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德阳市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八届市委第121次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八届五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4日
德阳市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
2019年市政府立法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德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立法高质量发展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市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共安排8项立法项目,其中,力争年内完成的制定项目共2项,包括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项目1项,拟出台政府规章项目1项;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待条件成熟后制定的调研项目共6项,包括地方性法规项目3项,政府规章项目3项。具体项目安排如下:
一、制定项目(2项)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1项)
德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
牵头起草部门:市文明办
(二)政府规章项目(1项)
德阳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牵头起草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二、调研项目(6项)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3项)
1.德阳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
承办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2.德阳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草案)
承办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3.德阳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草案)
承办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政府规章项目(3项)
1.德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承办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2.德阳市客运人力三轮车管理办法
承办部门:市公安局
3.德阳市道路交通违法“随手拍”举报办法
承办部门:市公安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承担起草法规规章草案的部门要严格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德阳市人民政府令1号)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人员和保障措施。对列入制定计划的项目,要尽快完成调研、起草和论证工作,确保按时报审草案,不能按时完成草案起草任务的,要书面向市政府说明原因。对列入调研计划的项目,要创新调研方式,提高调研的实效性,为正式立项做好准备。市司法局要切实加强对政府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年度立法计划。
(二)提高立法质量。坚持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探索构建“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专家学者”三结合的立法起草模式。探索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方向,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和地方保护倾向;要防止违法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法规规章草案要结构合理、逻辑严密、条理清晰,用语规范、准确、通俗、简洁,尽量杜绝照搬照抄上位法的情况,减少授权性、兜底性条款,减少执法部门的自由裁量空间。
(三)发挥引领作用。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做到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提供法治保障,用制度协调利益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对于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要及时推动出台法规规章,为推动德阳高质量发展、建设全省经济副中心城市创造更加有力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