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1-2018-004285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中国·德阳
成文日期: 2018-11-28
发布日期: 2018-11-30
文       号:德办发〔2018〕72号
相关附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德阳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八届四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        

 


德阳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加快建设四川经济副中心城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优化提升发展政务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更好服务和支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8〕35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多措并举,确保行政审批提质增效

(一)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进一步清理整合涉企事项,梳理并公布合并事项清单,实现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一码贯通”。积极压减企业开办时间,2019年上半年全市范围内压减至8.5个工作日。对无前置审批、企业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为同一机关的,企业设立登记办理时限压减至3个工作日以内。对申办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工商部门及时作出准予简易注销决定,审批时限压减至3个工作日内。(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税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二)加快不动产登记办理。开通外网申报系统,实行网上预审,不动产登记、房管、税务等部门实行网络互联互通。查封登记、注销查封登记、档案查询实现即时办理。基础数据信息齐全、权属情况清晰的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全面压缩至5个工作日(批量件除外),其中持《不动产权证书》(新证)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权登记的,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办结。(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优化报建程序、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

1.取消合并相关事项。取消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4个合同备案事项,将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合并入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探索实施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图联审等管理模式,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并入施工图设计审查。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手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备案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取消招标文件事前备案,改为事中事后监管。将人防许可证作为施工许可的前置,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与防空地下室工程施工许可合并办理。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审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事项合并到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一并进行。(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人防办、市公安消防支队等市级有关部门)

2.优化审批事项程序。落实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有关要求,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评价事项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前置条件,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工程设计前完成即可,水土保持等其他评价事项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办理,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用事业局、德阳供电公司、市天然气公司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3.探索实行“承诺制”改革。深入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在罗江区、广汉市、中江县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已经实施区域评估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环境影响评价除外)。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的项目,力争在60日内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市级有关部门)

(四)全面推行联合审批。全面推行联合咨询、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模式,突出联合实效。探索推进地震安全性评价、水资源论证方案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节能评价等事项由政府统一组织进行区域评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防震减灾局)

(五)压缩水电气报建报装时限。供水报装办理时限100户以内22个工作日、100户至500户27个工作日、500户以上30个工作日。供气报装办理时限减至15个工作日。用电报装办理时限压减至低压居民用户7个工作日、低压非居民用户15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用户30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用户50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用事业局、德阳供电公司、市天然气公司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二、主动作为,努力减轻实体经济成本

(六)降低企业融资难度和成本。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企业债等各种债券融资,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力争2019年超过50亿元。建设以政府性担保公司为主的融资担保体系,调整担保费率,推动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拓展贷款抵(质)押物范围,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开展与环境相关的收益权、排放权、排污权抵押贷款等业务。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质押融资业务发展。多渠道助力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科知局、人行德阳中心支行、德阳银监分局)

(七)降低企业生产成本。认真落实国省降本减负政策措施。扩大直购电范围,向省上争取降低市场交易门槛,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市场交易。积极争取和落实资源地气价优惠和国家直供气政策,从源头上降低用气成本。工业企业用气入网费降低50%,逐步取消入网费。积极推进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灵活确定工业用地的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大力发展物流企业,改善物流车辆通行条件,加大对新能源物流车、冷链配送车、标准化配送车的便利通行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德阳供电公司、市天然气公司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八)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推进落实增值税税率下调1%、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增值税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等政策,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率政策,对国家规定收费标准有浮动幅度的涉企收费项目,按标准下限执行,围绕中介服务、进出口环节、工程建设等涉企收费重点领域,开展坚决有力的专项治理行动,压减各种不合理的前置评估和中介服务项目。落实涉企保证金清单制度,抓好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

(九)积极支持企业职工培训和人才招引。对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助。鼓励企业、专合社、扶贫车间等新兴农村经济实体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可按规定给予奖补、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助;被认定为市级就业扶贫基地,招用贫困劳动者达到5人的,给予2万元补助;超过5人的,按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补助,最高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对引进的领军人才,在用人单位给予的待遇基础上,可给予最高100万元安家补助、2万元/月的岗位津贴,并对参与全市重点(重大)项目评审等活动的领军人才,给予专项补助。领军人才(团队)带项目来我市创新创业,经评审认定给予项目经费资助;其中属国内顶尖、国际先进,对我市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能带来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可给予最高2000 万元的综合资助;对创办企业的,从优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对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军人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按不低于70%的比例划归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所有。实施“德创英才计划”,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到2022年培养以高技能人才为主的“德阳工匠”达到8万名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人才办、市科知局)

三、加强服务,着力提升便利化水平

(十)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以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德阳试点工作为契机,加快推进部门自有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加快实现全程网上办理。2018年底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加快推进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政务服务网络实现村(社区)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金融办、人行德阳中心支行等市级有关部门)

(十一)提升企业纳税便利化水平。全面落实纳税人“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全程网上办清单”,确保2018年底前纳税人报送材料精简1/4以上、办理涉税业务时限压减1/3以上。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一次办结多个涉税事项,全市范围内实现100%的办税服务厅“一厅通办”服务模式,优化“线上申请、线下配送”便捷办票服务。(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十二)提升企业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2018年实现德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口岸查验数据和指令对碰及信息共享。缩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原产地证申领时限,符合条件的申请当即办理。实施“一次申报、分步处置”通关模式,提高系统自动审核放行比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德阳海关、人行德阳中心支行)

(十三)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严格执行修订后《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落实便利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的相关政策,推动行政区域内商业银行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对境外投资者在境内依法取得的利润、股息等收益,可依法以人民币或外汇自由汇出。工商注册地在市内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在申报政府产业发展资金、市场拓展补贴、技改项目资金及贷款贴息方面享受同等扶持政策。在全市推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注册登记实行“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商局、人行德阳中心支行)

四、创新监管,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十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从2019年开始,制定全市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各级各部门不得在计划外开展日常检查。大力探索双随机联合执法,开展同一领域市县两级联合抽查,推进跨部门间专项联合执法,做到“一次入户、全面体检”,最大限度避免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审改办)、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法制办等市级有关部门] 

(十五)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建设诚信政府。建立健全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和信息共享公开。建立完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用修复机制、信息异议处理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投促局、人行德阳中心支行)

(十六)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治理借征地、拆迁、补偿之机,向企业投资者索取钱物、强揽工程、强行供料、强买强卖、阻挠施工等行为。健全中国(德阳)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工作机制,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合作单位库和专家库。建立健全破产程序启动机制和破产重整企业识别机制,依法保护少数投资者权益。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整合各类行政服务投诉热线,建立统一的12345服务平台,确保投诉纠纷结案率80%以上。(责任单位:市委群工部、市科知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十七)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根据《四川省行政权力清单(2018年版)》,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加大对企业吃、拿、卡、要行为的惩处力度和问责力度。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违法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先责令改正,进行教育、告诫、引导,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规范涉案财产处置。对企业做出重大数额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以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委编办(市审改办)]

(十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建设,建立政府领导联系行业协会、商会制度,完善政企沟通机制,畅通与民营企业的交流沟通渠道。党政机关干部要亲商、爱商,坦荡真诚同企业家交往,树立服务意识,与企业家交朋友,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同企业家建立真诚互信、清白纯洁、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投促局等市级有关部门)

五、完善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十九)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相关部门(单位)要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生效,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制定督查问责体系,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重点整治部分单位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

(二十)建立营商环境评价和行业自律机制。以省开展市县营商环境试评价为契机,探索制定相关评价指标和评价办法,推广采用第三方评估方式,定期对各级各部门营商环境状况进行测评,并向社会公布。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等参与营商环境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制定行业管理标准和行业公约,加强行业自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德阳调查队)

(二十一)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讲系列活动,充分展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和力度,增强企业获得感。形成人人关心营商环境、齐心协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编辑:王成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