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运期间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1-2018-000516
公文种类:通知
发布机构:中国·德阳
成文日期: 2018-02-07
发布日期: 2018-02-09
文       号:德办函〔2018〕15号
相关附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2月2日省政府“京昆高速陕西‘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四川省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道安办《关于深刻吸取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的措施建议》、省政府安办《关于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责任追究的建议》和市政府领导有关重要批示要求,市政府决定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县(市、区)春运期间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导,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安排

(一)第一组:负责中江县

组  长:钟家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道安办主任

成  员:肖开旺  市交通局运管处副处长

骆才建  市安监局综合协调科科长

仲世明  市道安办工作人员

联络人:尤  彬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13981079767)

(二)第二组:负责旌阳区、德阳经开区

组  长:武  斌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谢和杰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高  飞  市交通局运管处安全稽查科副科长

赵  刚  市安监局工作人员

联络人:倪速铭  市道安办工作人员

(13980118818)

(三)第三组:负责罗江区、绵竹市

组  长:杨庆富  市交通局副局长

成  员:胡  明  市纪委监委第九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刘长清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副科长

罗锐剑  市交通局运管处运输科副科长

郑  洁  市安监局工作人员

郑吉文  市交通局路政处副主任科员

联络人:陈长城  市道安办工作人员

(18728088222)

(四)第四组:负责广汉市、什邡市

组  长:刘  钢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赵航磊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

王  凯  市交通局运管处主任科员

吴小银  市安监局工作人员

杨  军  市交通局路政处治超队教导员

联络人:周  宇  市道安办工作人员

(13890266698)

二、督导时间

第一阶段:2018年2月8日—2月13日

第二阶段:2018年2月23日—3月12日

三、督导内容

(一)检查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组织学习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情况。

(二)随机抽查客运车辆安装GPS动态监控设备情况,是否存在超员载客、加装座椅、安全带残缺不全,是否存在人为损毁、关闭、屏蔽等行为;乘客是否使用安全带。

(三)查看联合检查站公安交警是否对7座以上客车登车检查,是否对客车超员、超速、违反规定时间和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7座面包车是否存在非法经营。

(四)推动道路客运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情况。

(五)完善营运客车防疲劳驾驶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六)加大道路交通路面执法管控力度工作情况。

(七)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八)推进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联网联控工作。

(九)提升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性能工作开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第一阶段的督导工作,各组应在2月13日前完成;第二阶段的督导工作,各组应在3月12日前完成。每个阶段的督导工作情况请各组及时报市道安办(邮箱:dysdlzzb@163.com)。

(二)交通运政、路政、公安交警应按规定着装,携带相关执法证件。指挥、检查车辆时注意安全。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

责任编辑:市政府办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