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名教师名校长培养工程的意见
索  引  号: 1111-2018-003807
公文种类:意见
发布机构:德阳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18-10-25
发布日期: 2018-10-26
文       号:德办发〔2018〕69号
有  效  性: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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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822号)精神,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中共德阳市委办公室、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全面创新(国际)领军人才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及引进教育卫生科技领军人才试行办法的通知》(德委办〔2016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并经市政府八届三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实施名教师名校长培养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从建设教育强市需要出发,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营造有利于名教师名校长成长和发展的环境,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高素质教育管理队伍和名优教师队伍,并通过名教师名校长的引领、示范、辐射和激励作用,带动我市教育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促进我市教育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十三五”期间,实施德阳名教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形成国家级、省级、市级教育优秀人才梯次培养新机制,建成一支在全市能起领军作用、在全省有较大影响力、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名教师名校长队伍。培育德阳市名教师300名(其中德阳市特级教师100名、德阳市知名教师200名);德阳市名校长35名(其中领航校长5名、卓越校长10名、知名校长20名)。

三、工作举措

按照“分类培养、逐级提升、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总体思路,将名教师名校长的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示范引领与个性特色发展相结合,坚持在使用中培养,在实践中提升。

(一)健全体制机制。制定德阳市名教师名校长的遴选、管理培养、考核激励细则。按照“三年任期、一年一考核、三年重新申报评定”的原则,对德阳市名教师名校长实行任期管理和年度考核,对考核结果符合要求的另行给予绩效考核奖励。其年标准为:德阳市特级教师9600元、知名教师8400元;德阳市领航校长12000元、卓越校长9600元、知名校长8400元。各地要完善各类教育优秀人才管理考核机制,形成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优秀人才梯次培养新机制。

(二)搭建提升平台。充分发挥名教师名校长在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教育研究和培养青年教师(校长)中的重要作用,为名教师名校长搭建理论研修平台、专业提升平台、改革创新平台和展示推广平台。

1.组织培训研修。组织名教师名校长进行理论研修和专业研修。采取自主研修与集中研修相结合,专家指导与同伴互助相结合,线上研修与线下研修相结合,校内外研修与省内外、国内外研修相结合的形式,形成个性化、多样化、特色化、系统化的研修特色。组建“教学改革共同体”,在名教师引领下,不同学校、不同层次的教师共同进行教学改革创新研究。组建“学校发展共同体”,搭建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规模学校之间结对帮扶、互助交流的平台。

2.组织挂职(跟岗)锻炼。组织名教师名校长赴北京、上海、成都等先进发达地区的学校及科研院所挂职(跟岗)锻炼,通过近距离接触,学习优秀学校、优秀校长、优秀教师的管理和成长经验,快速提升其管理水平和教学能力。

3.打造“名校长联盟基地校”项目。选择薄弱学校作为“名校长联盟基地校”,通过名校长团队对薄弱学校发展进行指导和开展实践研究,在促进薄弱学校发展的同时提升名校长的管理水平。

4.加强名教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壮大中小学骨干教师和领军人才队伍,形成勤于研究、勇于探索的学习、工作氛围,引领区域教学改革和学校特色化发展。

5.举办论坛、讲堂。举办教师发展论坛,共同探讨学科教学、教学方式与评价、学科课程建设、教师培养和学生培养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举办校长发展论坛,共同探讨办学理念、教育重点问题及学校管理与发展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开展“德阳教育大讲堂”活动,每季度邀请德阳名教师名校长和省内外、国内外教育专家共同参与,同台主讲,提出“德阳教育主张”、阐释“德阳教育理念”、发出“德阳教育声音”、讲述“德阳教育故事”,进一步凸显名教师名校长对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贡献。

6.开展成果推广活动。积极为名教师名校长搭建成果推广平台。根据成果情况,不定期开展不同区域、不同类别的成果推广活动,及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德阳教育发展的生产力。

(三)加强过程管理。分类建立名教师名校长个人档案,及时更新信息,全方位掌握名教师名校长的工作、学习状态,及时给予指导与监督。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纪律要求的,直接取消名教师名校长培养资格。名教师名校长调出本市或调离教育系统后不再享受相关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教育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名教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工作机构,负责名教师名校长培养工程的规划指导、政策制定、对象审定、项目评审、运行实施、管理监督、考核评估等工作。各地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名教师名校长培养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二)强化经费保障。德阳市名教师(德阳市特级教师、德阳市知名教师)绩效考核所需经费按其财政供给关系分别由市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予以保障;德阳市名校长(德阳市领航校长、德阳市卓越校长、德阳市知名校长)绩效考核所需经费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予以保障。各中小学要对名教师名校长外出培训、著书立说、教育科研、教学改革等提供经费保障。

    (三)健全培养体系。各地要加强对名教师名校长的管理培养,做好相应考核及激励工作,构建相应的培养体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阶段名教师名校长培养以县为主体,高中阶段名教师名校长培养由市县两级共同承担。     

本意见自201811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025日  

责任编辑:王成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