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 我市出台两项新政助力职业技能提升
索  引  号: 1111-2020-000352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1-08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中国·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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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1-08 来源:中国·德阳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关于在全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

德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日前,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德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管理暂行办法》,两项新政将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体系,助力德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力推进。

据了解,新政针对的培养对象是工作不满5年的技能岗位职工或劳务派遣人员、技能岗位发生调整的职工、德阳市技工(中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订单班”的在校应届见习学生,力争2020年完成培养1000名企业新型学徒,2021年起,力争每年培养企业新型学徒1500名以上。培养采取企业和培训机构作为学徒培养的“双主体”实施单位,“校企双制、工学一体”“校企双师带徒、工学交替”的方式培养学徒。新型学徒在经过1—2年的培训期后,要成为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初、中、高级主力技术工人。我市按照国家、省不低于每人每年4000元的标准,根据培训目标、培训合格取得证书种类等因素确定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7000元。

同步出台的《德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管理暂行办法》中,在对已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强规范管理考核的基础上,增加了对基地实施后续项目建设的支持。对考核期满并通过合格验收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实施后续项目建设,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个项目50万元建设补助。新建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主要支持项目单位建设2—3个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对经评审认定的新建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市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个基地50万元建设补助,建设周期为2年。经认定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期满并经考核验收合格后,可以申请后续建设项目。后续建设项目以支持更新升级实训设备、打造高技能人才培训精品专业为主。市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个后续建设项目50万元建设补助,建设周期为2年,每一个后续建设项目建设期满并经考核验收合格后可申请下一个后续建设项目。

责任编辑:王成福