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1-2016-001894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德阳市公众信息网
成文日期: 2016-05-31
发布日期: 2016-05-31
文       号:德办发〔2016〕23号
相关附件: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以下简称“《通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631)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我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建设,使其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适应。要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培训,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对照责任分工(见附件)逐项抓好落实,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时研究和解决任务落实过程中的疑难问题,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并适时汇总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职尽责,积极支持配合牵头单位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并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抓好平台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德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各责任单位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切实做好专栏建设的保障工作。各县(市、区)、市级相关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同步开设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专栏或专题,并于2016620日前将专栏或专题网址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四、强化监督考核

    各县(市、区)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绩效管理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得低于4%;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措施,在本通知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公开。各县(市、区)、各牵头单位要在2016125日前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落实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责任分工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落实情况将作为绩效评估的重要指标。

 

附件: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表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30       

 

 

附件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表

工作任务

主要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公布市、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保留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清理规范后保留为本部门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市法制办和市委编办分别牵头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1.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公开各类监管(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食品药品抽检抽验、安全生产、知识产权)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

市法制办

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市旅游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科知局,其他市级有关部门。

2.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公开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

市工商局

各县(市、区)政府

3.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做好政府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1.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

市政务服务中心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推进公共企事业办事公开

公开服务事项目录、服务指南等公共企事业办事信息。

市政务服务中心

各县(市、区)政府,其他行业主管部门。

3.推进户籍管理服务公开

公开户口迁移政策、程序、具体要求;公开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

市公安局

各县(市、区)政府

4.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充分发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平台的作用,推进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10项行政权力在网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

公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公开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优化产业机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按上级安排,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内容、调整事项、依据和结果情况等信息。

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政府

(三)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1.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

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工业能源、教育工程、土地开发、地质灾害防治,文化事业、市政工程、高速公路、水利工程、卫生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情况;公开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情况。

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扶贫移民办,其他市级有关部门。

2.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公开

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信息。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分别牵头

各县(市、区)政府

(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

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牵头

各县(市、区)政府

(五)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1.加大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

公开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情况。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分别牵头

各县(市、区)政府

2.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

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分别牵头

各县(市、区)政府

(六)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公开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和结果;公开地方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公开地方国有企业财务状况等信息。

市国资委

各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局。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一)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公开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

市扶贫移民办

各县(市、区)政府

(二)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公开医疗救助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公开临时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公开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

市民政局

各县(市、区)政府

(三)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公开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公开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信息;公开就业供求信息。

市人社局

各县(市、区)政府

(四)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公开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市住建局、市公积金中心分别牵头

各县(市、区)政府

(五)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公开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等内容;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每季度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公开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市环保局

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卫计委。

(六)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1.做好教育领域信息公开

公开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接受社会监督情况。公开高校录取程序、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及时公开高校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考试加分考生资格以及地方高校财务信息。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

2.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公开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

市卫计委

各县(市、区)政府

3.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公开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

市食品药监局

各县(市、区)政府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推行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1.加大重要事项和督查工作公开力度

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公开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等。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深化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开

公开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

市审计局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推进市、县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县、乡级部门和单位要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牵头起草政策的部门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

市政府新闻办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更好发挥媒体作用

统筹运用媒体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引领舆论、推动工作。

市政府新闻办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推进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建设,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做好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开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信息的集中度,方便群众获取。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

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分级分层组织实施。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