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1-2020-000234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中国·德阳
成文日期: 2019-12-31
发布日期: 2020-01-02
文       号:德办发〔2019〕55号
有  效  性: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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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德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已经市政府八届六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  

  

德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川办发〔2019〕55号)精神,进一步壮大技能人才队伍,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助力全省经济副中心城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至2021年,全市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其中2019年培训3.7万人次以上。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力争达到35%左右,全市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劳动者整体技能素质明显提升。

二、培训对象

以企业职工、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等青年、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农民工,下同)、下岗失业人员(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下同)、退役军人、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和市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在校学生,下同)为重点培训对象。确有培训需求、不具备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也可纳入培训补贴范围。

三、培训类型

(一)企业职工技能培训

1.岗前就业技能培训。企业新录用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以上为“五类人员”)以及退役军人、残疾人等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在人社部门批准或认定的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培训合格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2.企业学徒制培训。按规定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现代学徒制培训。在全市各类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壮大发展产业工人队伍。

3.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大规模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企业在岗职工参加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支持企业结合技术革新、岗位需求等实际对在岗职工开展技能强化提升培训。

4.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对困难企业职工以及煤炭、钢铁等行业去产能职工开展转岗转业培训,增强岗位适应能力和就业技能;对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下岗失业人员开展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再就业。

5.职工安全技能培训。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

6.实施德阳非遗领域传统技能培训。围绕绵竹木版年画、德阳潮扇制作技艺、中江手工挂面制作技艺、剑南春传统酿造技艺等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培养一批传统技艺类技能人才。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组织职工开展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应急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金融局、市总工会,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首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重点群体职业培训

1.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针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实施农民工“春潮行动”“求学圆梦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返乡创业培训计划和劳务品牌培训。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就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民的生产经营水平和创业能力。

2.“两后生”劳动预备制培训。组织“两后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提高“两后生”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基本消除“两后生”无技能从业现象。

3.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结合退役军人就业需求,大规模开展形式多样、载体多元、全面覆盖、精准高效的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升退役军人的就业能力,并提供各类就业服务。

4.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贫困地区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全覆盖行动,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针对禁毒防艾形势严峻的实际,适当增加禁毒防艾等内容。对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实施“雨露计划”,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在中职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生活补助。

5.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到2021年各类残疾人接受培训的机会明显增加。

6.其它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针对其他重点群体,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和培训意愿,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其职业素质和就业技能水平。组织登记失业的社区服刑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助力其顺利回归社会。

7.重点群体的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愿望或已创业有经营能力提升愿望的人员,根据创业者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需求开展创业培训,并做好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创业担保贷款、后续扶持等相关服务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卫健委、市扶贫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金融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四、培训主体

(一)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具备相应师资和教学设施设备条件的,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批后可按规定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积极建设培育产教融合企业。支持企业参与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在企业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相应资金支持的同时,按规定通过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给予经费补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二)发挥职业院校基础作用。支持职业院校在办学许可核定的专业范围内或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批的具备培训条件的职业(工种)内,面向社会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在核定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可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单位倾斜。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按国、省部署,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三)发挥各类社会培训机构的重要作用。引导培训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开设朝阳型新兴工种和需求缺口较大、技术含量较高的传统工种,以满足劳动者就业和本地产业发展需求。支持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建立同业交流平台,促进行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实施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由市人社局负责审批管理;实施四级(中级工)及以下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由各县(市、区)按属地原则负责审批管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五、培训补贴

(一)企业职工培训补贴。对我市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就业技能培训、困难企业开展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参训职工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含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对我市组织开展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规定给予不低于4000元/人˙年职业的培训补贴。对我市企业组织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参训职工取得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规定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我市企业职工个人或劳动者个人自行参加技能提升培训或自学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个人培训补贴。对企业组织在岗职工开展技能强化提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不高于3000/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对我市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按不高于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或个人培训补贴。对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组织开展市级及以上非遗领域传统技能培训,参训职工取得培训合格证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支持用工企业对劳务派遣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用工企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可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中列支。符合条件的职工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贴和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二)重点群体的职业培训补贴。重点群体户籍地或常住地或就业地在我市,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可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中列支。“两后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符合条件的学员可按规定给予一定生活费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实施“雨露计划”,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在中职助学金的基础上,按规定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的生活补助。

(三)创业培训补贴。开展创业意识培训(仅对农民工)、创办企业培训、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以及网络创业培训,按规定以每人300元、1000元、1500元、1500元的标准对承训机构给予补贴,所需资金可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中列支

(四)以工代训的职业培训补贴。我市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职业培训补贴,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所需资金可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中列支。

(五)生活费补贴。我市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在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期间可按参训天数给予每人每天50元生活费补贴(含交通费),所需资金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生活费补贴由培训机构先行垫付,培训结束后与培训补贴同时申领。

(六)关于培训补贴其他事项。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的,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含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各类培训补贴标准及申领程序相关事宜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六、组织实施

(一)健全部门协作工作机制。要切实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形成政府统筹、部门(行业)实施的工作格局。在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进一步完善职能,形成市人社局牵头,发改、教育、经信、住建、财政、农业农村、商务、文旅、退役军人、应急、国资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市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落实责任,支持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以及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将财政补助资金与培训工作绩效挂钩,促进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和层次。规范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统计口径,建立工作情况月报、季报、年报制度和信息互通共享制度,市、县两级有关部门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当地统计范围,由人社部门牵头负责统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应急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文旅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金融局、市审计局、市税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二)加大资金筹集和支持力度。各地要将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以及失业保险基金专项用于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和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另行制定。企业要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总工会,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三)依法加强资金监管。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培训补贴申领、审核、公示、拨付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工作,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动态调整机制。依托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实施职业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等加强培训监管。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建立容错机制,保护工作落实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应急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文旅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金融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四)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放管服改革。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由相关主管部门定期发布本级培训项目目录、培训评价机构目录。鼓励各地以项目制培训模式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中各类培训各地可采取公开招投标或比选等方式购买培训服务。各地要依托信息化管理系统,推进网上申报审核,加强协同配合,减少证明材料,优化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对培训机构和培训效果开展评估,强化培训质量监管,所需资金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应急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文旅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金融局、市审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五)创新拓展培训内容。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家政、养老服务、电商、建筑等就业技能培训;围绕现代产业发展,加强信息安全、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人工智能等领域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围绕乡村振兴,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乡村文旅能人支持计划;围绕振兴传统技艺,组织开展绵竹年画、德阳潮扇、中江挂面等地方特色传统技能培训。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化建设,开发培训教材、师资培训等,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予以支持。同时,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健康卫生、就业指导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应急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文旅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金融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六)完善技能评价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制度、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制度和准入类职业持证上岗制度。完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相关部门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开展自主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支持各地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并实施考核;支持职业技能评价机构按规定参与新业态、新职业的技能标准开发。在我市全面推行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认定方式改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应急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文旅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金融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七)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确保政策进园区、进企业、进街道、进乡村、进校园,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惠及面。要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政策措施,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比武和岗位练兵等活动,加大技能人才激励表彰力度,进一步增强技能人才的职业荣誉感、获得感,不断优化技能成才的环境氛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应急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文旅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金融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本实施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1231日,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我市现行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规定,凡与本实施方案规定不一致的,按本方案执行。若在执行过程中,国家、省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人社局报告。

 


德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任务分工

责任单位

主要任务

目标任务

2019年

(3.8万人次)

2020年

(3.8万人次)

2021年

(3.8万人次)

市人社局

开展各类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各类企业职工培训。对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各类劳动者以及处于创业初期的创业者实施创业培训。

1.07

1.07

1.07

市经信局

指导工业企业开展内部职工岗前培训、在岗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组织开展提升企业管理者综合素质能力的培训。按时向人社部门报送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实施的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数据。

0.2

0.2

0.2

市教育局

组织全市各中高职院校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按时向人社部门报送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实施的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数据。

0.4

0.4

0.4

市科技局

组织高新、新兴产业企业开展职工培训。按时向人社部门报送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实施的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数据。

0.05

0.05

0.05

市民政局

组织养老机构所需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培训。按时向人社部门报送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实施的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数据。

0.03

0.03

0.03

市住建局

组织建筑企业开展职工培训。按时向人社部门报送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实施的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数据。

0.1

0.1

0.1

市农业农村局

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及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培训、现代农业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重点开展观光休闲、乡村旅游、林下经济、农村电商等提升农民职业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培训。按时向人社部门报送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实施的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数据。

0.1

0.1

0.1

市商务局

组织第三产业企业、外向型企业开展职工培训。重点开展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病患陪护等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技能水平。按时向人社部门报送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实施的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数据。

0.06

0.06

0.06

市文旅局

组织文化、旅游等企业开展职工培训。按时向人社部门报送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实施的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数据。

0.05

0.05

0.05

市退役军人局

组织退役军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时向人社部门报送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实施的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数据。

0.07

0.07

0.07

市国资委

组织国有企业开展职工培训。按时向人社部门报送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实施的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数据。

0.1

0.1

0.1

市金融局

组织金融科技企业开展职工培训。按时向人社部门报送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实施的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数据。

0.02

0.02

0.02

市交通局

组织交通运输企业开展职工培训。按时向人社部门报送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实施的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数据。

0.02

0.02

0.02

市卫健委

广泛开展小儿推拿、育婴员、保育员、病患陪护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按时向人社部门报送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实施的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数据。

0.3

0.3

0.3

市应急局

围绕安全生产开展企业职工安全技能培训,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按时向人社部门报送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实施的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数据。

1

1

1

市市场监管局

对企业从事准入类职业(工种)岗位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经培训合格并核发相应证书。按时向人社部门报送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实施的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数据。

0.02

0.02

0.02

市扶贫局

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力开展职业培训。按时向人社部门报送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实施的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数据。

0.05

0.05

0.05

市总工会

组织开展“职工素质提升”培训。按时向人社部门报送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实施的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数据。

0.1

0.1

0.1

团市委

组织符合条件的青年团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按时向人社部门报送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实施的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数据。

0.02

0.02

0.02

市妇联

对各类妇女开展就业技能及技能提升培训。按时向人社部门报送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实施的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数据。

0.02

0.02

0.02

市残联

对残疾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按时向人社部门报送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实施的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数据。

0.02

0.02

0.02


 

责任编辑:王成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