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1-2017-003159
公文种类:通知
发布机构:中国·德阳
成文日期: 2017-09-04
发布日期: 2017-09-06
文       号:德办函〔2017〕60号
相关附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德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94        


德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73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川办发〔201774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加快健康德阳建设,确保国家、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落地,结合德阳实际,现就2017年全市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基本原则

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强医药卫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加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坚持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突出重点、试点示范、循序推进,推进医药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群众提供公平可及、安全有效、方便可负担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目标

    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和便利性进一步增强,服务质量、效率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重点工作

    (一)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1.巩固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成果。20179月底前全市所有妇幼保健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重,2017年要达到35%以上。全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卫生材料收入占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的比例降到20%以下。(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2.继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加大推进全市医疗机构试行100个按病种收费,逐步放开特需医疗服务收费。加强医疗服务价格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分级诊疗等政策的统筹衔接。(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人社局)

3.加快推进现代医院管理体制建设。研究制定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扩大开展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落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评制度。〔市卫计委、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4.深化公立医院编制改革。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对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逐步实行备案制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进一步落实公立医院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对医院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核的方式予以招聘,结果公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

5.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合理确定各级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及薪酬水平。〔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

6.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强化对公立医院的监督考核,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并量化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每半年对费用控制情况进行排名公示。全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8%以下。加强药品、耗材合理使用的监管,对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实施重点监控。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7.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出台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签约服务内涵和标准,规范签约服务收费,完善签约服务激励约束机制。到2017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50%以上,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所有贫困人口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

8.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数量和规模,规范大型公立医院外延发展。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细化完善参与分级诊疗的政策措施。(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市人社局)

9.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1种医联体形式试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建设,初步形成有德阳特色的分级诊疗制度。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

10.积极推进急慢分治,优化急诊患者就医流程,探索急诊急救“四中心建设”(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中毒中心),推进慢性病规范化诊治和康复,开展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服务模式试点。(市卫计委)

11.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学科建设,完善县域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旌阳区、广汉市、什邡市、绵竹市、罗江县要争取建立符合省卫生计生委要求的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并接入市级平台,旌阳区作为试点区开展“村医通”移动终端应用,推进县域医疗资源共享。市卫计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

12.推进县域一体化。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资源、统一绩效、统一人员”要求,开展乡、村卫生人员一体化管理,2017年乡、村卫生人员一体化率达到40%以上。市卫计委、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强全民预防保健

13.健全服务体系。深入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全部二级以上医院设置或明确承担疾病预防控制(预防保健)科室,健全各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协作机制。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

14.提高资金效率。全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50元,将重点由建档转向有效使用,用活健康档案。加大高血压、糖尿病等筛查力度,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面。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健康体检与健康管理,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督导评估,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

15.完善防控机制。加强艾滋病、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防控综合治理,全面落实综合防控措施。什邡市、绵竹市启动血吸虫消除工作。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探索“互联网+免疫规划”模式。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

16.提高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5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5%以上。全面实现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扩大跨省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范围。(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

17.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开展健康城市试点建设,大力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提高健康教育的系统性、普及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市卫计委、市教育局)

(四)健全医疗保障制度

18.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制定完善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到2017年底,实行按病种付费、按病种收费的病种数达100个以上。支持开展日间手术,扩大临床路径覆盖面,年底前全部三级医院和80%以上二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19.开展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探索制订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标准。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市人社局、市卫计委)

20.健全重大疾病保障机制。完善大病保险政策,提高受益水平,医疗费用报销进一步向贫困人口倾斜。健全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和职工医疗互助保险等各项医疗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机制,全面开展“一站式”服务。(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总工会、市残联、市保险行业协会) 

(五)完善药械供应保障

21.大力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除基层医疗机构外,全面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关于在四川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川卫发201755号)要求。积极引导德阳本地药品流通企业自愿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过信息化手段验证两票制。(市卫计委、市食品药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22.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市食品药监局

23.推动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市食品药监局、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24.试行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鼓励连锁药店发展,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机制。(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食品药监局

25.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基本药物、低价药和国产药械。(市卫计委)

(六)健全卫生人才制度

26.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做好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的招生录取培养工作,2017年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的人数16人。组织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人数达50%以上,新增119人医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扩大专科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试点。〔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27.完善医师多机构执业注册、备案、考核、评价、监管等政策,鼓励医师到基层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机构执业。(市卫计委市人社局

28.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创新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改进评价手段。适当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并向基层倾斜。(市人社局、市卫计委)

(七)加强全行业综合监管

29.加快建立健全医疗、医保、医药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人员和服务行为的全面监管,强化处方点评和临床路径管理,提高诊疗行为透明度。(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食品药监局)

30.加强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保政策的监管,推进医保智能审核系统的应用、加快智能监管系统建设,将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市人社局、市卫计委)

31.开展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电子证照试点工作。(市卫计委)

(八)深入实施健康扶贫

32.大力推进健康精准扶贫。落实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民生工程,全面落实“十免四补助”等政策,确保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保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10%以内;确保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10%以内;落实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全免费政策,95%以上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就医。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

33.加强健康扶贫保障,强化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完善部门分工协作和抓落实工作机制,健全月统计分析、季通报约谈、年表扬处理等工作制度。(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

(九)统筹推进其他工作

34.支持鼓励发展社会办医。全面落实社会办医各项政策,完善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非公立医疗机构,加快推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成规模、上水平发展。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的财务运营、资金结余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率的管控。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

35.加快推进医养结合。积极推进德阳市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促进医疗与养老、旅游、文化等多产业跨界融合。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探索中医药和中医药健康旅游与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机制,推进中医医养融合发展,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36.创新中医药发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推进和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市卫计委)

37.加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大力开展医药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与推广。推进“精准对接”医疗科技帮扶,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技术水平。(市卫计委)

38.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促进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大力推进远程医疗服务。探索规范医疗服务与移动互联网的融合发展。市卫计委、市经信委,各县(市、区)政府

39.建立健全强有力的医改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继续实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政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机制,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三医联动、部门协调和政策统筹。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总结推广医改成功经验,加强正面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市医改办、市委宣传部、市目标督查室、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

    三、工作要求

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根据其职能责任分工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医改工作有效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市医改办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强化监督和问责,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附表:需研究制定的重要文件


附件

需研究制定的重要文件

序号

文件内容

牵头单位

时间进度

1

德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20172020年)

市医改办

201712月底前完成

2

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

市卫计委

201712月底前完成

3

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方案

市卫计委

201712月底前完成

4

德阳市医养结合实施意见

市卫计委

201712月底前完成

5

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市卫计委

国家、省文件出台后3个月内完成

责任编辑:市政府办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