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支持大企业大集团培育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1-2019-000108
公文种类:通知
发布机构:德阳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1-09
发布日期: 2019-01-11
文       号:德办发〔2019〕1号
有  效  性:失效
相关附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德阳市支持大企业大集团培育相关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八届四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9日

德阳市支持大企业大集团培育相关政策措施

为进一步壮大大企业大集团规模,充分发挥其在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中的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德阳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鼓励企业晋阶升等。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跨过10亿元、30亿元、50亿元、80亿元、100亿元台阶的,分别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一次性奖励10万元、3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上100亿元后,每首次跨过一个50亿元,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二、激发企业创新活力。鼓励大企业大集团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引导大企业大集团加强行业关键性技术攻关。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中心、国家级或国地联合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纳入国家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的业主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认定为四川省大企业大集团省级双创企业示范基地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主持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企业开展核心技术研发项目择优给予财政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50万元。

三、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大企业大集团及培育对象扩张扩能享受招商引资同等待遇。对其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1亿元的技术改造及科研成果产业化项目,在年度计划内优先保证建设用地指标,对其发展规划中的后续用地,优先统筹安排,并在环保、安全、立项等手续办理过程中开通绿色通道。项目竣工投产后,当年产值同比增长25%以上的企业,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给予最高150万元补助。鼓励大企业大集团及培育对象进行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改造,对企业管理信息化、信息系统集成、智能制造、电子商务、软件开发、物联网产品开发及应用等具有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典型示范作用的项目,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的补助。

四、支持企业品牌建设。加快培育本土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对成功注册国际商标的工业类大企业大集团,按注册费的30%、总额最高10万元给予奖励;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质量奖的大企业大集团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五、支持企业兼并重组。鼓励企业通过股权并购、增资扩股、股权置换、合法拍卖等方式实现兼并重组(不含企业内部子分公司间的资产重组)。建立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协调机制,对企业在兼并重组后总部将设在我市的大企业大集团,及时协调企业在并购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产转让、权属变更等问题。全面落实企业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

六、支持企业拓展市场。对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5%及以上,且在国内市场份额排名前十位的制造业企业,按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额的3‰给予扩销促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80万元。对在省级以上各类媒体渠道、知名网络平台等投放产品品牌广告,年度总投入额超过5000万元及以上的,按总投入2‰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七、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对在沪深交易所、新三板、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及境外交易所直接融资的企业,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鼓励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奖励办法的通知》(德办发〔2015〕75号)对企业给予相应奖励,奖励金额最高250万元(含)。鼓励本地产业基金等投资基金对我市大企业大集团的优质项目给予大力支持。

八、支持人才队伍建设。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开展提升大企业大集团及其培育对象企业经营管理者和技术骨干人员的核心竞争力培训。鼓励大企业大集团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对当年成功引进两院院士的,按50万元/人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引进长江学者人才的,按20万元/人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引进境内外硕士以上学历(QS排名前100位高校毕业)或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按10万元/人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上述人才引进政策单户企业最高奖励金额100万元。

九、强化企业要素保障。支持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允许大企业大集团及重点培育对象提高开发建设强度,放宽限制条件,简化审批程序。工业企业在符合规划前提下,在现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或改造原有厂房、增加容积率,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做好大企业大集团电力保障,进一步扩大企业直供气试点范围,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十、支持产业龙头带动。鼓励大企业大集团通过服务外包、采购、协作等方式带动市内中小企业实现产业聚集发展。市内上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参与境内外大型项目招投标,对中标后一个年度内带动市内工业品(不含关联交易)销售金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十一、其他

(一)本政策措施适用于德阳市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大企业大集团及其培育对象。“大企业大集团”指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培育对象”原则上指主营业务收入6亿元以上且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增长速度快的工业企业。

(二)上述政策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享受一项,已享受国家、省级相关政策的不重复享受。对带动性特别强、对当地地方经济贡献特别大的企业、项目等事项,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三)市本级其他支持工业发展相关政策中与本政策措施不一致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国家和省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企业必须依法统计报数,严禁数据造假和弄虚作假。因数据造假和弄虚作假而获得的荣誉和奖励,一经发现,将及时取消奖励并追回资金。

(五)本政策措施由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六)本政策措施自2019年1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责任编辑:王成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