旅游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二十三)加快农业农村建设发展

全面抓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九大工程,建立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现代农(林、畜牧)业重点县建设,重点打造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创业园、科技园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实施农业品牌建设行动,着力抓好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建设,积极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大力推进品牌创造、品牌输出和品牌营销,推动“德阳品牌”向“四川品牌”“中国品牌”和“国际品牌”升级。加快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基地景区化建设,深入挖掘农耕文化,大力发展创意农业。加快发展农产品原产地初加工,支持就地就近建设分等分级、清洗整理、冷藏保鲜、烘干包装等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排头兵”工程,培育一批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支持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推动“农业+旅游”“农业+康养”“农业+文创”产业发展,培育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康养、文化创意等新产业新业态。建立健全小农户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抓好全域旅游示范创建。

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知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供销社、市旅游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八、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二十四)深化户籍制度配套改革

继续推行“四推行、四放宽”户改政策。教育、医疗、就业等部门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增强城市户口吸引力。鼓励以农村学生升学、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技术工人、新生代农民工等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对户口登记在农村的财政供养人员,及时将其户口迁移到工作地或居住地,转为城镇居民户口。2018年全市力争实现进城落户3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31.85%。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委、市统计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二十五)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

继续推进居住证制度,鼓励各地根据实际不断扩大公共服务和便利范围,进一步深化居住证持有人在劳动就业、教育、公共卫生、法律援助、异地办证、公共租赁住房、办理户口、公共文化体育、乘车优待等方面的权益保障,提高服务标准,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鼓励非城镇户籍的居住证持有人在城镇落户。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市法制办

完成时限: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九、完善新型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

(二十六)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贯彻落实中、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署,按照农业部等九部委印发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全面开展清产核资,以县为单位制定出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优先在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较多的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资产股份量化,力争2019年底前具备条件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全面完成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维护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益,消除农民离乡进城顾虑。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做好农户承包地确权登记的常态化管理和承包权的物权化管理,夯实第三轮土地延包基础。认真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并行政策,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力争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与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联网运行,推动各类农村产权规范有序流转。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二十七)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认真落实关于支持新型城镇化的国土政策。支持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城镇更新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继续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拓宽城镇建设用地保障渠道。积极争取省级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配合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村房屋所有权,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允许地方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村集体对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的补偿。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

完成时限: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二十八)创新投融资体制保障机制

完善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多渠道解决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问题。充分利用我市作为国家重大市政工程领域PPP创新工作的重点中小城市和全省“TOT”模式试点市优势,深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加强政府对社会资本的引导,适当放宽准入条件,健全政府补贴、监管机制和价格调整机制,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营。规范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和保险资金投入机制,审慎合规经营,加强风险评估。鼓励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创新面向新型城镇化的金融服务和产品。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政府投资量力而行,防范化解隐形债务风险。在确保稳妥的前提下,探索通过争取世界银行贷款、发行市政债券等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在限额内安排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城市建设。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德阳市投融资体制改革暨政府投融资公司创新转型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德委办发﹝2018﹞10号)要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创新资源配置和运营模式,组建德阳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完善政府投融资(控股)集团公司管控体系,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水平。支持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通过企业化运作完成各级党委、政府确定的投融资项目和产业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人行德阳中心支行、德阳银监分局

完成时限: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二十九)加快推进行政区划调整

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形成设置科学、布局合理、服务高效的行政区划和行政管理体制。协助广汉市开展撤市设区工作。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乡改设镇和镇改设街道办事处。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型城镇化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动配合、明确分工,合力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强化督导检查。2018年新型城镇化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市目标考核内容,分值5分,由市新型城镇化办公室配合市目标督查室统一组织实施。

 

附件:1.2018年德阳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目标任务分解表

2.2018年德阳市促进产业发展增强就业吸纳能力目标任务分解表

3.2018年“百镇建设行动”目标任务分解表

4.2018年德阳市城镇市政设施建设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

5.2018年德阳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

6.2018年德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7.2018年德阳市建筑业总产值完成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

8.2018年德阳市公厕新改建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2018年德阳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  位

2017年户籍城镇化率

2018年任务增长率

2018年户籍城镇化率目标

2018新增城镇人口任务数(人)

旌阳区公安分局

52.87%

0.67%

53.54%

4000

中江县公安局

16.62%

0.71%

17.33%

10000

罗江区公安局

33.10%

0.81%

33.91%

2000

广汉市公安局

31.64%

0.50%

32.14%

3000

什邡市公安局

30.23%

1.16%

31.39%

5000

绵竹市公安局

29.03%

1.00%

30.03%

5000

德阳经开区公安分局

95.23%

1.03%

96.26%

1000

全 市

31.08%

0.77%

31.85%

30000

备注:旌阳区因工农村派出所划归开发区管辖,两地2017年数采用的2018年一季度数据为测算基数。

附件2

2018年德阳市促进产业发展增强就业吸纳能力目标任务分解表

地  区

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服务业增速目标

工业投资(亿元)

全   市

3.55

10%

448

市本级

0.46

10%

-

旌阳区

0.61

10%

50

罗江区

0.22

10%

46

广汉市

0.5

10%

87

什邡市

0.48

10%

62

绵竹市

0.49

10%

82

中江县

0.57

10%

44

德阳经开区

0.22

-

77

 

附件3

2018年“百镇建设行动”目标任务分解表

地区

就地就近吸纳农业人口

(万人)

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亿元)

完成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亿元)

完成产业建设投资(亿元)

全   市

1.2

7.29

0.27

16.43

市本级

-

-

-

-

旌阳区

0.15

0.8

0.04

3.9

罗江区

0.15

0.8

0.04

2.5

广汉市

0.25

2

0.05

4.03

什邡市

0.17

0.89

0.04

2

绵竹市

0.18

1.1

0.05

2.5

中江县

0.3

1.7

0.05

1.5

德阳经开区

-

-

-

-

 

附件4

2018年德阳市城镇市政设施建设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

地区

城市(县城)市政设施建设投资(亿元)

全   市

20

市本级(含德阳经开区)

8

旌阳区

3

罗江区

1

广汉市

3

什邡市

2

绵竹市

1

中江县

2

 

 

附件5

2018年德阳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

地   区

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亿元)

房地产销售面积(万㎡)

全   市

120

338

旌阳区(含市本级、德阳经开区)

64.74

139.1

罗江区

10.34

68.5

广汉市

14.89

32.9

什邡市

5.2

27.5

绵竹市

6.4

53.3

中江县

18.48

16.7

 

 

2018年德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地  区

危旧房棚户区新开工数量(套/户)

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套/户)

全   市

7802

150

市本级

234

35

旌阳区

223

-

罗江区

278

20

德阳经开区

540

-

广汉市

2372

-

什邡市

450

-

绵竹市

200

80

中江县

200

15

高新区

2905

-

物流港

400

-

附件6

附件7

2018年德阳市建筑业总产值完成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

地   区

完成建筑业总产值(亿元)

全   市

355

旌阳区

172

罗江区

7

广汉市

113

什邡市

22

绵竹市

25

中江县

16

 

附件8

2018年德阳市公厕新改建目标任务分解表

地  区

城市(座)

乡村(座)

风景名胜区(座)

新建

改建

新建

改建

新建

改建

全   市

20

30

60

20

2

2

市本级

11

30

-

-

-

-

旌阳区

9

-

-

3

-

-

罗江区

-

-

5

4

1

1

广汉市

-

-

11

4

-

-

什邡市

-

-

4

1

1

1

绵竹市

-

-

6

3

-

-

中江县

-

-

34

5

-

-

 

责任编辑:王成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